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2012年11月21日上午,被佳木斯监狱迫害致残四年的法轮功学员林泽华在监舍看大法书《转法轮》,被突如其来的监狱狱侦科科长刘西波及王宝辉发现,刘西波向林泽华要书,林泽华不给,刘西波命王宝辉去抢,王宝辉对一个瘫痪在床、每天只很少进食、很少喝水的弱者动武,抢走了大法书《转法轮》(一、二、三讲)。 2012年9月10日,佳木斯监狱五监区副教刘洪鹏将法轮功学员刘明辉的毛衫、内衣裤等几件衣服拿走,说是衣服上没有“犯”字,要烧掉。 2012年10月16日,佳木斯监狱五监区警察于欢指使刑事犯抢法轮功学员刘明辉手中的大法书,并说监区长王庆军在监控上看到的,事后刘明辉索要、讲真相,恶警不听。 法轮功学员林泽华,是友谊县凤岗镇的一名出租车司机,二零零八年被非法判刑七年,劫持到佳木斯监狱。同年被负责监视林泽华的“包夹”李岩松故意推倒致残,林泽华被迫害致瘫痪后,监狱说是装的,不仅不安排人护理,也不许好心人帮助。为维护自己的权益,林泽华决定起诉,但诉状被监狱扣押。监狱将故意伤人的刑事犯减刑提前释放,而对失去生活自理的林泽华却非法关押不放人,并且继续虐待迫害。 自2011年2月26日至3月8日,佳木斯监狱为强制转化法轮功,迫害死秦月明等三名法轮功学员后,由于秦月明家属拒绝私了,逐级上告讨说法,使佳木斯监狱声名狼藉,胆颤心惊,监狱内恶警有所收敛,许多警察明真相,知道迫害法轮功是犯罪,不再继续搞迫害。可也有一些人,为权、为利所驱动,只避一时风头,觉的没什么事了,邪恶的本性蠢蠢欲动。在此告诫佳木斯监狱,事情并没有完,秦月明的尸体还未入土,如若还不自省,悔过罪恶,继续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下场是极其悲惨的,不仅本人要承担,还要殃及子孙的。 参与迫害人手机号: 五监区区长 王庆军 18045482006 五监区副教 刘洪鹏 18045482169 五监区警察 于 欢 18045482187 监狱狱侦科长 刘西波 18045482122 监狱狱侦科 王宝辉 18045482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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