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省榆树市法轮功学员郭淑兰、郭淑学不久前因告诉民众法轮功真相,遭人恶告,被榆树市国保警察绑架。警察企图非法劳教俩人,因劳教所拒收,警察进行一番勒索后,才放两人回家。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下午三点多,郭淑兰、郭淑学在大街上告诉民众法轮功真相,当时她们在个体客运站北边路口上,给一个小学四年级学生讲大法真相,刚讲开头,就被站在不远处的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女人把孩子拉走了。后来得知那个女人是附小老师,她告诉了那个小学生的家长,其家长是公安局法制科警察,叫王维达。王维达把这两位法轮功学员恶告到国保大队,警察遂当街绑架了郭淑兰、郭淑学。 在国保大队,大队长范红凯等警察对两位法轮功学员非法搜身,把郭淑兰兜里的十多元真相币抢去。 郭淑学的丈夫身体不好,常年靠郭淑学照顾,郭淑学被绑架后,他失去了生活依靠,在亲友的搀扶下打车来到公安局找局长及有关人员要求无条件释放妻子。一局长就告诉国保大队的有关人员,不把郭淑学劳教,让郭淑学回家。而第五天,国保大队警察李笑、齐立到拘留所,对俩位法轮功学员说,必须签字放弃修炼,否则就劳教。俩人拒绝签字,表示坚修大法。当时警察还说,郭淑兰岁数太大。郭淑学的丈夫身体不好,如果劳教也是所外执行。言外之意也觉得俩人都不适合劳教。可是警察却迟迟不放人。 非法拘留到第十三天时,李笑和另一个警察来到拘留所,叫郭淑兰、郭淑学去检查身体,说明天就放你们回家,可是第二天一大早六点刚过,就来了三个警察强行把郭淑兰、郭淑学推到车上,拉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后因检查身体不合格,劳教所拒收。警察只好把俩人拉回来放回家。 后来得知,警察是为了勒索钱财。郭淑兰、郭淑学的亲属托人和国保大队长范红凯说情,先后共被勒索了一万七千元,没有任何收条,也没人签字。 参与迫害者: 恶告人:法制科警察王维达、附小一女教师 参与绑架迫害的警察:李笑、石海林、范红凯等 押去劳教所的警察:李笑、韩越庭、李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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