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九日】(接前文) 七、选择 “历史不会简单的重复,但有时会惊人的相似。”彼拉多的故事正在重演着。 彼拉多何许人也?就是那个判耶稣死刑而又自称耶稣的死与自己无关的人。根据《圣经》记载,大致经过如下。 随着耶稣传道足迹的广布,信者日众,引起犹太教祭司和长老们的妒嫉与怨恨,他们收买了叛徒犹大,抓捕了耶稣,捏造了伪证,并对耶稣进行了非法审判和殴打。然后把耶稣捆绑到巡抚彼拉多那里,要求彼拉多判处耶稣死刑。彼拉多此前知道耶稣:他的独子彼罗一条腿瘫痪且枯干,又染怪病卧床不起,四处求医无果,却被耶稣用神力治好。 彼拉多审问耶稣后,不愿判其有罪,但又不想得罪犹太长老们,就想了一个圆滑的办法:把耶稣交给罗马帝国分封的犹太王希律处置。希律让耶稣行一件神迹给他开开眼,耶稣不答。希律戏弄耶稣后,下令把耶稣送回彼拉多那里去,暗示彼拉多一定要处死耶稣,这样做对彼拉多前途有利。彼拉多再次审问耶稣,当然还是查不出什么罪来,就打算释放耶稣:当时正要过犹太教逾越节,犹太人有一个惯例,每逢过节,随众人的意愿,可以释放一个囚犯。可是犹太民众宁可释放一 个出名的强盗、杀人犯,也不愿释放耶稣。迫于犹太教长老们胁迫,以及民众被煽动起来的“义愤”,彼拉多胆怯了,拿水在民众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随后,彼拉多就命令鞭打耶稣,并钉十字架。 并不因为彼拉多洗手宣示“罪不在我”,上天就真的将他归为无辜。以后的事实表明,包括彼拉多在内的所有参与杀害耶稣的人都遭到可怕的报应, 那么到底把耶稣钉十字架的彼拉多的下场是如何?根据基督教的野史“尼哥底母福音”指称在耶稣去世后不久,罗马的皇帝提比留(Tiberius)生了重病,四处求医皆无效。他突然想到在犹太地区的一个神医-就是耶稣,皇帝派弗伦沙尼斯(Volusanius)特使去犹太地找耶稣,但彼拉多封锁了耶稣被钉死的消息,直到特使遇到凡罗尼卡(Veronica)才知真相。 据传说,当耶稣背十字架走“悲哀之路”时,脸部一直流汗和血。凡罗尼卡用一条手帕去擦拭耶稣的额头,结果耶稣的面容(脸部轮廓)印在手帕上。凡罗尼卡带了印有耶稣面容的手帕和特使一起去罗马而医治了皇帝的病。随即彼拉多被召回罗马述职,他怕提比留皇帝的责备,所以故意穿了耶稣被钉十字架前的“无缝圣袍”,因此皇帝为此心软,等到他脱去“圣袍”后,仍被赐死,所以彼拉多就用自己的佩刀自杀。他的尸体连同巨石一同捆绑丢至台伯河(Tibert),虽然绑着石头 ,却仍沉不下去,依旧在河面上漂浮,让鱼群吞噬。 当今世界上有些人和团体甚至有的国家都是“彼拉多”的典型代表。 (一)对正信的了解与判断:明确而清晰 彼拉多目睹了耶稣用神力治好儿子的不治之症,并从与耶稣的对话中了解耶稣来世间的目的,知道耶稣是个“义人”,也知道他遭人陷害是因为犹太长老们的妒嫉,因此,直到最后也不愿承认耶稣是个“罪人”。 法轮功学员是有信仰的好人,按真善忍修炼自己,被中共迫害已经被全世界所了解。截止到2004年2月中旬,世界各国政府机构、议员、团体组织等纷纷对法轮大法和创始人颁发褒奖及感谢,已达1223项。(其中美国1051项,加拿大135项,澳大利亚12项,台湾9项,中国1999年以前6项,欧洲6项,新西兰、日本、印度尼西亚、秘鲁各一项。) 自2000年起,李洪志先生连续四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提名。江氏及帮凶们在海外多个国家和地区,被以“群体灭绝”、“酷刑”、“反人类”等罪名告上国际法庭,即将面临全世界的正义审判,越来越多的人明白了真相。 (二)对迫害发生(和延续)所持的主观态度:放任 彼拉多知道耶稣是个义人,不愿意杀害他,并为阻止判耶稣死刑多次做了努力和尝试,但是最终屈从于压力,宣判了耶稣的死。那么,彼拉多对于耶稣的死显然是持放任态度的。 如果没有某些国家的某些利益商人为了经济获益而向中共提供活体摘取器官的先进技术、药物和人员的培训,如果没有某些利益集团在丰厚的经济利益面前对活摘器官视而不见,我们也许不会看到今天的活摘器官这样大规模的出现。 (三)选择懦弱的原因:对权力的欲望和对恶势力的屈服 犹太王希律命人把耶稣送回来的时候,暗示彼拉多处死耶稣,这样他就会在罗马皇帝面前说彼拉多的好话,帮彼拉多升官,否则就在皇帝面前告他。犹太长老们甚至给彼拉多扣帽子说:如果不处死耶稣,你就不是皇帝的忠臣。再加上被煽动起来的犹太民众的“义愤”,彼拉多最终选择了懦弱,向希律、祭司长和长老们代表的势力屈服。 从维基解密电文中可以看出,中共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在它对外的交往中也暴露无遗,如对多国动用外交进行抹黑法轮功;利用金钱胁迫;以邦交国关系要挟。 (四)正邪不分:纵容强盗和杀人犯,迫害良善 耶稣临被钉十字架时,“那同钉的两个犯人,有一个讥诮他说:你不是基督么,可以救自己和我们吧!那一个就应声责备他说,你既是一样受刑的,还不怕神么?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做的相称。但这个人没有做过一件不好的事。” 正和邪的分辨,并不是多么复杂的难题,因此一个死刑犯也能够看清耶稣的无辜。但是,在这之前,犹太民众出于仇恨,宁可释放一个出名的强盗、杀人犯,也不愿释放耶稣。对于这种明显的正与邪的颠倒,彼拉多置于不顾,却顺从了犹太民众,释放了坏人,杀害了义人。 2010年9月24号,瑞士国际大赦官员高思泰利女士指出,在过去的两年来,瑞士两家大型国际制药厂,罗氏公司(Roche)和诺华公司(Novartis)由于在中国生产器官移植的药物而受到强烈的指责。 加拿大前国会议员、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和加拿大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在《残忍的活摘器官--加拿大关于中共活取法轮功学员器官调查报告》中指出,许多的国家仍然在贩卖与器官移植有关的抗排斥反应的药物给中国。 他们的报告中增加了对各国政府的建议。其中包括:“颁布疆界外法律,防止人们到中国盗取器官;医疗机构拒绝给此类移植患者报销国外移植费用和回国康复医疗费;拒绝来自中国的移植试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外科研刊物基金;医学工作者不应该鼓励病人去中国做移植手术;制药公司应停止向中国出口仅用于外科移植(如抗排斥反应)的药物,政府应禁止上述类型药品的出口;为去中国接受器官移植的病人建立数据库;各国政府应该向去中国旅游、移植器官的国民发出警告“中国的器官供体几乎全部来自非自愿捐赠器官的犯人,包括死刑犯和法轮功学员”。 中共应付活摘指控的做法就是以整顿器官市场的名义,蒙骗世界,同时严厉限制外界去大陆做任何独立的调查。中共今天的拒绝外界调查真相的态度,本身就证明着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一页。中共幻想的就是要整个世界尽快忘掉1999年以来,特别是2003年到2006年那一段大陆器官移植市场高速增长而又极其混乱的,发生着“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的时期。 在经济利益的诱惑下,对中共迫害自己人民的恶行,很多人采取了姑息的态度。但是,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在不断的站出来。美国众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监督调查小组委员会主席、国会议员德纳•罗拉巴克(Dana Rohrabacher)曾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之事致信总统,他说,“在历史的将来,人们不会在意我们是否又签署了一笔贸易合同,或是又卖了一架波音747,但是如果在面对人类大规模遭受这种难以言表的极度痛苦时,我们却视而不见,我们必将会受到历史的审判。” **********************对中共活摘器官事件的态度,是每一个人的选择。只有接受中共活摘器官和反对中共活摘器官两个选择,没有中间路线。每个人要么选择反对活摘,要么不选择反对活摘,放弃选择就是接受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放弃选择,不作为就是不仅自己不承担责任,还想把责任推给别人。 中共活摘器官事件是“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对待活摘器官的态度就是对待邪恶的态度,或者跟从邪恶,或者反对邪恶。 中共活摘器官是其党文化的最高体现,是中外历史上最邪恶的创举,这种极度邪恶中体现的魔性,已经超越了人性的范畴,不属于人的行为界限。一个可以成为人,称为人的人,是需要具有基本人性的。 对中共活摘器官的态度,就是对中共的态度,在中共即将进入其罪恶造就的归宿时,全世界每个人在要不要中共的问题上表态的时刻已经到了,这就是一个关系到每个人、每个团体、每个国家未来的至关重要的选择。 参考资料
关于调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报告 作者:大卫•乔高、大卫•麦塔斯 来源:http://www.falunasia.info/infocenter/gb/article/2007/3/25/63069.html
专题: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 来源: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22/227349.html 追查国际关于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调查报告集 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25994 “State Organs”《国家器官》 作者: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和Torsten Trey医生 专题: 活摘器官案曝光 来源:http://library.minghui.org/topic/280,,,1.htm 《血腥的器官摘取(Bloody Harvest, the killing of Falun Gong for their organs)》 作者:大卫•乔高、大卫•麦塔斯 美国国会众议院第605号决议案 来源:http://www.govtrack.us/congress/bill.xpd?bill=hr111-605 追查国际报告一例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目击者证词 来源:http://www.zhuichaguoji.org/index2.php?option=content&task=view&id=2677&pop=1&page=0 联合国特派专员关于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报告 来源:http://www2.ohchr.org/english /bodies/hrcouncil/7session/reports.htm 文件号为:A/HRC/7/3/Add.1 http://www2.ohchr.org /english/bodies/cat/cats41.htm 文件号为:CAT/C/CHN/CO/4 http://www2.ohchr.org/english/bodies /hrcouncil/10session/reports.htm 文件号为:A/HRC/10/44/Add.5 政府政策和器官移植, 黄洁夫,毛一雷,J. Michael Millis,Government Policy and Organ Transplantation in China,国际医学杂志《柳叶刀》(The Lancet),来源: http://download.thelancet.com/flatcontentassets/series/china/comment11.pdf “死刑犯”撑不起中国器官移植市场上的蘑菇云 来源:http://pkg2.minghui.org/mh/center/organ/death-roll-organs.html#_1_40872830241992264_817862499_7071540887953626 美国移植杂志报告:影响器官组织移植的因素和新闻 The AJT Report News and issues that affect organ and tissue transplantation SUE PONDROM 来源:http://www3.interscience.wiley.com/cgi-bin/fulltext/119424217/HTMLSTART 解放军总后勤部是活摘器官的核心机构 来源: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11/212318.html 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 来源: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民政部等 总结中国的器官摘取 CIPFG:Summary of Organ Harvesting in China 来源:http://cipfg.org/en/index.php?news=352 电话录音:中国大陆医院和器官移植中心涉嫌提供活体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证据 来源:http://www.zhuichaguoji.org/index2.php?option=content&task=view&id=789&pop=1&page=0 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来源:http://www.transplantation.org.cn/zyienizhonghe/2009-08/3862.htm 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诺华人与环境基金会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合作项目 来源:www.novartis.com.cn/nov/article.shtml?article_id=412 专题:起诉江泽民 来源: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3/224726.html 犹太法庭就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判决书 来源:http://www.thesanhedrin.org/en/index.php/Psak_5768_Tamuz_12 《财经》杂志器官“黑市” 来源:http://magazine.caijing.com.cn/2012-09-09/112113712.html 美国国务院《2011年度各国人权报告》 www.HumanRights.gov/reports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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