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法院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日非法做出刑事判决,诬判济南法轮功学员彭桂香四年刑。 彭桂香,女,六十一岁,家住济南市历下区正觉寺小区,于二零一二年二月十日下午在济南市市中区王官庄卧龙花园二区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散发资料时被恶徒绑架。二月十一日被非法关押于山东省济南市看守所刑事拘留。三月二日被非法批捕。三月六日被所谓“取保候审”。七月二十七日,济南市市中区“六一零”张军、市中检察院、市中区七里山派出所王洋等四人到彭桂香家中骚扰、威胁。彭桂香一直被非法“监视居住”。 十月十八日彭桂香再次被绑架关押于山东省济南市看守所。同日,济南市市中区检察院非法指控彭桂香,向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法院提起公诉。十一月十七日济南市市中区检察院还为了捏造新的证据要求延期审理,十一月二十七日未通知家属出庭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审理。彭桂香家属已请律师上诉,上诉期一般为一~二个月。 敬请海内外法轮功学员参与,济南市同修们接力发正念营救,正念加持法轮功学员彭桂香,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解体邪恶的一切迫害! 参与迫害直接责任人: 济南市市中区检察院检察员:曹庆涛。 0531-85037729此电话是济南市市中区检察院迫害济南法轮功学员彭桂香的直接责任人的电话。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法院 审判长:吕青(女,一九七四年八月生);审判员:陈然;陪审员:尹翠美;书记员:王天超。 济南市市中区“六一零”张军;济南市市中区七里山派出所王洋15505313876 济南市市中区七里山派出所直接参与迫害人的电话0531-89737718 相关及责任单位: 济南市市中区七里山派出所 所长 王勇 15505310099 教导员 胡传福 15505319097 副所长 江大伟 86749234 副所长 王洋 15505313876 辛燕 81293789 房立刚 13295319999 吕多新 82171528 黎景城 85889050 刘冰 15863162572 张宝义 13589014222 谭军 13906411870 运动场 云鹏 13573755190 张路明 15953197105 顾晓红 13706402224 张超 13361002008 马建卉 13589036608 王 13791119007 刘娜娜 13589098780 李莎 13176407733 济南市市中区法院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 邮编250002 电话:0531-86051403、0531-82567000;传真0531-82560060; 院长冯媛(女,1964年5月生);副院长:刘建华、付春雷、张文中、李予会、门洪科 审判员:王爱民、唐绪康、王利民、梁伟 刑庭副庭长:王利民、吕青 民事审判庭副庭长韩晓爽、执行一庭庭长陈卫东,办0531-89873578 济南市市中区检察院 地址:济南市中区济微路115号 邮编250022 电话:0531-85037705;85037729 济南看守所(仲宫看守所) 所长 杨克 15505319199 政委 赵若仁 13335129539 大队长 李庶勇 13021701987 副队长 杨甲国 13361087855 综合科长 陈玉贵 13156196710 于金清 13953107869 朱效平 13001714987 侯建明 15005314679 窦晓冬 13220551761 孙维哲 13869183850 柴德胜 13969017509 高保国 15505311809 孙强立 13553161660 池化安 13969098380 冯亚平 13553190776 陈晨 15098887117 一大队长 李金典 13064045640 教导员 王路青 13082750767 副中队长 陈立序 15505319606 副中队长 张兆华 13335176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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