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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生问题”不可忽视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四日】中秋节在中国是仅次于过年的很重要的节日;亲友之间的往来很多,今年我却意外的发现了一个问题:杀生。

一、

先是和我合作的同修来我这,她和我交流这几天发生的事。有人送一箱螃蟹给他们家,丈夫全部拿老家去孝敬他父母了。

又有人送来一些螃蟹,同修和丈夫说拿去给孩子姥姥家,她丈夫不愿意,说拿那么多干什么,拿几个去就行了。同修娘家人多,侄儿侄女的就好几个,拿少了不够分,同修的母亲身体不太好,同修愿意母亲吃些新鲜的螃蟹补补身体。对丈夫说,你不让拿我去买,到市场又买了一些回家了,然后到娘家把那些活生生的螃蟹煮熟了叫亲人们吃。

同修不说这件事,我是绝不会想到她竟会干出这样的事来,因为此同修平时一点一滴都严格按照大法去做,抓紧一切时间做三件事,给我的感觉是一直在勇猛精進。同修其它方面不管做多好,杀死螃蟹这件事肯定是错的,因为这方面的法师父讲得很清晰了。炼功人是不能杀生的。

二、

母亲同修突然“病”了,今天下午我回家时正躺在床上,说已经好几天起不来床了。我上次去(五六天了)母亲状态非常好,心性也高,去年母亲住院好几次,上半年也曾住院,那时你不让她吃药都不行,上次回家母亲说她知道师父在管她了,不吃药了,已经二十天没吃药。怎么会突然“病”了呢?我和母亲交流,鼓励母亲说她这一段时间做的真是好,每天学法,炼功不间断,别当病,就当成长功呢,坚持学法,能起来就坚持炼功,很快会好的,同时很诚恳的对母亲说,身体上老出问题,也要学着向内找找自己,有哪些心该去了,学会实修。母亲就说最近好几件事堆在一起了,其中一件就是杀生。

姨家姐姐给母亲买来一堆活螃蟹,到这自己亲自动手去煮(父母在农村老家住,我们兄妹都在县城),其实母亲不怎么爱吃,父亲根本就不吃,母亲却不好意思让姨侄女拿走,人家一片好心送来了,就收下吧,完全用人心去处理这件事了。姐姐在煮时一开始螃蟹老往外爬,母亲就帮着往锅里送,等于俩人一块煮好了那些螃蟹。不长时间母亲就腰疼了。

当然我们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一切由师父做主。我和母亲就此事交流,母亲提到了师父《转法轮》中释迦牟尼叫弟子打扫浴缸的法,从而觉得杀螃蟹也不是什么大错。其实她还是断章取义了师父的讲法,根本就不是一种情况,不应该为自己不正确的做法辩解,事错了要看自己有什么心。交流之后母亲答应以后不杀生了。

三、

哥哥也修炼,和嫂子说起母亲杀生的问题时,我知道了别人给拿来的活大虾哥哥也给煮了,几个小时后去一同修家说起母亲的事,同修也说他们家过节也买了活虾煮着吃了,是家里的修炼人想吃冻虾,当父亲的(还未正式修炼,看过大法的书,支持大法)去买来了活虾,因为比冻虾新鲜好吃,家里的两位修炼人也未制止。

三两天的时间连续听到了有关修炼人为了吃食而杀生的事。

为什么让我碰到这么多杀生的事呢?向内找我意识到我也存在这样的问题,也杀生,杀死小蚂蚁。可能让同修去杀牛杀猪或者杀鸡这样的生命,同修肯定不会杀,可是杀螃蟹、杀虾就觉得比较小了,不太在意了。

就我自己,杀螃蟹不会去做,但碾死蚂蚁我就觉得不在乎了,由于自己没有重视做家务,厨房有蚂蚁,我看见了有时会扔出去,后来嫌麻烦,就干脆弄死了,也没当回事。现在想来,是不对的,还是应该扔到外边然后注意搞好卫生蚂蚁也就没有了,或者实在不离开的学同修和蚂蚁沟通叫它们离开,不能随便就给弄死了,我的做法和杀螃蟹没有实质的区别。

师父法中明确告诉我们:“杀生这个问题很敏感,对炼功人来说,我们要求也比较严格,炼功人不能杀生。”[1]师父不让我们做的就绝对不能做。师父还告诉我们:“可是一下子把一个生命结束了,动物也好,其它生物也好,那么就会造下一个相当大的业力”。[1]

我想起了之前当地同修中发生的另外两件事。

一同修是老弟子了,在中共邪恶的迫害中没被迫害倒,却在救度众生正需要她时被“病魔”夺走了生命。在当地造成了一些负面的影响。

同修病业的表现是咽喉部位出了问题,影响说话和吃东西。虽然坚持做三件事,最终却没能走过来。有熟悉她的同修在她过世之后,说起当地水产品多,她修炼后还经常买活虾吃,一次就杀多少生啊。因为和此同修没有接触,不知身边同修是否和她進行过此方面的交流,同修的离世原因肯定很复杂,但也不能说和她的杀生没有关系。

又一件事,今年正月十六去一同修家学法,这是年后第一次去。大姨不好意思的说办错事了,杀生了。大姨全家修炼,由于她家老头有一技之长,别人为答谢给送来了大螃蟹,他们家就煮着吃了。马上家里的新唐人就没有信号了,怎么弄也弄不好。和同修交流背背师父有关“善解”的法,和螃蟹善解善解,第二天再去时电视已经有信号了。家中的年轻同修一晚上又抄又背师父相关的法,用意念和那几只螃蟹沟通,发正念,中断近二十天的信号就有了。

电视虽然有信号了,可教训是深刻的,同修再也不敢随便杀生了。

通过以上的事认识到:

要认真审视一下自己修炼中的一思一念,一言一行是否符合法。一直没想到自己在杀生方面还是存在问题,却是一直存在着。此问题是非常严重的。

今后在修炼中一定严格按照法去做,师父不让杀生就不杀,修炼不再打折扣,法中不让做的一定不去做,不能违反修炼的原则。

要做到不杀生,还需要放下一些人心,举些例子。

如,漠视生命的心,对生命的分别心,比如用自己的人心去衡量,象我对蚂蚁生命的漠视,同修对虾对螃蟹的漠视。

如贪吃的心,活的新鲜的东西好吃,但我们修炼人不是来享受生活的,不要忘了我们来世间的目地,决不能为满足自己的口欲执著去杀生。

放下亲情,如前提到的同修想让家中亲人尤其是身体不太好的母亲吃上鲜螃蟹,就去买去煮,让亲情控制了自己而不是用法去衡量。我们做任何事衡量的标准只能是法。

放下好面子的心,我母亲不爱吃却是觉得亲属买来了不好意思拒绝,我们修炼人应该堂堂正正的让亲友都知道我们修炼了不杀生,以后他(她)也就不会再买活物来家里了,也让亲友少造业。

不是直接杀生的也有需注意的,比如我们去亲朋好友家,不要买活鱼活虾什么的做礼物,那样做你等于让他们去做坏事,这事却是因你引起的。

有同修买活物如活鸡活鱼当场让卖者给杀好了自己再带回家,这样做也不对。没亲自动手还是等于杀了,因为是由于你的原因那个生命才被杀的,也许有人觉得反正最终它们的命运是被吃掉,但被常人买去和我们修炼人就没关系了。而一旦我们参与了,就违反了修炼的原则,人为的给我们的修炼造成阻碍。

当然我们修炼中也不要走极端。师父《转法轮》中告诉我们:“我告诉大家,我们是不能随意的无故杀害生灵。但是我们也不能做谨小慎微的君子,老是着眼于这些小事,走路都怕踩死蚂蚁,跳着走”。我们要理智智慧的处理好这方面的事,不让常人误解,又要符合法。

写出此文希望能警醒自己及和我一样存在着杀生问题的大法弟子,今后我将谨遵师尊教诲,严格按法去做,走正修炼路。

[1]《转法轮》,作者:李洪志师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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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后一篇文章: 丈夫贴完真相资料 腰不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