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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如何对待婚约?
文/余仁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日】婚约,是人生的一个重大承诺。从神的一方面看,是主管众生婚姻的月老神,应允了这一对男女可以结成夫妻;从人的这一方面看,则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促成了男女二人的婚姻。天命在先,人事在后。顺理成章,水到渠成。但有些人的婚姻多富戏剧性的变化。变化的结果是两人的各方面差距拉大了,产生了“门不当户不对”的状态。这时,居于弱势的一方竟先提出解除婚约,不让对方吃亏和为难,此举可称得上是仁义之举。当然,这也是厚德之人才能做出来的举动。面对这一变故,对方又是如何应对的呢?最后结局如何呢?让我们讲几个小故事,看一看古人的做法。

两位贤士娶盲女

宋代华阴县有位士人姓吕,中了进士。他先前定婚,未婚妻后来却因病而失明。他中第而归后,女家因女儿失明便要退掉亲事。吕不许,便娶了这位盲女子。后来,生了五个儿子都中了进士。

无独有偶。密县人郭达,字伯羽,明万历丙子年贡士。历官真定同知。小时候家里给他订了亲,下了聘礼。女方姚氏偶然双目失明。听说郭达做了官,女家就主动与郭家商议退婚。郭达对天盟誓,并且说:“我不娶她,哪里是她的归宿?”于是马上和姚氏完婚,而且夫妻恩爱,生了六个儿子,而且每个儿子都很有出息。世人都知道同知大人娶了个盲夫人。

马凤志为儿退亲

明代有一个叫马凤志的文士,他儿子聘定了一个媳妇,双方都已经签订了婚约。可婚约签订后没几天,他的儿子突然患了痿症(一种四肢软弱无力的疾病,严重者手不能握物,足不能行走)。于是女方家对这门婚事颇有怨言,大有悔婚的意向。马凤志听说这种情况,当即对女方的家里人说:“我怎么能忍心让我的有病的儿子耽误你们家闺女的青春呢?”然后就同意把婚约解除了,连当初给女方的彩礼都没有索要。婚约退掉之后,他儿子的痿症竟很快就好了,又是一个生龙活虎的小伙子。

秦簪园让婚

江苏嘉定秦簪园先生为举人时,妻子病故,续娶一女。新婚之夜,女子悲啼不止。问其缘由,女子说:“我幼时许配邻村李家的儿子,父母嫌李家贫穷,逼李家休婚,迫我改嫁。我思念自己身易二姓,有悖妇道,所以痛心悲伤。”秦听后悚然心惊,说:“怎不早说,差点让我铸成大错!”于是他退出洞房,叫仆人去找李家儿子。李子来到后,秦说明情况,又说:“今夜良宵,你俩可在寒舍成亲。”并把所有娶亲钱物悉数都赠与了他们。二人感激涕零,不知说什么好,只是不停的磕头道谢。三天后,新婚夫妇再三磕头谢恩而别。乾隆二十八年,岁在癸未,秦簪园考中进士。庭试时,钦点状元,大魁天下。

在婚姻的抉择上,处处考虑对方的损失和难处,把艰难留给自己,这就是传统文化中的美德。这种在现代中国大陆很多人看来不可思议的选择,在六十多年前就是绝大多数中国人的自觉自愿的行为准则。因为人们知道,善恶有报是天理,与人方便自己方便。神祇月老会公平的处理每一个人对婚姻的态度和行为。其实,最终的结局,好还是不好,幸福还是不幸福,还是取决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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