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非法开庭构陷法轮功学员翟晖、孟庆洁、姜德新。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指出:修炼法轮功无罪。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十五分,警车上先后下来翟晖、孟庆洁、姜德新。三名法轮功学员身体瘦弱,沈阳法轮功学员翟晖、孟庆洁分别被两个法警搀扶着进入“庭审”现场。 非法的庭审在下午一时三十分结束,历时约四小时,期间没有休庭,法院仅许每位法轮功学员的一名家属到庭旁听,禁止任何普通公民到庭旁听,法轮功学员翟晖、姜德新的家人聘请了两位北京律师,法轮功学员孟庆洁的第二辩护人是孟庆洁的丈夫。 在为三位法轮功学员进行无罪辩护时,辩护律师指出,修炼法轮功是无罪的,以卖锅人对翟晖买锅的指控、以家中搜到工艺品珠子对孟庆杰的指控、以车内手机对姜德新的指控都属陷害好人案件,对法轮功学员处以刑罚更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律师正义的辩护震撼了在场的所有人。 法轮功学员姜德新在法庭上揭露自己被迫害的真相,他在被绑架时,头上被戴上黑头套,被劫持到一个类似宾馆的地方,恶徒们对他拳打脚踢,牙被打掉了两颗,并当庭展示身上被电棍酷刑时留下的电击伤痕。 在看守所八个月的非法关押期间,法轮功学员姜德新、翟晖坚定信仰,不穿犯人号服,遭受更为严重的迫害,翟晖被迫害的两次送医救治。法轮功学员孟庆洁被迫害的头发全白了,耳朵聋了,左腿不好使,左侧身体麻木。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这天,沈阳气温在近零下三十度,三位法轮功学员的亲朋好友们不畏严寒,等候在法庭内外。非法的庭审结束后,翟晖被法警扶着和姜得新乘坐一辆警车离开,孟庆洁被两个法警扶着从法庭出来,准备上警车时,等候在法庭外的亲朋们呼喊孟庆洁的名字,接着“法轮大法好”、“法正乾坤、邪恶全灭”的正义之声响彻天空,近二十名法警们个个低着头,不出声。 翟晖,现年五十岁,一九八六年毕业于上海水产大学,先后在沈阳市食品发酵研究所和辽宁饲料研究所工作。修炼法轮功后,翟晖为人诚善,不计得失,工作勤恳,经常一个人干好几个人的工作。既做科研项目,又去采购、化验,从不计较报酬,得到领导的赏识与信任。修炼法轮大法后,他的萎缩性鼻炎、十二指肠溃疡等疾病也不药而愈。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上午九点钟左右,翟晖在下楼时,被两个身份不明的人击倒在地,随即被绑架抓走。之后一伙自称是沈阳市沈河分局和滨河派出所的警察撬锁洗劫了他家,说怀疑安锅(卫星电视天线)泄露国家机密。 当时翟晖上初二的女儿阻拦他们的无理行为,沈河分局高姓警察竟然要打女孩。女孩质问他们:“你以为国家机密是纸做的?我们小老百姓安锅看电视怎么泄露国家机密?那锅不是国家生产的吗?全世界人民都可以听看的广播、电视,为什么中国人不能听看?” 姜德新,男,四十多岁,修炼法轮功后,为人厚道、诚实善良。曾被迫害陷狱九年。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在抚顺遭绑架。 孟庆洁,女,现年五十岁,职业教师,修炼法轮功后,孟庆洁为人厚道、正直、善良,经常出钱出物帮助身边的亲朋好友,修炼法轮大法后,多种病症不药而愈。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在家中遭绑架,当时孟庆洁在家中照顾刚生产的女儿,小外孙女还不满十天。 相关信息: 沈河区法院 沈河区承德路3号 邮编:110011 沈河区法院党书记、院长:李雅君 84119998 13804210666 沈河区法院副院长:张桂宏 沈河区监察局局长:王海廷 沈河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孙丽艳 沈河区法院执行一庭庭长:潘强 沈河区法院审监庭庭长:李振国 沈河区法院民二庭庭长:刘勇 沈河区法院小额速裁庭庭长:魏晓东 区法院审监庭副庭长:魏晓东 沈河区法院农民工维权法庭庭长:赵龙 沈河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杨芳 沈河区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祝仰宝 沈河区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张伟 沈河区法院审判员:刘小兵、陈福军、吕文辉、王新国 沈河区法院审判员:杨芳、乔木、郭睿、刘倩、祝仰宝、张伟、王云娇 沈河区法院民一庭庭长:曾智 沈河区法院民二庭庭长:张克明 沈河区法院民三庭庭长:王英霞 沈河区法院民四庭庭长:张育红 沈河区法院刑一庭庭长:李红 区法院刑二庭庭长:张伯阳 区法院行政庭庭长:高虹 区法院审监庭庭长:孙丽艳 区法院农民工维权法庭庭长:潘强 区法院执行一庭庭长:李平 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赵龙 区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姜延新 区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李振国 区法院刑一庭副庭长:艾岚 区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卞大庆 区法院立案二庭庭长:王军舰 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郎素琴 区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杨晓霞 区法院刑一庭副庭长:魏凤玲 区法院刑二庭副庭长:黄耀宇 区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雍力 区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唐玲 区法院审判员、立案二庭副庭长:张宏颖 区法院审判员、执行一庭副庭长:陆珏澔 区法院审判员:董立军、魏冬梅 沈河区法院陪审员:王唤平、李险峰、周莉、杨美慧、赵春凤、栗九红、寇祖轲、解刚、刘韫、江春华、韩军、宋维芳、张长科、李超伟、杨丽君、司锡艳、李正江、郭红侠、宁翠荣、张德丽、王跃飞、胡兵、刘福满、高凤来、冯有为、姜希连、王建华、铁大柱、刁艳凤、王桂芝、王新 沈河区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张朝阳 区法院执行二庭庭长:王伟 区法院民三庭副庭长:艾岚 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姜延新 王峰 曲莹 杨丽 王新 边建勋 安进 徐佳 卑英超 蔡云 马勇 赵秋勋 王仁伯 武鑫岐 沈河区法院邪党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于 淼 副组长:张本禄 徐 杰 成 员:高 璇 董立军 研究室主任:高璇 办公室成员:周小雪、王端鹏、徐清。 沈河区法院 沈河区承德路3号 邮编:110011 电话:24841099 沈河区检察院 沈河区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黄伟 区检察院原检察长:王宇航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阳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雁博 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 李丰 沈河区检察院检察员:常江、刘正 沈河区检察院检察员:高峻、韩晓东、佟晔 沈河区区监察局 沈河区纪委坐落于正阳街202号, 区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徐光耀 区纪委常委:董毅 区纪委办公室主任:龙立军 区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曹乐 区监察局副局长:张祥鑫 任区纪委书记:区委常委崔隆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海廷。 区纪委副书记:吴宝军。 区纪委常委:张立波。 区纪委常委:张智。 区纪委常委:何海波。 区纪委常委:曹乐 区监察局副局长:张祥鑫。 负责信访(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督察)工作,协助负责案件审理工 作:徐光耀 负责纠风(软环境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龙立军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王树平 负责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协助负责宣传教育工作:朱铁林 沈阳市监察局 市监察局 024-22829190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50号 市司法局 024-22822455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3号 沈阳市中级法院 院长:卞富学 副院长:张延丹 主任:张明强 法官:黄丹凤 副院长:刘伟 副院长:杨欲兵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义祥 副院长:孙义祥 副院长:王武范 副院长:杨悦 正局级审判员:赵钰 政治部主任:张明强 副局级审判员:张万忠 执行局政委:椰永涛, 专职委员:王桅, 人事处副处长:张瑞针 办公室主任:王文艳、 执行局副局长:吴红专、 民三庭庭长:高铁军、 民四庭庭长:樊志军 政治部主任:张明强 纪检组组长:孔岩 民二庭副庭长:陈林 民事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曲阿翔、陈嘉良、杨洪斌 专职委员:刘春、王桅 市法院:刘雪松 赵彬 审判长:赵明静 吕丽 葛钧 韩志彤 周晓书 柳震 沈莹 张素燕 赵闯 审判员:姜会君 孙卓 白丽萍 王纪 曹世军 刘大勇 王宏杰 郭杰 边峰 王 增 郭文 樊友明 张勇 姜滨 张德才 书记员:吕慧子 赵悦 孙晓康 罗冠杰 吕思涵 王冰 张鹤 沈河区司法局 沈河区司法局局长:吕祥臣 办公室主任:于超 法宣律管科 科长:王松 基层指导科 科长:郑伯裕 社区矫正科 科长:宋伟 沈河区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人:钱锡斌 法制宣传科 科长:昝立华 领导成员:局长:吕祥臣 年龄54岁 210103009A21120080001 负责主管局办公室、律师管理科、公证处、法制宣传科工作。 副局长:陈文华 年龄40岁 210103009A22120080002 负责分管基层指导科、法律援助科工作 司法局领导成员:局长:吕祥臣 副局长:陈文华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24847798 传真电话:24847758 方家栏看守所所长:张×波 电话(办):24230100 主审法官:焦玉玲 办电:841199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