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自九九年“四、二五”以来,潍坊化纤厂党委、纪委、保卫处等部门积极配合潍坊市委和寒亭区委、公安、610(迫害法轮功的专职机构)等部门,追随江泽民邪恶集团破坏大法、迫害法轮功学员,毒害世人,煽动不明真相的人仇视大法,主要事实如下。 一、利用化纤厂电台、电视台、广播、报纸、宣传栏、黑板报、漫画、批判会、党委会、党务会、万人签名、厂职工考试(两次)等多种形式制造并散布谣言,诋毁大法、侮辱大法师父,攻击法轮大法是“迷信”、“某教”。 二、“四、二五”后,党委下令各分厂书记、处室书记等逼迫本单位大法学员签“不炼功保证书”,签了的必须把大法书交上,不签的下岗或调离工作岗位。被迫下岗的法轮功学员有:张兆春、孙青松、孙天鹏、叶娟、樊庆青、杜殿鹏、马守衡、张玉杰等学员。被单位非法调离岗位的有:郭华、乔慧芬、黄庆军、张吉花、袁庆霞等。 三、“天安门自焚伪案”发生后,厂党委书记阎树云(已退休)、副书记张志泉(已退休)等组织万名职工签名,诬陷法轮功,毒害了世人,不签名的以扣工资威吓。2001年2月底,由副书记张志泉、劳动服务大队大队长张忠传、原党办主任孙广顺、付孝亮、工会主席郑恩泮等人发起在化纤厂办罪恶的洗脑班,逼迫本单位或外单位退休或在职的法轮功学员写“五书”,该洗脑班设在厂保卫处三楼。潍坊职专老师王钦及职工王静两人被非法关押多日。洗脑班私设监狱,由保卫人员看守,对不听指挥的法轮功学员戴手铐,其中王静被戴过手铐,王钦被拉到离化纤厂约二十里左右的一所私人医院注射过破坏神经系统的药物。现任厂医院院长李云平那时参与此迫害之事。 四、积极配合寒亭区政法委、国保大队、法院等机构迫害本厂职工和家属。 其中,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孙天鹏八年、王绍丹七年。 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有:张兆春、袁青霞、郭华、付彬、张玉杰、张玉杰的母亲老孔、陈克娟、王汉勇、李颖、王绍丹、樊庆青。 被关押拘留过的法轮功学员有:张兆春、郭华、袁庆霞、孙天鹏、王汉勇、陈克娟、付彬、王绍丹、樊庆青、杨春森、董风香、杜殿鹏、高永华、张杏花、石秀芹、孙青松、叶娟(夫妇)、李春敏、老孔、张玉杰。 被关押在潍坊或寒亭洗脑班遭受过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田玉辉、乔慧芬、李春敏、杜殿鹏、陈克娟、老孔、付彬、张玉杰、魏淑香、任宪荣。他们在洗脑班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和肉体折磨,并被敲诈勒索了不同数额的绑金。 被非法开除厂籍和扣过工资的法轮功学员有:孙天鹏、张兆春、王汉勇、付彬、王绍丹、张玉杰、樊庆青。 五、在化纤厂宿舍区内多次设宣传栏,挂攻击大法的标语,在楼道口贴陷害法轮功的邪恶传单。 写出以上事实,不是为了仇恨,只是让人明白:不要再配合邪党干迫害好人的坏事了,当历史走过这一页时,不给自己的生命留下遗憾。因为,善恶有报是天理。 参与迫害大法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原党委书记阎树云 原公司党委副书记兼610主任张志泉,此人是非法劳教大法弟子的直接元凶。 党办主任付孝亮、孙广顺 纪委书记郑恩泮 劳动服务大队队长张忠传 保卫处处长鲍春乐 姓胡的、 海龙社区人员李瑞芝(计生办主任已退休)也积极配合监视大法弟子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