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五日】在法中我们都知道师父要我们做一个修炼的人,逐渐的从人中走出来,最后修成神,而不是只停留在做一个常人中的好人,所以我们观念必须改过来。今天听一同修说,她做了一个梦,梦中有一长队的老年同修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提着菜篮子。看来存在这样问题的可能有相当一部份人。 师父在经文《精進要旨》〈警言〉中说:“我传大法已经四年了,有一部份学员心性、境界提高的很慢,还是停留在感受上认识我与大法,总是从身体的变化和功能的体现上对我的一种感恩戴德,这是常人的认识。你们不想改变人的状态,从理性上也升华到对大法的真正认识,你们就将失去机会。你们不改变常人那千百年来骨子里形成的人的理,你们就退不掉人的表面这层壳,就无法圆满。” 师父历尽万般魔难下世度人,把我们从地狱捞起,帮我们消减业力,把大法传给我们,一点点启悟我们,点化我们,呵护我们,带领我们返本归真,给了我们具足修成神的一切,让我们能行。而我们修了这些年了,这一切眼看就要结束了,却还有一部份同修,(特别是部份老年同修)却脱不掉人的这层壳,思考、处理问题的方式总是以一个好人的标准、站在人的基点上认识处理。 今天去一同修家去交流,该同修病业假相有二十天时间过不去了,从发烧、浑身没劲、发展到不能吃饭,不能学法炼功、不能发正念,更不用说救人的事了。我和另一同修到她家之后,见她说话有气无力,甚至坐着都很费劲,几乎坐不住,还好,我们去后,她说能量场很大,这些天第一次和我们一起坐了约两个小时,我们离开时她精神很好。此同修是九几年得法的,至今还不能双盘,她说得法后,没多长时间就能双盘了,后来因为伺候儿媳妇坐月子,一个月时间没学法炼功,随后便不能双盘了。 交谈中,她说儿媳妇生完孩子,因为工作忙,基本不怎么管孩子,停奶后,小孙子白天晚上二十四小时都跟她,就象她近六十岁的人又添了一个小孩子,可想而知,得占她多少修炼的时间,她能精進起来吗?所以三件事她也做,但是很难说做好。而且眼里含着泪说:“自己修炼前一身病,师父给了第二次生命,感谢师父,信师信法,一修到底。”很明显是对师父的感恩戴德,基点没脱离人,做好人。 再一位同修,九六年得法,修炼精進,并且是一个小片的协调人,十几年来印资料,坚持每周送到同修手中,能吃苦。在魔窟中正念强,并且从黑窝中逃脱,就这样一位坚定的好同修也有糊涂的地方,比方她认为看孙子是份内的事,天经地义,做好人嘛。由于这不正确的一念,导致她这十几年的修炼一直看孩子,给大儿子看了,给二儿子看,看了一胎看二胎,现在二儿子的二胎才几个月,是不是得看到正法结束呢?同修多次找她切磋,善意提醒,她表现出接受不了。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白天看孩子,必然影响三件事。有时白天看一天孩子,晚上赶印明慧周刊和资料,这样时间往后推,早晨炼功起不来,身体几次出现不正确状态,有一次发烧七天起不了床,自己也悟不到,在这一问题上,她的出发点在人中,做好人。是做一个好人,还是做一个大法弟子——一个修炼的人——神,这是本质上的区别,是基点问题。每个人都应该问问自己,作为一个修炼的人方方面面都应该做好,但又不能过。 师父讲过,“可能有人想:我把家庭的事做好了就是修炼了,父母兄弟啊咱们更加亲密就行了。你是又走入新的执著,走入了极端。所有的一切都得做好却不能过,一过又是执著。而且对大法的态度要摆正,把自己真正的视为修炼人,如何精進,如何对待法,怎么样修,包括你看书时间的长短比重,都不能忽视,而且更重要,因为这就是你们的路,你们要走的路。你们就是要从常人社会中出来,你们就是要与正法同在、对众生负责,所以才这样修炼。”[1] 从师父的这段讲法中我悟到:常人中的事尽量做好但不能过,一过就错了,部份老年同修错就错在这个“过”上了。你的生命是大法给你延续的(许多同修自己知道,都这样说),是不是应该把自己的生命交给大法呢?哪怕你认为你的生命不是大法给你延续来的,那么现在你修炼了,从人修成神这么一件伟大的事,要做好,要修成,是不是你的精力和时间也应该多一些用在大法修炼上呢?而不是用在常人中做个好人呢? 可能有同修说:孙子没人看怎么办?你想想:如果大法没有给你延续生命,那么你的孙子由谁看呢?儿子们忙不过来,偶尔帮帮忙,也无可非议,如果认为那是天经地义的,就大错了,就是从人中的理也是说不通的,也是共产党在现代中国社会造成的败坏的理。从人中看,照看孙子不是老年人份内事,儿女拿孙子孙女给爷爷奶奶晚年添乐趣,才是天经地义的。 师父说过,“注意:我不是叫你们人为的做什么,只是叫你们明白法理”[2]。我今天写这篇文章不是有意叫我们同修不看孙子了,只是想,我们能否改变一下认识。“相由心生”“境随意变”,当我们的认识符合法理时,周围的一切可能向着好的方向转变。 所以我们的基点一定要摆正,真正得把自己视为修炼人,从常人中走出来,兑现誓约,不辱师命,不负众生所望,担负起救度众生这一伟大的历史重担!合十。 个人的一点认识,不足之处,敬请慈悲指正。 [1]李洪志师父,《各地讲法七》〈二零零六年加拿大法会讲法〉 [2]李洪志师父,《精進要旨》〈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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