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八日】北京市长郭金龙二月十六日访台,法轮功台湾人权律师团前往台湾高检署,控告郭金龙涉犯残害人群治罪条例罪嫌。高检署十七日表示,已受理此案,检察官将进行调查。 二月十六日,中共人权恶棍北京市长郭金龙来台,台湾法轮大法学会理事长张清溪与律师团,至台湾高等法院按铃控告郭金龙违反“残害人群罪”及“两公约”,之后并接受现场媒体的采访。 |
法轮功学员在桃园机场外抗议中共的迫害。 |
据中央社二月十七日报导,台湾高检署指出,任何受理案件,检察官都会调查;该案为法轮功台湾人权律师团提告,郭金龙在中国疑有逮捕侵犯法轮功学员的犯罪行为。 依据一九五三年公布施行的残害人群治罪条例,意图全部或一部消灭某一民族、种族或宗教的团体,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轮功台湾人权律师团自二零零九起,陆续控告来台的中共大陆官员涉犯残害人群治罪条例,包括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广东省长黄华华、北京副市长吉林等八人,郭金龙是第九人。 附录:中共来台高官被控“国际刑事重罪”一览表(自二零零九年起) 罪名 | 姓名 | 职务 | 递状日期 | 犯罪事实要述 | 残害人群罪及民权公约 | 徐光春 | (前)河南省委书记 | 2009年12月 | 公开将“反法轮功”列入中国新闻四大宣传战役、煽动仇恨,2001年炮制震惊中外“天安门自焚伪案”。河南省委任内主导镇压,该省被迫害致死学员超过117人。 | 黄华华 | 广东省长 | 2010年8月 | 从广州市委书记任内起,多次指挥、命令、操控部署迫害,任职省长期间,粤省监所酷刑虐杀、涉活摘器官移植贩卖。更借口“北京奥运”,加重迫害。经证实广东省被迫害致死学员超过76人。 | 赵正永 | 陕西代理省长 | 2010年9月13日 | 1999年起参与迫害,主编仇恨法轮功书籍,安徽、陕西两省“政法委书记”任内,操控公、检、法系统、610办,全面性迫害。经证实被迫害致死学员,安徽45人、陕西32人。 | 王作安 | 中共国家宗教局长 | 2010年9月15日 | 十年来,与前局长叶小文组织“御用”宗教活动以煽动、教唆中国民众针对法轮功学员的仇恨、主张对法轮功暴力酷刑和群体灭绝。 | 杨松 | 湖北省610办公室组长 | 2010年9月20日 | 湖北省大型监狱、劳教所集中大规模对法轮功学员酷刑虐待,企图逼迫放弃信仰,其中以沙洋劳教所、狮子山戒毒劳教所、湖北省女子劳教所最为恶名昭彰。610办公室专责前述迫害工作。 | 吉林 | 北京副市长 | 2010年12月13日 | 吉林时任北京密云县委书记,为了政绩,积极追随江泽民集团,大批绑架法轮功学员至劳教所、监狱迫害。后来2002年调任北京市政法委书记,2004年升任北京副市长,2005年初指挥了北京大抓捕行动。之后,吉林又担任奥运协调小组副组长,在2008年,以奥运维安为借口,发动一波大规模逮捕行动。 | 陈政高 | 辽宁省长 | 2011年2月15日 | 陈政高自1999年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大陆地区发动非法镇压法轮功以来,始终位居辽宁省要津,长期为镇压法轮功之辽宁省领导人物之一,其所辖之马三家教养所为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之人间炼狱。陈并遭指证直接下令迫害之罪证历历。其中,又以其直接指挥对于法轮功学员于溟的酷刑迫害,在“处理”企业家于溟(法轮功学员)的决定上签字,为当地之著名迫害案例之一。 | 同上 | 王三运 | 安徽省长 | 2011年4月18日 | 2002年4月24日,亲自指挥以镇压法轮功为重点的四川全省范围的大规模迫害行动“狂飙─F”,非法搜捕大批法轮功学员。 | 同上 | 郭金龙 | 北京市长 | 2012年2月16日 | 2004年担任安徽省委书记时,公开提出迫害法轮功工作报告与战略部属,任内至少有37位学员遭非法抓捕。后担任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执行主席时,还利用奥运,半年内抓捕586位学员。另外,担任市长期间以震灾之名,在短短数天里抓捕104位学员,据明慧网报导郭金龙曾出重金贿赂警察犯罪,迫害法轮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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