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法轮大法好!”的呼声在辽宁海城市法院第一审判庭响起,“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信仰无罪、立即释放田宝伟!” 法轮功学员田宝伟于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二零一一年四月二日晚发放法轮功材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后又被警察关押在海城看守所迫害,警察拒绝与家属见面,在八月十四日家属通过私人关系才得知法院定在八月十六日非法开庭,家属与法院交涉要求延期,要求请律师为其辩护。 八月二十六日在海城法庭上,北京正大律师事务所韩广宽先生作为法轮功学员田宝伟的辩护人,从中国宪法的角度阐述,认为信仰无罪。一切法律、法规与宪法发生冲突都会显得苍白无力,不具有法律效力。韩律师大约做了半个小时的精彩辩护,话音未落观众席上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同时伴随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信仰无罪、立即释放田宝伟!……”的呼声。在场的人无不受到震撼。 田宝伟也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我作为法轮功修炼者,从一九九九年以来,遭受过四次对我的无理拘留,公安机关并未出示任何手续,所以是违法的,不能作为给我定罪的依据,这次因为我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更不能成为给我定罪的理由,我发的那些资料都是教人做好人的,如何度过灾难等。如有不准,请审判长把宣传品拿来让大家观看。审判长把头低得很低很低的,几乎在观众席上都看不到他的人,在法轮功学员和明白真相的世人的强大正念下,谁也没有打断辩护人的论述。 公诉人的陈词一一被韩律师用法律予以驳回,最后公诉人无理心虚地说:要求审判长重判田宝伟四—五年。审判长最后无力地宣判无结果的休庭。 有关田宝伟的被迫害消息,我们会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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