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八日】2008年,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登沙河镇艺琳婚纱摄影老板、法轮功学员闫寿林,和大连市著名律师王永航公开出庭为被中共恶党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谷丽和邱淑萍做无罪辩护,而且辩护有理有据,当时惊醒了在法庭上的所有人,也震惊了公、检、法系统。 人们惊奇的发现原来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大法是完全符合中国宪法和法律的。法轮功学员向广大民众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也完全符合中国宪法和法规,包括法轮功学员制作的法轮功真相传单也是言论自由的一种方式,都是合法的,而且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对任何人没有造成伤害,对任何事物都没有造成损坏,根本没有错,就更谈不上犯罪。 事后大连市政法系统害怕更多的人明白修炼法轮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真相,连续两次迫害闫寿林、杨春梅夫妻俩。 登沙河镇的父老乡亲们,你们有权利知道你们身边发生的这件大事,到底谁对谁错,谁正谁邪,从而认清真正的罪犯。 一、政法委对闫寿林夫妇的第一次迫害 2008年12月2日中午11点半左右,大连国保、金州国保、亮甲店派出所警察十多人闯进闫寿林开的艺琳婚纱摄影影楼,在没出任何手续和证件的情况下绑架了闫寿林和杨春梅。之后便非法抄家,闫寿林工作用的两台电脑和打印机等物品被非法抄走。没有违反国家任何法律的闫寿林、杨春梅夫妻俩被送进大连教养院和沈阳马三家教养院被非法劳动教养一年。家里的亲人到看守所送东西时,门岗的警察都说没有见过三家警察同时办案的。可见政法委对此事的重视程度。 二、政法委对闫寿林夫妇的第二次迫害 2011年6月29日早晨不到7点,杨春梅下楼,刚刚打开店门(邻居们的店门还没开),金州国保警察伙同登沙河派出所警察共12人穿着便衣,气势汹汹地闯进艺琳婚纱摄影影楼,没出任何证件和手续,进门就把杨春梅按在地上戴手铐,把被戴着黑色头套、光着上身戴着手铐的闫寿林押进楼下门前的车里,同时绑架了准备去上学的孩子。 闫寿林13岁的儿子在清净的早晨,被家中突如其来的迫害吓坏了,当时直喊肚子疼,虽然孩子在绑架的当天被释放,可孩子的父母至今已被抓走70天,警察一次次当着孩子的面行凶作恶,给孩子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造成无法愈合的创伤。孩子常常做恶梦,在惊恐万分的恶梦中喊叫着爸爸、妈妈,孩子总是胃痛,特别是当孩子知道爸爸被非法劳教,关押在大连教养院,妈妈被关押在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时,孩子更是极度悲伤,痛苦不堪。再加上孩子开学就上初一,学籍在登沙河一二三中学,离普兰店市爷爷奶奶家30多里路,两位老人无法接送孩子上学,孩子有学不能上,有家不能回,小小的孩子一次次的承受大人都无法承受的巨大苦难。请问参与迫害的警察们,你们看着就不动心吗?你们的良心何在啊? 其实闫寿林不但没有做错,他是经过公、检、法批准、遵照国家法律才公开出庭为其他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而且他的辩护是在呼唤公、检、法人员的道德、良心,是在唤醒广大民众的正义良知,是正义之举,是应该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和支持的,当地派出所不但没有保护和支持闫寿林,反而执法犯法,助纣为虐,对闫寿林用社会上的下三滥凶残手段进行一次次的迫害,你们在非法抓捕闫寿林夫妻俩之前监视居住他们一个多月,但是却拿不出他们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所长说怀疑闫寿林在家做什么,可是派出所在突然绑架闫寿林全家时,随后又抄了他们家,除两台工作用的电脑外,没有找到你们所怀疑的东西,就凭一个怀疑就随便抓捕、关押、劳教闫寿林夫妻俩,请问登沙河派出所用哪条法办的案?登沙河镇的百姓有权力知道他们身边发生的这件大事的真相。如果闫寿林,杨春梅没有违犯国家宪法明文规定的法律,应立即无条件释放闫寿林、杨春梅夫妻俩。他们每月得还2000元房屋贷款,闫寿林的父母经过一次次的巨大痛苦承受体弱多病,需要儿子儿媳关心和照料。杨春梅的母亲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生活需要孩子的帮助,闫寿林的儿子更是非常思念和急切期盼爸爸、妈妈早日归来,接他回家上学。 三、中共邪党是真正的犯罪 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不允许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辩护?就是杀人犯都允许请律师为自己辩护,为什么法轮功学员不允许?就说公安局抓了这个人,不管公安局说这个人有罪也好,还是说这个人犯错也好,却不准这个人说话,也不准这个人请律师为自己做无罪辩护,在中国从上到下都不准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辩护,这叫什么法?这叫什么理?这叫流氓无赖法理,从古到今,从中国到外国,找不到这样的法理,只有中共邪党才能制定出这种荒唐可笑的流氓无赖法,却能带动一些没有头脑的人去随和,特别是那些想在迫害法轮功中升官发财的人,更是紧追不舍。 这些人就象一根根打人的棍子一样,被共产邪党邪灵(《中国共产党宣言》中说共产党是西来的幽灵)所制定的流氓无赖法所操控着、所使用着。他们打人的时候是不敢见律师的,因为律师用法律去衡量的时候却发现:法轮大法是教人重道德、重心性修炼,教人善良真诚对待别人,和别人发生矛盾时要忍让别人找自己的错处,并改正归正自己。无论是于国于民,还是于人于己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言所行,完全符合中国宪法法规。 当律师用法律衡量江泽民和那些打人棍子的时候却发现,他们对法轮功所做的一切,都是违背中国宪法法规,就连报纸、电台、电视台中对法轮功的所有反面宣传全是假的。就说人人皆知的“天安门自焚”吧,大家想一想汽油倒在人身上再点着火,那火会烧的多猛烈,等记者想采访,背着摄像机,去到“天安门自焚”现场时,自焚者早就烧成灰了,可是人们在电视上看到的自焚者周围各种角度的镜头都有,就连空中镜头都有,这是谁安排的?聪明智慧的人一想就明白,所以他们所做的一切,都不敢让律师参与,都不敢用中国宪法来衡量,他们就由这些打人棍子中的一部份人组成中国从上到下各级“610组织”,专管迫害法轮功,这个非法组织开除了国法,开除了中国所有律师,自己说了算,想抓谁就抓谁,说你犯法,你就是没犯法,也没处喊冤。他们是执法、违法、犯法一起干,谁也不敢管,他们是真正在犯罪。 四、劝善 法轮功学员劝人劝善,劝善良、聪明、智慧的中华人民炎黄子孙,特别是那些头脑简单,和想利用法轮功升官发财的人,不要听中共的谎言,不要跟着西来的幽灵走,你当官也好发财也好,那是你祖辈和你自己生生世世所做的好事积来的福,是天老爷给你的善报善果,你的生辰八字中就有,是天定的,不是共产邪党给你的,不要感谢共产邪党,要感谢天老爷。命中没有别强求,强求到手是祸不是福。 中共宣扬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干尽了坏事,退出它能会身体健壮、心情快乐、一身清。你有官命有财运,你照样做官发财,而且还是好官,你何乐而不为呢?再请你们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你们会永远福乐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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