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两个多月前,哈尔滨市警察绑架了年逾七旬的法轮功学员赵云古、刘淑梅夫妇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陈丽云。宾县检察院已对这三位法轮功学员予以非法批捕,图谋起诉三人。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哈尔滨市宾县法轮功学员赵云古、刘淑梅二位老年夫妇,在宾州镇大街永美化妆品商店门前兑换钱时,被便衣绑架。几乎在同时,他们的家遭到警察私自开锁、破门非法闯入,在家中没人的情况下,抢走现金约十八万元(三个孩子的学费和全家的生活费用)、两部笔记本电脑、一部台式电脑,以及打印机和其他私人财物(因老俩口都被绑架,具体物品不详)。 也在同时,多名警察包围了法轮功学员陈丽云的家,利用云梯爬到她家阳台,砸碎她家玻璃,非法闯入,抢走两个存折(共十七万元定期存款)和现金近四万元,一部台式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光敏刻章机、光敏章近千个、光敏油二十余桶(价值万元)。陈丽云家里的两条金项链和一副金耳坠也被警察抢走,且不给家人出任何手续。陈丽云及母亲和一个姐姐也遭绑架(下午被放回)。 后得知,这次迫害是哈市公安局一手策划并指挥的,其幕后黑手是哈市政法委头子王维绪,行恶者是哈市公安局七处警察和宾县公安局以国保大队队长刘建华为首的数名警察,以及宾州镇西城派出所的警察。据了解,哈市公安局七处的警察已在宾县秘密跟踪赵云古、刘淑梅、陈丽云很长时间。他们的行动极其诡秘,身着便衣,利用最先进的监控设备监听三个人的手机。 法轮功学员赵云古、刘淑梅是一对老年夫妻,年龄都已超过七十。当大批警察和多辆警车团团围住赵、陈两家时,聚拢来很多围观的民众,人们议论纷纷,不知警察又要迫害哪位好人,警察却公开造谣说:我们是抓逃犯,抓贩毒的! 赵云古、刘淑梅、陈丽云自六月二十三日被哈市及宾县公安局非法抓捕后,一直被非法关押至今,公安局一直拒绝家人会见,并拒绝归还抢走的近四十万元巨款和电脑、金项链等私人物品。据悉,宾县检察院日前已对三名法轮功学员予以非法批捕,图谋起诉三名法轮功学员,加重迫害。 从哈市公安局警察对赵云古等三名法轮功学员的行恶经过可以看出,邪党恶警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见不得人的,这场迫害从根本上讲是非法的,这一点连行恶者自己都非常清楚,因而在行恶时感到心虚,不得不偷偷摸摸地搞。 这里,我们奉劝哈市及宾县公安局所有参与迫害赵云古等人的警察都要明白,你们也是受害者,不要再做江泽民和中共邪党打人的工具,违法参与迫害法轮功。《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在执行上级命令时,违反了法律也得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而江泽民和被它控制的政法委是通过“六一零”这个非法组织,实施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而且下达指示时不让录音、不让记录,这意味着什么?你们要三思啊! 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电话: 宾县公安局:0451-57982842 局长 贾国华:0451-57905899(办) 13936005656 副局长 林守忠:0451-57914199(办)13703666786 0451-57980199(宅) 国保大队队长刘建华:13796700966 宾县检察院:0451-57910026 0451-57982348 宾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办公电话:0451-57913549 宾县检察院办公电话:0451-57910005 0451-57983422 0451-57907296 0451-57910026 宾县检察院公诉科:0451-57989823 宾县法院:0451-57982605 宾县法院院长办公电话:0451-57983867 宾县法院副院长办公电话:0451-57983869 0451-57983972 0451-57983973 宾县法院刑庭: 郝文军: 0451-57983915(办) 13766976087 0451-57911896(宅) 胡景奇: 0451-57983915(办) 13694516168 0451-57911860(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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