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中共操控九台市法院对九台市四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在非法开庭前,法院调集九台市城区和乡镇的大量警力布置在法院周围。开庭期间,法院人员进行简单的询问、宣读审判书后就草草收场。 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九台市营城镇谭国华,三年;九台市苇子沟的勇贤和吕桂侠,四年;九台市的李杰,三年;魏彩艳,三年半。 几位法轮功学员表示自己无罪,对非法判决提起上诉。法轮功学员只是在做好人、说真话,告诉民众法轮功教人向善的真相和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迫害的真相,他们是行使最基本的信仰和言论的权利,也是在维护其他民众知情的权利。法轮功学员无罪,有罪的是迫害他们的中共人员。 二零一一年五月五日,九台市国保大队伙同南山派出所、工农街派出所等恶警,在上午十点多私闯民宅,在法轮功学员家中绑架了李杰、魏彩艳,并非法抢劫总计大约四台笔记本电脑和十一台打印机等私人财产。 九台市营城矿区法轮功学员谭国华(女,五十多岁)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日贴真相粘帖时被恶人构陷,遭营城派出所绑架,当天下午营城派出所恶警到谭国华家中非法抄家。 法轮功学员勇贤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在靠山屯,走到一名恶警(便衣)面前讲真相,被绑架并给戴上手铐,晚上八点到勇贤家抄家,抢劫走电脑、打印机、光盘等等私人财物。 这些法轮功学员后来被非法关押在九台看守所迫害,警察不许家人接见。看守所对她们洗脑迫害,企图强迫她们放弃信仰。九台国保大队将诬陷她们的材料递交长春检察院,因证据不足被驳回。但是,九台看守所和国保大队、六一零等迫害机构无视国家法律,继续编造材料迫害。 参与迫害的相关部门的信息: 九台市国保大队: 0431-82312852 九台六一零: 焦龙:13843034303 九台市法院 李院长:0431-82323028 张院长:0431-82323275 民事审判庭:0431-82324510 经济审判庭:0431-82324446 九台市检察院 检察长:0431-82323707 0431-82324555 法纪科:0431-82333875 刑一科:0431-82333874 刑二科:0431-82333877
参与非法审判人员: 审判长:曲燕 代理审判员:李玲玲 代理审判员:李向东 书记员:张宁宁 代理检察长:夏文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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