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接前文) 35、裴艳芬,女,服装店业主。一九九六年春天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看了李洪志师父的讲法录像后,明白了人生的真实意义,决心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份,对法轮功的迫害开始了。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早四点三十晨炼时,公安局警察将她滞留在公安局。在公安局待了三天,让看取缔法轮功的电视。后来送到高楞街道限制自由五天,又绑架到看守所拘留十五天,勒索了四百元钱,才放她回家。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八日,她的大法录音带被警察发现,她被传唤到公安局,国保科的警察韩东义、石志平勒索了她二百元钱,传唤证是公安局长侯续民开的。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八日晚,她发真相资料被人构陷,警察把她绑架到方林公安局看守所非法关押,一直到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九日,三个多月,共被勒索罚款四千元,抵押金三千元。十多年来,警察经常到她的服装店骚扰,在家附近蹲坑,全家人一直生活在恐怖之中。有时不得不离家出走一段时间。服装店也开不了。做工没有完成包赔人家损失,加上房租、布料等,经济损失惨重,损失约四万多元。 36、綦洪云,女,职工家属。修炼法轮大法前,身体多病,家庭困难,孩子身体又不好。正在她多灾多难的时候,有幸得了法轮大法,使她彻底改变了原来的状态。因为修炼法轮功,她身体健康了,家庭和睦幸福。她打心眼里感谢师父的救命之恩,每天都乐呵呵的学法、炼功,决心跟随师父一修到底。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流氓集团要取缔法轮功,她想,一定要为师父为大法讨个公道,还师父清白。于是她经常出去散发真相资料、贴不干胶,做讲真相救人的事。二零零二年春天,在高楞江畔公园被公安局国保科的韩东义和张海成等人绑架。在公安局,他们审她一宿,勒索了二百元钱,又去她家非法抄走了大法书和炼功磁带,才让她回家。 二零零三年在迎宾路,她和同修做真相资料,又被警察韩东义和张海成绑架,把她送到看守所关押了五天,国保科向家人勒索一百五十元后放她回家。 二零零三年八月四日,她和同修一同到沙河子发资料,被沙河子镇派出所绑架到方正县。国保科仇永生把她送到方正县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大约两个月时间,勒索家人三千元钱之后才让回家。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日,她在家干活,方正县公安局国保科队长仇永生,带人到她家乱翻一气,拿走两本《转法轮》,并把她劳教一年。到劳教所检查身体有严重的心脏病不收,又拉回到方正看守所,非法关押大约三个月时间。在这期间,她丈夫看到她被迫害的非常严重,身体经常抽搐,去了七、八次向他们要人,问他们为什么不放人,有什么理由关人不放?假如人有个好歹,和他们没完。他们理屈了,又勒索家里一千元。被她丈夫背回了家。 以上所勒索的罚款均未给任何票据。 37、曲淑霞,女,职工家属。由于修炼法轮功,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在四道林场被南山派出所所长王永军绑架到方正林业局看守所,大约有一年多时间。在看守所失去人身自由,受到看守所警察的训斥和辱骂。不把她们当人待,吃的猪狗不如的饭菜。后来她的身体出现高血压状态,很严重,才被释放回家。在家只待了二个月时间,又被政法委书记史庆林指使警察绑架到看守所,说她宣传法轮功。 在看守所她们这些法轮功修炼者坚持每天炼功,看守员张雪山、李英涛、顾德军等人一连几天往她们身上浇凉水。被褥衣服浇的湿透了,她们只好躺在湿被褥上睡觉,第二天褥子上烘干出来一个人形。他们还用“小白龙”打她们。后来把她和朱秀梅、刘志英转押到黄家大院(局长黄德昌曾经住过的大院,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地方)。遭到“六一零办公室”李健的拳打脚踢。她绝食反迫害,把她送到方林医院,大夫给她插管、灌盐水迫害。 二零零三年七、八月份,她和其他两位同修逃出看守所,流离失所。她去了辽宁营口,在营口大石桥看守所被迫害十八天,又被绑架到马三家劳教二所迫害四个半月。七天七夜被锁在长凳子上不让睡觉,第八天被弄到马三家一所,警察纵容吸毒犯人迫害她。因她拒绝干活,不穿号服,手被扭成骨折。往饭里拌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并被几个人摁着强行往嘴里塞药。一个姓王的警察用拳头打折她一颗牙。 曲淑霞是以吸毒罪劳教三年的,可见这邪党耍流氓到了多么卑鄙无耻的程度。在马三家劳教一所,她出现了高血压症状,生命垂危。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七日,保外就医,回到了方正林业局四道林场,依然被两个人监视着。由于丈夫过世,因她修炼法轮功,她的婆母不让她在家安身,她只好在高楞硬撑着盖三间房子,才有了栖身之地。 在方正林业局看守所期间,看守所所长卜春和问,天安门自焚是真的还是假的,她说是假的,卜春和抬手就是一个大嘴巴,脸肿了好几天。有一次在食堂,卜春和用拳头打在她左前胸上,直到现在还隐隐作痛。 38、任静波,女,职工家属。学炼法轮功后,使她的家庭更加和睦,身心受益。没想到却遭到了邪党的各种迫害:被罚款、非法审问、殴打、赤脚站雪堆、辱骂坐牢等。在这场对法轮功的诬陷、造谣等各种迫害中,她个人及家人经受了各种痛苦及精神折磨,这段经历使她们一家永远难忘、刻骨铭心。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她家突然闯进一帮警察,没出示任何证件,就把她家的书、字幅等东西拿走。 二零零零年夏初,国保科警察韩东义、石志平等人来到她家查看,把她叫到国保科审问,没有合理的说法就被勒索二百元钱。同年秋天他们再次把她叫到国保科审问,还要罚款,因不同意罚款,他们就利用她两个姐姐的工作要挟,并把她丈夫从单位叫来,告诉不交罚款就送看守所。那时法轮功上哪儿去说理呀?她丈夫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不得已被勒索了二百元所谓的罚款。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一天晚上十一点左右,这伙人再次闯进任静波家,把她抓走。在公安局里他们审不出所谓的罪证,就开始对她殴打、辱骂,逼迫她赤脚站雪堆。在殴打辱骂中,警察李健说:外地能用四十多种刑具对付你们,我们也能。这些警察知法犯法,明明知她没有罪,还是把她送进看守所迫害。 在看守所里,她睡在冰冷的地铺上,每天吃两顿饭,每顿半个玉米面饼子。在这期间,家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和精神压力,她丈夫听信韩东义、石志平等人的挑拨到看守所对她大打出手。她丈夫精神压力过重,无心工作,上班时常精神恍惚,而他本身从事着危险工作。她婆婆七十岁的小脚老人,行走非常不便,也来到她家照顾家和两个孙子。任静波在被绑架之前,她家从外地购回一车瓜子等年货,这副重担就落在了一个十二、三岁大的孩子身上,孩子小再加上那年气温特别寒冷(零下三十度左右),孩子把脚冻坏了,后脚跟冻了一个包,手经常冻的不听使唤。他奶奶因一次摔倒回了家,他爸爸下班晚,孩子卖完货回家屋里冷冰冰的,小儿子在家也是饥一顿、饱一顿,这种生活一直到她离开看守所。出看守所时还被强行勒索伙食费二千七百元,刚进去时还被勒索罚款二百元,共计二千九百元。 尽管离开魔窟,魔难并没有过去。 二零零一年夏季,任静波跟朋友合开一个小店铺,因为都是炼功人,她们每人身边都有三个二十四小时全天监视的所谓“包保人”(两名警察,一名街道人员),还让身边的邻居监视。因为有时局党委书记赵光辉和街道书记等一帮大小官员到她们开的小店查看他们布置的人员是否坚守岗位,致使这些包保人员生怕自己的饭碗没了,几次想把她抓进去。一次竟三更半夜的去抓她,她连吓带气,犯了心脏病,晕了过去,才算了事。 还有一次,因她们小店的一名工作人员被抓,把她从早上四点钟带走,一直审到晚上五点多钟,当时韩东义、张海成等人没有找到他们所说的犯罪证据,竟把她们做生意的钱说成是犯罪活动经费,强行抢走一千多元钱,后被要回来。这种没完没了的骚扰,致使她们没有心情做生意,整日的提心吊胆,不知啥时厄运降临。家人更是跟着担惊受怕,坐卧不宁,大人、孩子,一看见警察、警车就害怕,完全没有了“人民警察爱人民”的感觉了。这种没完没了的骚扰,给她和家人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39、沈玉芬,女,退休职工。二零零三年三月七日,她衣袋里装着一本《明慧周刊》去买馒头,被警察尚龙飞一伙儿发现,将她绑架到公安局。随后抄了她的家,什么也没抄到,尚龙飞一伙儿不甘心,在公安局威逼她说出《明慧周刊》的来源和写所谓的“保证书”,她拒说和拒写。尚龙飞一伙儿将她扣押了四十四个小时,最后逼家人写的担保,并勒索罚款二百元。 宋义存,女,职工家属,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街道王桂英、消防队仇乐经常去她家骚扰。 二零零一年一月七日,李健、仇乐和一位司机到她家将其骗到消防队,问她还炼不炼法轮功,她说,“我做好人”,就被李健带到政保科,被张海成等人毒打,用小白龙抽,用头顶墙,逼她写保证书、签字,她不写,就把她关在看守所里七十多天。家人去要人,国保科让交了二百元钱罚款,韩东义说,“要想回家得交十万元钱”。 在非法关押期间,经常挨打挨骂。将她们十一人关一个号里,睡六平方米的一个板铺,没收所有的被褥和衣服,每顿饭给一点窝头。邪党党委书记高本英告诉看守所,“就是要把她们挤跑、冻跑、饿跑”。过大年也不让回家,她们绝食抗议,看守就让她们跑步。腊月二十八让她们在零下三十多度的院子里坐在雪地上听警察念诽谤大法的报纸。警察穿着皮大衣、戴着皮帽子,还冻的直跺脚,可她们却只穿着很单薄的绒衣。警察李延君还要把绒衣扒掉,在她们大家的据理力争下才住手了。直到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交二千多元罚款,三千元抵押金才放人回家,回家后王桂英还经常去她家骚扰。迫害十三年来,她们就是这样在痛苦中煎熬着、承受着。 40、苏本荣,女,职工家属。 二零零四年三月中旬,因去医院探望绝食一百多天的老姨孔凡迎,被在场监视的警察王万旭指使警察庄华搜查老姨要捎走的物品,发现《明慧周刊》,王万旭向国保科举报。下午国保科张雪山等人到苏本荣开的饭店将她强行绑架至国保科,又送到黄家大院。在黄家大院被警察李健狂扇了近二十个耳光,后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天,送往看守所。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八天,并以她的安危为理由胁迫孔凡迎进食。孔凡迎答应进食后被释放。给家人带来了深重的痛苦,经济带来了损失。 41、孙凤云,女,退休教师。二零零四年十月份,在去北京的列车上,被乘警绑架至哈尔滨铁路公安处看守所,受到非人性的迫害。关押十二天后,又转回到方正林业局高楞看守所关押二天,放人时,被勒索保证金三千元,身份证被非法没收。回家后,由于受这次被关押迫害,精神打击太大,使她整天抑郁不振,心跳不稳,后来达到有些神智不清。二零零五年十月以后更是病情加重,修炼后痊愈的高血压、尿毒症等复发。最终于二零零六年六月八日含冤离世。 42、孙家学,男,退休干部。 二零零一年腊月二十八,再有两天就过大年了,早上八点左右,方林公安局国保科警察韩东义、石志平等人突然闯进他家,当时他不在家,他们告诉家人等孙家学回来去公安局国保科。他回来后看到全家人脸上的不安和害怕,家人就把刚才发生的事告诉了他。他想,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人,强体健身,何罪之有?就让大庆回来过年的弟弟陪他去了公安局。到国保科一进屋,就看到一个个气势汹汹的面孔,二话没说就对他进行了严厉的审讯,并被国保科扣押了。石志平担任审讯的主要负责人,拍桌子大吼大叫,训斥一顿后,给他笔和纸,让写交待材料,批判法轮功、写保证书,他没有配合他们。他们采取软硬手段,只要说“不炼”,就可以回家过年,否则就坐牢。中午他们去喝酒吃饭去了。下午大约二、三点钟左右,石志平让他写保证,他就写了几句话:“我能遇到这千年不遇、万年难遇的法轮大法,这就是我最大的幸福。就是天塌下来,我也要一修到底。”看到他如此坚定的态度,他们喊叫着:“把他送进去!送进去!” 晚上八点钟左右,韩东义、石志平看他态度没有改变,电话请示政法委史庆林,九点钟由两个警察把他关进了方林看守所,一直到了第二天上午没有人来。下午三点钟看守所指导员和他谈话:“明天就阴历三十了,你的老母亲直哭,你弟弟专程来和你们过个团圆年,明天早八点局政法委有关部门来人,你好好表个态,下个保证今后不炼法轮功了,和法轮功决裂,就把你放回去过年。”三十那天一大早,政法委副书记王宇基,林业局“六一零”、国保科等都去了,还带着录像机。孙家学拒绝了他们的所有安排。头头们气的脸发青,政法委副书记王宇基一挥手,“送进去!”过来二个警察又把他关进了看守所,一关就是四个月。 在看守所里度日如年,过着非人生活,他认为自己没有犯罪不背监规,看守暗示铺头把他打的鼻青脸肿。铺头姓王,因伤害罪判了四年徒刑。他用拳头狠劲打他的胸脯,打嘴巴子,疼的两眼直闪金花,一喘气胸脯就疼。门牙被打掉两个,其它牙打的松动。几年来,导致全口牙都逐步拔掉,给他造成了极大痛苦。 二零零一年过了年正月初八,一次他要小便,喊错了报告,遭到当时值班看守员宋老五一顿臭骂。在宋的暗示下,铺头狠狠的把他拳打脚踢一顿。全身疼了好几天。每天还要板板整整坐着,身子稍弯点,或歪点,不是骂,就是打。 在看守所他全身生了很多虱子,抓都抓不过来。同时也生了一身疥疮,浑身奇痒,钻心难受。身上挠的血糊糊的没有好地方。吃的窝窝头,喝的冻白菜汤,连点油花都没有,苦咸,就这样每天还勒索伙食费三十元。睡的是地铺,潮湿的很,人多,几乎是侧身睡。身体受到严重摧残,体重由原来的一百六十斤减到百十余斤。释放时还勒索罚款二百元,保金三千元(不交不放人)。 他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年迈八十多岁的老母亲整天哭,身心遭到极大刺激。他的弟弟一直到他出狱才回大庆去上班。两个儿子经营延寿到哈尔滨的客车,原来经营经济效益很好,由于爸爸被关押,无心思跑车,经济收入严重影响,全家损失惨重。 43、陶爱君,女,方正林业局电业局职工,做电量核算工作。二零零零年正月初二和同修一起去北京上访、证实大法,被方正林业局国保科韩东义等三人非法劫持到方正林业局看守所,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两个月,于二零零零年四月份回到家中。当时看守所向亲属索要了大约六百元钱。由于她和丈夫一起去北京遭到迫害,家里两个孩子正在上学,全部由亲属照顾,给孩子和家里的亲人造成了很大的痛苦。回家以后警察张传玉三天两头到家里骚扰,警察谭延舒一到节假日就往家里打电话,给孩子精神上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王红,女,职工家属。 二零零一年一月七日,南山派出所指导员姓徐,四道书记布广生,此二人到她家问:“法轮功好不好?”她说:“好。”又问她:“还炼不炼?”她回答:“炼。”当晚就把她送到看守所,并看栽赃法轮功的“天安门自焚”录像。所长卜春和问:“天安门自焚是真的,还是假的?”她说是假的,后来出门时金姓警察用小白龙打了她。后来国保科警察强制她放弃修炼,让她写转化书,并勒索三千元押金。至今三千元押金也没返回。 44、王淑丽,女,个体户。二零零一年一月七日晚五点多,王淑丽正在家中做饭,被闯进来的两名警察强行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三个多月。关押期间,经常受折磨,罚站,有时,在零下三十多度的雪地里被罚站几个小时,数九寒天,让坐在外面的水泥地上,一坐就是几个小时。 二零零一年大年三十晚上,李延军和几名看守人员,强制王淑丽等十六名法轮功学员穿着单薄的衣服坐在雪地里,听他们读诬陷大法的文章,进行所谓的思想转化。出来时还被看守所勒索伙食费一千五百元,交国保科保释金三千元。 45、王忠华,男,待业。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清晨,他去炼功点炼功,被方林公安局长邓士君和他的手下公安人员阻止,说不让再炼了。王忠华给他们讲大法的美好,邓士君就让他的司机张正权把他送到公安局,并叫来了国保科的人。国保科警察石志平强制他写保证书,说不写就别想回家。他写了之后特别后悔,把保证书要回来撕了,石志平暴跳如雷的打了他,又把邓士君找来。邓士君照王忠华的脸部猛打,当时被打的鼻口出血,血溅了他满身,鼻梁骨顿时鼓起一个大包。邓对石志平说,快把他带到国保科洗掉。洗完后石志平把他劫持到看守所关押。在看守所上厕所的时候,看守所的警察五、六个人打他。在看守所被关押三天后,才放他回家,并勒索费用一百八十元,没有给收据。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被包保警察田某在西沟林场劫持,田某把他带到档案室并打他,第二天把他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看守员李英涛叫犯人用“小白龙”(白塑料管)从他的脚后跟一直打到脑后部位,打完后背全呈紫黑色,打的他不能仰卧着睡觉。过了二天,李英涛又叫犯人用手把打伤的部位揉开,目的是怕他的家人看到。还体罚他“开飞机”,唱歌颂邪党的歌,不唱就叫犯人拳打脚踢。二零零一年三月末,才被放回家。非法关押两个多月,被看守所勒索伙食费一千八百元,经济损失上万元。 从九九年七.二零以后,到二零零三年期间,韩东义、石志平、张海成经常去他家威胁和骚扰他,给他的妻子和孩子带来了很大的精神打击和压力,使她们没有了安全感。 46、魏建全,男,待业。九六年得法,身心受益,感受到了大法的美好。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江泽民流氓集团对法轮功进行了疯狂的迫害,无数法轮功学员受到迫害。二零零一年九月九日,魏建全中午在工作时被方林警察韩东义、石志平、张海成带到公安局国保科审问后,直接带到方林看守所关押十天。当天受到看守所警察陈全的毒打。十天后才放回家,勒索罚款二百六十元。在十月七日那天晚上工作聚餐后,快要到家时又被韩东义、张海成、石志平带到国保科。当时把他身上一百六十元抢走,又让他脱掉衣服站马步到深夜,当时让他第二天拿罚款一千元钱。他第二天只拿了五百元送去,又在他们所谓什么条款上签字后才离开了那里。又过了一个多月,他们三人又到他家将房门撬开,在屋里进行非法搜查,终因一无所获而离去。 他们的这种土匪行径,给他的家庭和生活带来了抹之不去的阴影和恐惧,对他的伤害是难以弥补的。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恶人必将受到惩罚。天理昭昭,真理终将大白于天下。 47、吴樨:女,四十五岁,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毕业,吉林工大硕士研究生,曾在吉林大学助学中心任教。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修炼者全面的、邪恶至极的迫害开始了。江泽民流氓集团,一手遮天,从中央到地方,成立了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六一零办公室”(酷似当年的文革领导小组),并制定了针对法轮功修炼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和“精神上搞垮,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人性的邪恶政策。 面对媒体铺天盖地的诬蔑、造谣和诽谤,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日,她和千千万万个法轮功学员一样,利用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进京上访,意向当权者反映民声、体察民意,给法轮功讨回公道,还师父清白。可是哪里是法轮功学员讲真话的地方啊!上访就会被判刑、劳教、进拘留所、送洗脑班等无休止的迫害。因她进京上访被截访的人押回方正林业局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因她不放弃修炼,不写保证书,经常遭到所长卜春和的拳打脚踢、吊铐。当时看守所的警察都给吴樨吊铐过。三伏天所长罚她长时间跑步,直至天黑为止。林业局还大搞非法的株连制,扣发了她爸爸的退休工资,致使六十岁的父亲无法生活。因她长期被关押工作没有了,“六一零”让她男朋友交一万五千元钱放人。因交不起钱,男朋友也分手了。“六一零”还逼迫她父亲把父女俩的户口迁出方正林业局,否则不给她父亲开退休工资。 一次在所长卜春和的唆使下,她的姐姐因她不写保证书到看守所里打她。韩东义、石志平还把电话打到她长春工作的学校里,致使长春的警察把她寝室里的大法书全部抄走。 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她们给看守所种地。有一次,因吴樨让同修炼功,所长卜春和找借口打她,看守老金打嘴巴子,看守宋老五照后背一脚把她踢倒在石狮子上,头被磕破了,其他看守就上前一阵拳打脚踢。这时同修曹友杰从厨房跑出来说了一句什么,他们才停了手。在小号里的同修都流出了眼泪。 二零零一年的冬末,她又一次进京上访,被绑架到北京西城看守所。为了不给林业局带来麻烦,她不报姓名和地址,并绝食抗议。警察给她插管灌食,把她像大字形铐在床上,头也被固定住。不让上厕所,插上导尿管好多天不给拔。绝食七、八十天,她被二次送到公安医院。最后判她一年半劳改,送团河劳教所拒收。那时的体重只有七、八十斤了。在绝食九十三天的时候,邪恶终于放她回家,是她爸爸和弟弟把她背走的。 二零零二年一月七日,她又被长春的公安绑架,警察把她弄到一间专门上刑的黑屋子里,把她按在铁椅子上锁住,用塑料袋套头并扎紧。没有了空气,看她窒息过去了,就拿下来,隔一分钟再套,连骂再用烟头烧,子弹头夹手指头等,从上午十点打到晚上七点,后送往第三看守所拒收,又被他们拉回来,又被抬到六楼的一间屋子里。她继续绝食抗议就又给她上刑,警察看她渐渐的不行了,把她送到中日联谊医院,那时的体重只有五、六十斤重,口吐白沫。恶人找到她的妹妹住处,妹妹用车把她拉回了家。在家她学法炼功身体很快得到了恢复。二零零七年春天她回到方正林业局。 在二零零九年的冬季,一天上午八、九点钟,她去给学生补课,在东风十一街,一个便衣警察拽住了她的书包,问墙上的资料是不是她贴的,后来书包被那位便衣抢去。到十点钟,她去高楞派出所报案抢劫,派出所不但不管事,还把吴樨交给了国保科,还强行给她戴手铐、按手印,录像,审问她的是谭延舒。尚龙飞和姓满的警察把她书包里的资料和一本经文没收,之后把她带到另一间屋子,把她的一些东西还给了她,只有背包里面一透明塑料袋装的七、八百元现金没有了。约下午四点她才回家。 由于二零零一年林业局强行把她父女俩的户口迁了出去,没有具体的落户地方,现在她在方正林业局成了黑人,没有户口和身份证,给她出门办事和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生存都成了问题。 48、徐文德,男,待业。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下旬—二零零一年三月九日,徐文德被南山派出所所长王永军及警察绑架至看守所非法关押。被国保科勒索二百元,看守所勒索所谓的伙食费三千多元。当时正值新年期间,给家人带来了沉痛的伤害。 49、尹作彩,女,个体户。 一九九九年六月份的一天,她们在法轮功的炼功点上,方正林业地区公安局局长邓士君带领一伙警察闯进炼功点,将师父法像摔在地上,并且用脚踩。二零零一年十月份,国保科警察韩东义和石志平勒索她二百元钱。二零零二年春天,第二次到她家抄家并将她送到看守所,勒索罚款二百元,她丈夫请他们吃饭、买烟,大约花了四百元才算了事。 50、张滨荣,女,原幼儿园教师。 自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法轮功以后,街道就派人经常上她家里骚扰,让写不炼功的保证书。有一次被锁在办公室里,说让交五、六百元钱才能回家,其实,交了钱他们也不一定让回家,就是流氓敲诈勒索,说没有钱就把她锁在办公室里。后来两个警察在她家看着她吃住二十多天,连上厕所都跟着,并把她的书拿走。 有一次,问外面柱子上的真相标语是不是她贴的,要带她走,张滨荣当时晕倒在地,送医院检查,脑供血不足,才没有被他们带走。 还有一次她与另一名同修去邻镇大罗密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带到大罗密派出所。派出所给方正县国保大队打了电话,大队长鲁统金领着三、四个警察,哄骗说要把张滨荣送回家,结果到她家后,非法搜走了全部的大法书和资料,并把她绑架到方正县看守所。其间提审几次,鲁统金什么也没有得到,最后张滨荣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后放回家。 51、张健文,男,待业青年。一九九九年八月份为大法进京上访,被警察韩东义、石志平押回高楞。在方林公安局,韩、石二人对他进行非人性的毒打和体罚,还强迫他骂大法、骂师父,写不炼功的“保证书”,并勒索人民币一千元,未给票据。 52、张启方,男,港田司机,于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五日二十二时被警察张海成等四人绑架到黄家大院。张海成用脚踢张启方的后背往墙上撞,把嘴撞坏,鲜血直流。警察张雪山用拳头猛打他的左眼部,眼睛当时就封喉看不见了。张雪山和张海成把张启方的衣服扒光,用皮带沾油给他“开皮”,张海成还边打边说:“这是你们要过的关。”由于打的太重脸都变了形,他们怕承担法律责任,头几天不让家人探视,期间还逼其写保证书等,后拘留半个月,释放时还巧立名目勒索罚款两项计一千二百元,没有开任何收据。 53、郑艳华,女,职工家属。二零零四年十月份,在去北京的列车上,被乘警绑架至哈尔滨铁路公安处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二天。又转回高楞看守所关押二天,身上带的一百多元钱被搜走,从看守所出来时只归还四元钱,勒索二百元罚款,勒索了三千元抵押金才放人。身份证被没收,至今未还。 54、朱秀梅,女, 职工家属。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二日,一九九九年腊月最后一天,新年三十晚上,方正林业地区公安局国保科警察韩东义、石志平等把她们坚修法轮功的修炼者,绑架到公安局,问她们还炼不炼法轮功。炼就抓,不炼就放。她说“炼”,他们就把她们押到看守所。这一天正是家家户户辞旧迎新,而她们(被非法关押的大法修炼者)却过着铁窗生涯,失去了人身自由。逼她们看天安门自焚录像,强奸民意。看守所与国保科串通一气,逼迫她们放弃修炼,写保证书。她没配合他们,并且在黑窝里坚持炼功。警察张雪山、李英涛、顾德军就往她们的铺盖上、身上浇凉水,晚上只好在浇湿的被褥上睡,第二天被身体烘干一个身形。 在看守所吃的不如猪狗,身体逐渐消瘦。家中还有上小学的儿子,得不到母亲的照顾,使他无依无靠。在看守所受到警察的打骂是经常的事,用“小白龙”打她们。二零零三年七、八月,她和其他二位同修从黄家大院正念走脱。 55、白晓芹,女,下岗职工。二零零零年一月 ,被公安局巡警队长李延军等绑架至街道审讯一宿,早上被送到方林国保科,被韩东义、石志平接着审讯,后被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十多天。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九号,被木材加工一厂书记马全生送到国保科,后被韩东义、石志平,张海成等绑架到看守所。二零零一年三月中旬被释放。两次被非法关押共被勒索罚款三次,每次二百元。被勒索伙食费三千四百元。 二零零一年夏季,她又一次被韩东义、石志平等绑架到国保科,被警察李健打了一个耳光。后被好心人相助,才得以安然回家。 56、薛云峰,男,二零零零年秋季的一天中午,12 点多钟,一辆二千零二十吉普车开到他家门口(当时他家住在奋斗西十一街三百六十四号),从车上下来方林公安局警察石志平、李键二人。李键对薛云峰说:“找你有点事,了解一下情况。”薛说:“什么情况?”石志平说:“得跟我们去一趟,核实一下就没你的事了,再送你回来。”薛说:“我马上就上班了。”石说:“耽误不大一会儿。”于是他就跟他们上了车。他们把他带到公安局的二楼国保科,警察韩东义正在屋内,说:“你知道我们为什么找你吗?”薛说:“不知道。”他说:“别装了。”薛说:“什么事?”他说:“你已经犯了法,有人告你粘贴了小报,看你对这件事的认识态度如何了。”薛说:“我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小报的事。”他说:“只要你承认,再证实一下是你干的,就没有你什么事了。”薛说:“我根本就没做此事,你让我承认、核实什么呀?”他说:“你的态度不好,实际上我们早已调查清楚了,就看你的态度。”薛说:“你们已调查清楚,还找我来干什么?”他说:“你真是不知道什么是好歹,你要老实一点。”这时韩东义给石志平使了个眼色,石志平说:“你太不老实了。”并让他立正,用手摁他的手,踢他的脚。薛说:“你们是执法犯法。”韩东义说:“上面有文,对法轮功者打死了算白打死,这对你算是轻的。”薛说:“你们这样对待我,我会告你们的。”他们三个人听了更是气急败坏,其中李键说:“你再不老实,我们就把你扣起来。”薛说:“我犯了什么法?是哪一条?”韩东义说:“就是你的态度不好,就可以扣你。”薛说:“你们真是太无法无天了。” 此时韩东义一看也审不出什么结果了,就出了门,去给方正林业局党委书记高本英打电话,说薛的态度不好,暂时没有调查清楚,要办临时拘留,高本英同意了。韩东义把他带到二楼会议室内,说:“你在这里好好的反省一下,如果现在承认的深刻一点,还来得及,要不然就真的把你给送进去了。”过了一会儿,韩东义又来了,说:“你想好了吗?”薛说:“我什么也没做。”他说:“那好吧,让你去享享福吧?你就什么都知道了。”薛说:“你这是非法拘留,等到时候我会告你的。”他说:“你还嘴硬,走吧。”于是在四点多时把他送进了看守所。在里面共待了四天,过着牛马不如的苦难生活。出来时被勒索伙食费一百六十元,亲朋好友交看望费三百二十元,再加上其它一些费用共被勒索了近千元。 57、纪宝海,男,方正林业局造纸厂下岗职工,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多次受到公安局国保科韩东义、石志平等人的毒打恐吓、罚款等迫害。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六日,因和同修在方正林业局东山公园挂“法轮大法好”条幅,在回家的途中,被国保警察发现,并意欲要绑架他,他虎口逃生,离家出走。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日,在省城哈尔滨,被南岗公安分局绑架(同时被绑架的有十九名法轮功学员),于九月四日晚被转回本地方正林业局看守所非法关押,其家属多次要人,有关部门就是不放,后来本属正常的接见也不让看了。期间国保科科长孙必武、石志平多次提审,十一月二十四日方正林业局公、检、法伙同哈市的森工系统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他在接到判决书的当天晚上,正念走脱闯出魔窟。后公安局悬赏二万元查找他的下落。致使纪保海至今流离失所在外,有家不能归。 58、赵旭光,男,方正林业局汽运处职工,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六日晚,因在东山公园挂真相条幅被方正林业局“六一零”抓捕未遂,无奈流离失所在外,至今有家不能回,在外历尽艰辛和苦难,漂泊度日。 59、张爱红,女,个体户。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日下午,黑龙江省方正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四、五个人乘车到方正林业局高楞市场“时代音像社”,没有出示任何证件,谎称是县工商局的,来检查营业执照,随之强行闯进法轮功学员张爱红的卧室,发现有护身符,就开始乱翻东西,后来才说他们是警察。他们把张爱红的大法书籍全部抢走,然后把张爱红带上车,说要罚款五千元才能放人,不然就带到县里去。还威胁说:“如果再炼法轮功,你女儿考学都要受到影响,哪个学校都不要。”还说,“你打仗把人打坏也行,就是不能炼法轮功。”无奈张爱红的弟弟交了三千元钱,才把人放回。 后来才知道是一个叫许颜成(音)的人举报的,许颜成是方正林业局响河林场的,其人游手好闲,到处流窜偷东西,是被抓过多次的小偷,精神还有点不正常。据许颜成本人说:举报一个炼法轮功的,公安局给他五百元钱。他还在六月初在八公里一村子举报一名放大法录像的法轮功学员。致使该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进方正县看守所。 60、张宝英,女,教师。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由于邪党的迫害,四道林场书记张学文报告教育局和主管教育的局长胡英之,找张宝英谈话,不许她炼法轮功,张宝英不答应,后来将她教师资格取消,停止工作离开学校,只好去干零活。 二零零一年一月七号,被南山派出所所长王勇军绑架,送到方正林业局看守所非法关押四个多月,出来时被看守所勒索伙食费三千元。出来后于二零零一年五月八日再次遭到迫害 :国保科警察韩东义带人闯进她家里,没有出示任何证件非法抄家,他们翻出了《转法轮》书籍,她被定罪为“扰乱社会秩序”。多么荒唐牵强的罪名啊!公民连信仰的自由都被剥夺了,警察执法犯法践踏法律,邪党对老百姓历来就是这样干的。结果被勒索罚款二百元,其家人担保后,又请韩东义他们吃饭花费二百元。这就是邪党所说的:“对法轮功怎么整都不过”。把开着老百姓血汗钱的“人民警察”变成了披着人皮的禽兽、流氓。 61敖英,女,五十五岁。二零零二年,因有大法资料被韩东义、李姓小个子警察把她抓到看守所关押,并勒索她三百百元,说交伙食费。石志平问她资料来源,用尺子打了她。其中张海成也参加了审问。 后来,张海成的姐姐对她说,让张海成的姐夫,找张海成给活动一下,就能放出来。其实他们并没有抓住她什么罪证,法轮功学员没有犯罪,就是迫害。非法关押十天才释放出来。事后张海成的姐姐让敖英给张海成的姐夫买件衣服(实际就是变相勒索),她给了她们一千元钱,又请他们吃饭,实际上花了二千多元。 五、直接参与迫害大法及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已遭报的实例 1、刘晓华被邪党迷惑利用 英年丧命 刘晓华:女,四十岁左右。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泽民协同恶党残酷迫害,迫害法轮功之际,她时任方正林业局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为了捞取政治资本,为了名利,十分卖力的效忠恶党,对法轮功咬牙切齿,也是为共产邪党的谎言所迷惑,大肆诋毁法轮功,好像与法轮功有不共戴天之仇。 二零零一年三月中旬,方正林业局邪党为了迫害法轮功召开大会,批判法轮功学员张亚琴,并宣布开除张亚琴党籍,其会的主持人就是刘晓华。 这还不算,接着刘晓华搞了一个诬陷大法的条幅,让每个参与大会的人签名,除了台上的张亚琴、李洪奎、管玉芹等几个法轮功学员外,是凡参加会的,几乎都签了名,这是对大法的最大犯罪,真是罪责难逃,人不治天治,没过几天,命丧黄泉,遭到恶报。 2、史庆林迫害法轮功学员连累家人 史庆林,方正林业局高楞政法委副书记,十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紧跟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是当时大权在握猖獗一时的“六一零”头头,经他批准非法关押、劳教、判刑的大法学员达数十人,后来因年龄大退休了,退休后又重新被林业局党委聘回继续担任邪党“六一零”负责人,迫害好人。法轮功学员曾多次给他讲真相,均不接受,为被聘三百元的工资而为邪党不惜一切的卖命。后来他儿子史宝卓得了癌症医治无效英年早亡。儿子死后不长时间,史庆林的妻子又患肠癌。史妻子的姨妈是法轮功学员,给他妻子讲真相,他妻子明白了一些。一次她姨妈发真相资料被邻镇的国保大队绑架,史庆林和妻子尽其能力疏通调和,使其法轮功学员安全回了家,保护了法轮功学员,使史的妻子的病情经过治疗基本得到了控制和缓解。 3、听信邪党谎言为其殉葬的于景林 二零一零年春天,高楞一法轮功学员在东北二队一条街上发真相资料,当发完一条街返回的时候,从一户人家突然窜出一人抓住该法轮功学员的手腕,这人是东北二队的农民叫于景林,人都叫他于老二。原来他看见大法学员发资料,就藏在一边,等大法学员回来时他便窜上前去抓住其手腕,非得拉该学员去派出所不可。这位学员当时 ,就给他说:“我们也不是坏人,都是为了救被邪党欺骗的咱老百姓,谁看了真相明白了就得救了,就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最后于景林还是坚持让该学员把放在他家的资料和他连襟家的资料拿走,才算罢休。谁料想第二天于景林还是去公安局报了案。(过后知道的)谁知,当天值班接到报警的这位警察明白大法真相,谁还替邪党干那伤天害理的缺德事呀!于是对于景生说:“以后你别干这种事,人家法轮功也没干啥坏事,我知道了,你回去吧。”就这样没迫害法轮功学员,给自己的未来积了福德,避开灾祸。而于景生春天干了违犯天法的事情,同年九月三日那天和哥哥上山打松籽从十多米高的树上掉下来摔死了,遭了恶报。他是受邪党造谣宣传中毒太深,仇视法轮功,给邪党当了牺牲品。 这位警察保护了法轮功学员,没隔多久,这位保护法轮功学员的警察就得到了福报。原来,这个警察有一座房想要出售,好长时间也没有卖出去,自从他做了善事之后,这个房子就顺利的出手了,而且还卖了五万多元的好价钱。 说完警察得福报的事,回头咱再说说恶人于景林。自从春天干完坏事,到了秋天他听说那年收山,松树上结了好多松塔,好多人都上山爬树够松塔子,他也去了,结果从一棵不太高的松树上掉了下来摔死了,年仅四十八、九岁。这真是人在做天在看,正邪善恶终有报,只等来早或来迟啊! 4、充当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急先锋的邓士君 邓士君在九九年七二零期间任公安局长,那时他积极配合江泽民一伙抓捕绑架法轮功学员,并亲自伸手打法轮功学员纪宝山嘴巴子,左右开弓打得他两眼直冒金星,然后用大头钉扎他的手指、胳膊,让他写不炼功的保证书,见他不写就扒光他的下身衣物,在臀部倒上白酒,并用皮带抽打了一个多小时,致使纪宝山处于半休克状态。 后来邓士君遭到了腿二次骨折,表面上看遭遇车祸致使腿骨折,其实就是在一定时期内给他的警告,如果继续作恶就不只是这么简单的问题了。 5、相信谎言丧失手足亲情的陶廷武 方正林业局副局长陶廷武的姐姐及姐夫修炼法轮大法,在九九年“七.二零”大法遭到迫害时,陶廷武的姐姐及姐夫进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方正林业公安局非法关押迫害。陶廷武通过关系将其姐姐接回家,并告诉看守所有关负责人:“不许放其姐夫李洪奎回家,狠打他,只要别打死留口气就行。陶廷武这样一说,看守所的恶警不遗余力的加重迫害李洪奎,使其在被关押期间遭到“开飞机”四个多小时迫害,吐血两次,长时间电棍电,长时间拳打脚踢,暴打及各种残忍手段折磨。 陶廷武现已遭报,于二零零七年六月份利用职权受贿被司法机关查办,现已批捕、判刑。受到法律的制裁。 6、企图利用迫害法轮功学员捞取政治资本的石亚彬 方正林业局公安局局长石亚彬,在任职期间,依兰县达连河法轮功学员孙仁、马洪刚因去江北道路不熟,误行方正林业局贮木场院内,被恶人李彬,恶警尚龙飞及公安局副局长赵国军等恶人绑架,当天夜里,国保科长孙毕武带领四、五个恶警,去宫凤强家非法抄家,抄走家里仅有的生活费九百五十元,并将家里来的亲属看病的钱七千三百元无理抄走(至今要不回来),强行绑架了宫凤强,使宫凤强家破人散。 宫凤强在高楞国保科遭到野蛮灌食、毒打,多次昏死,并用凉水泼醒;,致使宫凤强不能独立行走,孙仁,马洪刚也都遭到野蛮迫害。石亚彬为邀功请赏,为自己的升官发财做铺垫捞取政治资本。将此事立即当作重大案件上报哈尔滨市。导致依兰县公安局和达连河公安分局受到严重批评。并将法轮功学员孙仁和马洪刚带到哈尔滨市加重迫害。致使孙仁和马洪刚都被非法判刑七年,宫凤强被非法判刑五年,宫凤强被迫害的神智不清,连父母都不认识。现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监狱(莲江口监狱)。 通过这一绑架案,我们想严肃的告诉石亚彬和所有参与迫害的恶人及所有世人:千万不要以为迫害善良,迫害法轮功学员就没事了,并且还能邀功请赏,事实正好相反:“人上有天” 事隔还不到一年, 石亚彬被免除公安局长职务,人啊!怎么就不相信迫害好人会遭报呢? 方正林业局原六一零主任李健现已遭报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二日晚,李健在派出所值班,一个喝醉了酒的人在饭店闹事,被当班警察带到派出所,当夜就死在派出所。由于死因有重大嫌疑,当班所有人员都难逃责任,李健被判刑一年半开除工职及一切职务。 中共和江泽民集团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对法轮功发动大规模迫害迫害以来,李健一直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其手段狠毒下流在当地也出了名了。 在此奉劝方正林业局的相关人员与部门即: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国保科、街道、居民委、物业等相关人员别再听信中共及江泽民一伙对法轮功造谣、诬蔑的谎言,法轮功学员是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人的人,法轮功没有错,法轮功学员只是顺天意告诉世人天要灭中共,赶快退出党、团、队才能有未来,法轮功学员在被严重迫害甚至面临被迫害致失去生命的危险还得去救度世人与众生,这是大善之举。自古到今迫害善良都要遭到天理的惩罚,人在做,天在看,一定要给自己留一条未来的路。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