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修炼法轮大法前,我是个私心重、脾气暴、得理不让、遇事争强的人。特别看不惯社会上的不良现象,嫉恶如仇,对欺善怕恶的人更是要与其争个高下。整天过的又苦又累,年纪轻轻就得了多种疾病。特别是骨质增生、腰椎间盘突出使我整天痛的直不起腰,用了多种方法也未医好,最后医生断言必须做手术,不然会瘫痪。那时我的情绪非常低落。 学了法轮大法后,知道了“真、善、忍”是宇宙特性,事事按照这个特性要求自己才是个好人。这样还真的把心胸放宽了,整天乐呵呵的。师父就给我净化身体,不到两个月,身上所有的病都没了,十四年来没吃过一粒药。尤其难得的是,一个自私心那么重的人,能把钱财也看淡了。 我家在城市郊区,一九八三年就全家到城里租房做小生意,以便照顾孩子们上学。我们夫妻俩在做生意中不坑、不骗、公平交易,凭一颗善心真诚待人。生意做的还不错。 那时田地比较金贵,我们進城后,就把我们的耕地让给需要的人代种了。一九九八年,修建高速公路要占用我家的地,负责此征地的政府工作人员对我们宣传说:按政策占地的补偿金应归原土地耕种人,而不是给为我们代种的人。一算下来,我们家要分得上万元补偿金。我们经营小生意,当时一个月也就只有一千多元的收入,每月还要花钱租房。这笔钱可是相当于我们做一年生意的收入啊。 正当我们高兴之时,偏偏遇到不讲理的人。代种我们土地的人,一声不吭的把补偿金全部占有了,一分也不给我们。遇到这事还真是魔人的心啊,眼睁睁的看到自己的利益被别人占去。让他把钱退出来!这是理所当然的呀!要在以前,我会这样想,就是上法庭也要去争回我应该得的东西。但想到自己学炼了法轮功,哪里会象常人一样对待得失呢?应该用高层次的理来要求自己啊,要不算什么修炼人呢?师父教我们做好人不和人争斗。所以上万元的赔偿金我没向那人要一分,就让他拿去吧!丈夫是个老实人,虽不服气,也拿人家没办法,看我这样对待,他也只好忍了。邻居有打抱不平说我太傻了!也有的说我学法轮功后变的更善良了。可我都一笑了之。 村里有对亲姐妹为了赔偿金互不相让,发展到双方动武打架,还断绝了来往,反目成仇。对比之下,居委主任、街道办的人发自内心的感叹道;这个社会只有炼法轮功的人才是真正的好人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