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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十四月迫害 二十四岁女子含冤离世(图)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二零一一年九月三日上午,年仅二十四岁的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王玉洁含冤离世。中共当局一年多的非法劳教、强制洗脑残酷的夺走了这位健康又纯洁善良的年轻女孩的生命。

'王玉洁'
王玉洁

二零零六年,原籍湖北仙桃、十九岁的王玉洁到武汉市打工,幸遇法轮功,从此走上修炼法轮大法之路。修炼后的她更加聪明能干,走到哪都是人见人夸的好女孩。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一日,王玉洁在武汉市满春派出所旁张贴不干胶、讲法轮功真相时,遭派出所恶警绑架,被劫持到武汉市第一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其后,又被武汉市江汉区“六一零”邪恶之徒秘密劫持到江汉区二道棚洗脑班(中共人员美其名曰“法教班”)非法关押,又被非法秘密劳教一年,当时她才二十二岁。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日,王玉洁被绑架到武汉市何湾劳教所六大队。队长胡芳指使吸毒人员折磨王玉洁,每天被罚她蹲下,不让睡觉,全天被罚站。恶人还威胁她说:如果这样半个月还不“转化”(放弃信仰),随便找一个借口就给上吊铐。

胡芳看王玉洁不妥协,指使吸毒人员曹文莉把王玉洁的左脚撇伤。当时她的左脚肿痛,曹文莉和另一吸毒人员周燕又拿手铐、电棍,把王玉洁铐上后,对其拳打脚踢四十分钟。王玉洁在劳教所一天二十四小时有人监控,不让她跟任何人说话,强迫她做劳役。在电池车间一楼,胡芳指使人把王玉洁拖入烘房,又烘又体罚,从早上六点半到下午六点半。

酷刑演示图:电棍电击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一日,王玉洁非法劳教到期。这天九点多钟,湖北仙桃市“六一零”从何湾劳教所侧门将王玉洁劫持到臭名昭著的湖北省洗脑班(所谓“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继续迫害。

王玉洁被劫持到湖北省洗脑班后,又遭邪恶利用一伙犹大用谎言欺骗、灌输邪悟的毒素,强制洗脑,达到从精神上虐杀她的目的。洗脑班的打手刘成(队长)恐吓并强迫王玉洁写所谓的“决裂书” 。

这时王玉洁开始腿疼。接下来,又被强迫做“转化作业”,她的腿开始走路不正常,而且疼痛难忍。恶人还不放过她,不放她回家,继续给关在黑窝里面洗脑,也不给她治疗。洗脑班恶警张修明(副所长)还强迫王玉洁和他一起练一种乱七八糟的什么气功(附体功),直到王玉洁脚走不动路。

历经二个多月的强制洗脑,五月十七日,王玉洁由仙桃市“六一零”头目王杨、国保大队肖爱云接回原籍仙桃。回家后不长时间,王玉洁出现前额剧痛、腿痛、后颈椎疼痛等症状,豆大的汗珠直流不停,持续了二个月,还伴随着呕吐,吃什么吐什么。王玉洁的家人送把她送到医院打针,打针过程中她出现抽筋现象。最后医治无效,王玉洁于二零一一年九月三日上午离开人世。

参与迫害相关人员:

武汉市何湾劳教所六队(女队)
值班室电话:027-65681766
六大队大队长:姚爱军女
六大队教导员:刘辉女
六大队副大队长:鲁小俊女、 黄虹女
队长:胡芳,女,三十多岁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实为劫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非法私设的黑监狱)

张幸福,男,是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的第一任负责人
周学元,男,2011年3月任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政委
江成方,男,40多岁,原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政委,
周水庆,男,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所长。
张 亮,男,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副所长。
张修明,男,50多岁,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副所长,
龚 健,男,30多岁,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政治处科长。
邓 群,男,30岁左右,1.80米,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政治处副主任科员(打人凶手),迫害女性法轮功学员非常卖力。经常拳打脚踢,致使人大小便失禁。
何 伟,男,36岁,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一中队中队长。
胡高伟,男,30多岁,1.72米左右,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一中队副中队长(打人凶手)。
刘 成,男,32岁,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二中队中队长。
江黎丽,女,33岁,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二中队副中队长(打人凶手)。

湖北省仙桃市“六一零”
电话:0728-3491159(星期天休息)
副主任:王杨,男,四十岁左右

湖北省仙桃市国保大队
大队长:周国怀 手机18907227908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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