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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将她囚禁在自己家中长达七年?
文/沧海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二零一一年八月六日,突然传出谢志英辞世的噩耗。回顾她十多年来遭受的迫害,特别是被囚禁在自己家中长达七年的岁月,不禁让人喟然长叹。

谢志英是新疆阿克苏市地税局干部。九七年以前曾因病致瘫,修炼法轮功一个月就能行走自如。然而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了,单位领导竟将她劫持进了新疆阿拉尔市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在暴力下,她被迫服用和被注射大量的不知名药物和针剂。

二零零一年她又因为法轮功上访,被非法劳教三年。期间遭受电击、不许睡觉、长期罚站、不许上厕所、饿饭及毒打等酷刑。走出劳教所的谢志英又被绑架到阿拉尔精神病院。这次从精神病院出来时,她已经失去了语言功能。

然而成了哑巴回到家中的谢志英却被阿克苏市地税局监管在家中,把她的家当成了不是监狱的监狱,把她变成了不是囚徒的囚徒。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七年,直至她离开人世。

七年间,她的丈夫被迫与她分居,并由于当地政法委设置的阻力而不能与她相见。她的儿子也被剥夺了与妈妈一起生活的权利。她的母亲袁景云,今年已经八十岁了,也因为为法轮功上访而几乎与她一样被本单位看管了十年。她的哥哥谢志明经过种种努力,证实妹妹被控制反锁在家是因为阿克苏市“610”及阿克苏地区“610”的指令所致。

从目前揭露出来的消息看,非法监控谢志英的就是她的原工作单位阿克苏市地税局,而这个地税局却是根据阿克苏市“610”及阿克苏地区“610”的指使而奉命行事。

地税局并不是执法单位,怎么有权去监控人呢?且不说“610”,一个凌驾于法律之上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指使另一个不具备执法能力的单位去违法执法,单就地税局来讲,它的这种做法显然也是严重违法的。

然而这样的非法操作,在中国却非常普遍。而且“610”在搞类似的操作时,运用的也是一种很常见的有中共特色的“株连”式迫害手法。

中共早期在迫害法轮功时就曾喊出过“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而且还把本单位人员因修炼法轮功被处罚与单位、单位头头及单位职工的名誉、福利、奖金等通通挂起了勾。阿克苏市地税局竟然把员工囚禁在了自己家中。

当然没有“610”的逼使与配合,阿克苏市地税局也做不到这一点。在这方面也体现在“610”通过种种方式阻断谢志英的丈夫、孩子、母亲与哥哥对她的探视上。

今年五月底,谢志英的母亲,已经八十岁的袁景云不慎跌倒,不能正常行走,生活不能自理。在袁景云与儿子谢志明的强烈要求下,六月二十八日,袁景云、谢志明被通知允许与谢志英相见。在阿克苏地区“610”、市“610”、地税局、国保大队、社区等十几人的包围下,母女兄妹见了面。

七年的囚禁,谢志英仍然不会说话,不停地做着同样的举动,不断地洗碗,紧张地看着母亲和哥哥。母亲袁景云要求住女儿家,地区“610”的杨静恶狠狠地说:派五人看着你们。并威胁说:把袁景云送回乌什县。最后杨静当着众人对谢志英单位地税局的领导宣布说,以后他们一家见面,必须申请得到允许才可以,且必须在多方监视之下,方可进行。而且“610”的人员曾说,不能让谢志英与她家人在一起;反锁囚禁七年谢志英的理由是:她出门会跑,让他们无法控制她,她会让人知道她的情况而被利用。

好一个囚禁七年的理由:“她出门会跑”。已经失语七年的人,还害怕“她会让人知道她的情况而被利用”。谁利用谁?把一个哑巴囚禁在自己家中七年,就是为她考虑?怕被人利用,还不就是怕把中共相关单位的罪恶揭露出去?

“610”有多大的权力?这个凌驾在法律之上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在迫害谢志英的案件中表现出它无法无天、草菅人命的邪恶。

八月六日谢志英突然辞世,而且还有法医进行了所谓的鉴定,并通知谢志英的母亲不能见女儿的遗体。哥哥谢志明去阿克苏地区“610”问情况,值班人员告诉他,“610”通知:姓谢的不让上楼。岂有如此荒谬的事?也只有在无人性的中共统治下才发生了。

“610”不是一个数字,也不是一个数字组合,它是一个专门残杀法轮功学员的组织,是中共邪恶本性的集中体现。协从它犯罪的人也失去了做人的基本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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