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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同修交流后向内找
文/台湾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师父在《洪吟三》〈少辩〉中说:“如遇强辩勿争言 向内找因是修炼 越想解释心越重 坦荡无执出明见”。

回想最近二次跟同修交流的情况,当时我都不同意他们说的话,强辩了几句,之后向内找也并不深刻,直到一个多月后的现在才真正感觉到自己这儿确实有问题。

一次是到香港讲真相,一位同修觉的我不愿溶入整体,就与我交流,她觉的我固守自己的想法与作法,带着自己的习惯、观念来到国外。当时我心里很排斥她的说法,觉的她不了解实际情况。但在后来的修炼中,真的发现我有很强烈的“自以为是”、坚持自己观念的执著,对符合自己观念的人事物就满意,不符合的就排斥,就像戴一副太阳眼镜似的,看到的一切都染了一层颜色。这已经成了自己比较顽固的观念,得用心去掉。

第二次是在劝三退时,一位同修觉的应该要让众生明确说出“我要退出”,才算三退了,点头同意或者只是表示同意者不算。我当时很排斥同修这个做法。但直到一个多月后的现在,在学完法后,我才赫然发现自己对众生三退有一颗很强的“有求之心”,只要他们三退,知道“法轮大法好”就好,至于真相讲的详不详细,众生了解到什么成度,我基本上并不在意,这其实还是为大法、为众生负责的心不够啊!

师父说:“其实到最后救度的、从组的一切不是我要的或达不到标准,做完了也白做,也都得毁。”[1]众生得救了,但我的修炼达不到标准,对应到我的体系中 的众生也还达不到标准,那也不行呀!

师父说:“碰到不高兴的事,碰到使你生气的事,碰到个人利益、自我被撞击时,你能向内看、修自己、找自己的漏,矛盾中你就是无辜的也能这样:哦,我明白了,我一定是哪没做好,就是真的没错,也可能是以前欠下的业债,我把它做好,该还的就还。不断的碰到这样的问题,不断的遇到这样的事情,不断的修你自己。那么如果修炼人这样看问题,用正理修自己,你们在常人中碰到的不高兴的事是不是好事呢?你要想修炼、你要想脱离三界,你要想返回你原来的地方,你要想救度你那一方世界的众生,你要真的是在助师正法,这不是给你提供方便、这不就是叫你真正的修自己吗?你碰到那些不好的事情不就是给你铺路呢吗?你为什么不高兴呢?”[2]

谢谢同修的交流,我们一起掌握向内找这个法宝,一起提高。

注:

[1]李洪志师父经文:《二十年讲法》
[2]李洪志师父经文:《大法弟子必须学法》

当日前一篇文章: 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陈桂凤遭辽宁女子监狱迫害
当日后一篇文章: 师父叫做什么我就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