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一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中旬,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汪清县法轮功学员郑立军被汪清县警察劫持到吉林省公主岭监狱,执行诬判的七年监禁。由于在图们市公安局关押期间遭受酷刑和精神折磨,郑立军身体状况令其家人极其担忧。 郑立军,男,四十多岁,原天桥岭林业局职工,家住汪清县三合村,养殖食用菌为业。在中共对法轮功长达十多年的迫害中,他坚持对法轮功的精神信仰,曾多次遭绑架关押,曾被汪清县公安局非法劳教两年。关押期间遭到酷刑。回家后,屡遭汪清县国保大队、派出所警察的绑架、骚扰。二零一零年,郑立军为躲避中共警察的抓捕,再一次背井离乡,到石岘镇居住。二零一一年三月四日郑立军在图们市石岘镇法轮功学员刘晓华的家里被恶警绑架。 刘晓华和郑立军被劫持到图们市公安局后,被分别单独囚禁,戴着镣铐,二十四小时轮番刑讯逼供,不许睡觉,使他们行动、自理都困难。郑立军被两天两夜连续酷刑折磨。在刑讯室,郑立军被行刑警察用杠子之类的硬物重击腿部倒地,继而暴殴。后他们将刘晓华投入图们市公安局安山看守所,郑立军到汪清县仲安看守所。 郑立军被非法关押一个多月后,酷刑导致的身体外伤基本康复后,才被汪清县国保大队警察监视着会见了家人。当时他的身体状况很差,行走蹒跚,还出现干呕状况。郑立军的儿子送到看守所给父亲换洗的夏装,恶警们都没有交给郑立军。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二日,汪清县法院庭审。当时县审判庭内坐满警察等司法人员,而给郑立军家亲属只限制三人参加庭审,庭审过程中不许发言。当时在法庭外全是警察与警车,如临大敌。所谓庭审过程非常简短,中共法庭法官照葫芦画瓢的走过场,过程中只允许郑立军回答所列“证据”是否属实,就以所谓“妨碍法律实施罪”,欲判郑立军九到十年重刑,并上报州法院批复。也不给郑立军自我辩护的权利。 不论中共法庭所列的“证据”到底有哪些,相信都只能证明法轮功学员们做的合法。法轮功学员向民众讲述的是法轮功教人向善、为修炼者祛病健身的真相,和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的真相。在中共迫害诽谤法轮功的情况下,法轮功学员自费印制散发真相材料,是最基本的言论权利,也是维护民众的知情权。正如大陆一名检察官所说:你们就是有一火车皮真相资料都不犯法。 当郑立军当庭质问被抢劫的私人财物的情况时,他们没有给予任何答复,便将郑立军劫持而去。 后郑立军被中共法院非法诬判七年重刑,郑立军依法上诉无果。据悉,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中旬(大约十五日左右),郑立军被劫持到吉林省公主岭监狱。之前,郑立军亲属没有接到任何被通知的信息,直到公主岭监狱相关人员打来电话,说监狱已经接收郑立军。 据悉,由于被残酷的肉体和精神迫害,郑立军身体状况令其家人极其担忧,他们曾经试图通过法律程序为郑立军办理保外就医,当时相关中共官员只是口头承诺可以考虑。但此次不通知家属,就将郑立军劫入监狱,此中定有缘由。 郑立军的妻子于零六年去世,父亲因不堪中共迫害,罹患癌症去世。十七岁的儿子郑翔因父被绑架,现已辍学在家;父亲被劫持入监,对郑翔来说是个极大的精神打击。
公主岭监狱大门 吉林省公主岭监狱,是省直属单位,位于公主岭市区东郊,工业大路2289号。公主岭监狱一般关押被判十年以上重刑的刑事犯人。中共为迫害法轮功学员,于2006年将它扩建了一倍多。它是吉林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黑窝之一。 在“六一零”组织(中共邪党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机构)的幕后运作下,在这里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不仅遭受强迫奴役,还要遭受强制洗脑、逼迫放弃信仰。公主岭监狱是一个家族式管理的邪恶黑窝,利于掩盖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真相。至今已有多名法轮功学员在公主岭监狱被迫害致死,其中包括吉林省龙井市蔡福臣、长春市梁振兴、松原市扶余县法轮功学员王恩慧、吉林省安图县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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