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一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保定市阜平县法轮功学员张连芬二零一零年八月被当地警察绑架到河北女子劳教所折磨一年。期间恶警因不能达到逼她写放弃“真善忍”信仰的所谓“四书”的目的,强行按住她的手脚在事先准备好的“四书”上按手印、脚印。张连芬严正的告诉恶警:自己不承认这种荒唐的所谓“四书”,无论恶警用什么方法她都不会写“四书”。 以下是张连芬在劳教所遭迫害经历: 绑架、劳教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上午十点左右,阜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高春雷、指导员李建平带着张阳等十几名警察闯到法轮功学员张连芬家,绑架她,并非法抄家,抢走了十一本大法书,一本《明慧周刊》,一张李大师的法像。第二天下午五点,高春雷给张连芬看了一张写着拘留十五天的纸条后,却把她把她拽上车拉到石家庄河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到劳教所后,张阳指使两名警察把张连芬拽下车,将她强行拖進去,张连芬的鞋子被拖掉了,袜子被蹭破了,她高喊“法轮大法好”,劳教所狱医马小工穿着皮鞋狠踢张连芬的嘴好几脚,然后几个女恶警拥上来用胶带缠住张连芬的嘴;很长时间才解开。 之后,劳教所一队的队长指使普教刘淑芬(河南省的诈骗犯,二十三岁)、王喜爱(湖北诈骗犯,二十二岁)、白玉秀(云南人,三十五岁)、王洪艳(保定袭警犯,四十岁)、宗东荣(偷盗犯,二十一岁)和张旭(石家庄栾城卖淫女,二十四岁)把张连芬拽到禁闭室,按倒在地,把她的衣服扒掉强行换上劳教囚服,并故意把她的长发剪的长一股短一股。 张连芬被非法关入一零二监室。一队的队长们指使一零二监室牢头董静(河南诈骗犯,二十二岁)及犯人姬慧慧(河南诈骗犯,二十岁)和宗东荣二十四小时轮流监控张连芬等四位法轮功学员。监室内只有一条又臭又脏的褥子,没有被子和枕头,在里面她们嘴不能动,坐着不能动,不能说话,不能随便上厕所,不让進食堂吃饭,并且随时便遭到一顿毒打和辱骂。 强行奴役 八月十九日晚,恶警队长侯俊梅(三十多岁)、刘艳(二十八岁)逼张连芬写放弃修炼的“四书”,遭拒绝,恶警直到深夜才让她睡觉。 后恶警强迫张连芬做奴工,她被迫害的头晕心慌,右手腕上起了一个大疙瘩,由于痛不能干活,恶警队长王微伟、侯俊梅、王森、李欣、揣卫、刘艳、赵素果、柳玉芬等轮流辱骂她,并且不让购买食品,每晚强行政治洗脑。 在被强制奴役下,张连芬的身体被迫害的很虚弱,十月二十四日晚上厕所时,她晕倒在楼道内,当晚值班的队长王森过去看了一眼也没理睬。第二天,她心慌的身体站不稳,过了很长时间,刘艳才让俩人把她架着到医院检查。狱医王永丽给量了一下血压,做了心电图,然后和刘艳嘀咕了一阵,告诉张:你没事,各项指标正常,随后就让人把她架回去了。后来她的身体一直没恢复,劳教所狱医给她做过几次心电图,每次都称正常。(十一月底,外面的专家给她做了心电图说她心脏有问题。)在她晕倒的第三天晚上,张当时还不能一个人走路,脸色苍白,侯俊梅和狱医马小工叫人把张架到一队的大厅,马小工不但不给看病,反而和侯俊梅对张進行侮辱、讥笑、谩骂和讽刺,最后让她一个人回监室。 “转化”不能得逞 十一月二十日左右,一队的队长指使普教每晚把拒绝看邪党新闻的法轮功学员拽到楼道,后改到一队的所谓“文化活动室”里,由普教犯人看守,剥夺晚上洗漱的权利。除吃饭外,只能在里面坐着不许睡觉,不许随便上厕所,不许说话;一直到二零一一年一月。 劳教所一队恶警队长想方设法迫害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如大冬天吃饭时,法轮功学员不“踏步”,恶警就不让她们進食堂吃饭,在外面冻着,饭前不唱歌,被骂一顿,走路走的慢,也被骂一顿。大热天,在太阳底下晒是经常的事情。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晚,王森、侯俊梅又对拒绝看邪党新闻的法轮功学员進行迫害,先让人拽她们去看电视,没得逞,又把她们拽到一个房间给她们念诽谤法轮大法内容的东西,张连芬等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二十八日上午,一队大队长刘子维下令把她们拽到一队大厅罚站,谩骂,同时逼迫听诽谤法轮大法的言论,强迫看电视,直到晚上十点。期间,队长们还指使诈骗犯王喜爱、张梅梅打骂张连芬。 四月六日晚十点,由于程巧云(邯郸偷盗犯吸毒犯,四十四岁)和王洪艳打报告,侯俊梅的指使刘淑芬、程巧云和许云云把张连芬抬進“转化”班,铐上手铐,指使犹大“转化”她,三个昼夜没让她睡觉,手铐整一个星期没给解, 吃饭、洗漱、上厕所都很困难,期间大队长刘子维还辱骂她,十八日晚才让她从“转化”班出来。 如此“四书” 四月二十七日上午,张连芬被转到四队非法关押。恶警队长张燕燕指使犹大在阅览室“转化”她,张连芬拒绝写“四书”,张燕燕和所长冯可庄多次去转化她,都没得逞。五月九日上午,张燕燕指使六个犹大事先写好邪恶“四书”(内容是放弃修炼、谩骂大法),写上张连芬的名字,把张连芬按倒在地,强制拽着她的手按手印,张连芬高喊抵制,恶徒们又脱掉张的鞋袜,拽着张的脚趾沾上印泥,在她的名字上按脚印。这就是她们想得到的“四书”。张连芬指责她们这种卑鄙手段。张连芬看见所长冯可庄在院子里,于是大声喊所长想要回所谓的“四书”,结果在冯的指使下,张连芬被非法加期两天,原因是因为喊所长。 五月十一日晚,张燕燕再次指使普教郑玲丹(保定顺平打人犯,二十岁)、聂婉(石家庄栾城卖淫犯,十八岁)和李玲玲(石家庄卖淫犯,四十多岁)在事先写好的“四书”上逼张按手印。十三日晚,张燕燕指使陈虹(石家庄吸毒犯,三十四岁)、鲁素卫(邢台卖淫犯,二十五岁)、马婷婷(湖北诈骗犯,十八岁)、郑玲丹、聂婉和李玲玲等把张连芬按在地上,掰着她的手在写好的“四书”上按手印。张连芬给撕了两次。后来,李玲玲揪着张连芬的头发,打她几个耳光,几个恶徒死死按着张的腿、脚、手和身子,掰着张连芬的手在一本空白纸上按了满满一本手印。张的手被掰的肿了,两只手不停的打颤,心慌和头晕的在地上起不来。事后,恶警队长张燕燕过来了,张连芬严正告诉她:自己不承认这种荒唐的所谓“四书”,无论用什么方法她都不会写“四书”。 张连芬被关在这个“转化”屋里迫害二十天,期间除犹大外,不能和其他人接触,吃喝在屋里,上厕所和洗漱要等到里面没人才让她去,白天黑夜强行逼她听假经文。张连芬的身体本来就差,经这次迫害后,她走路费劲,吃不下饭,队长赵媛和张燕燕还逼迫她干活,说她装病,不干活就二十四小时罚站。非法劳教到期了,恶警又给张连芬非法加期十九天。 张连芬回家后,仍遭恶警骚扰。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阜平城关派出所的一男一女又闯到张家,说要给她照相,当时张连芬没在家,派出所就来回不断打电话,逼她的丈夫把张连芬的全身照片给派出所送去;又在策划新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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