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七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在北京女子劳教所,中共邪党的假、恶、斗表现得淋漓尽致。蒙骗造假、掩人耳目,是劳教所惯用的伎俩。一次有人来参观,所里先派人到各队检查是否有诬蔑法轮功的光盘,有就收起来。看到公用电话上有警察窃听用的耳机立刻拔下来。恶人最怕恶行被曝光,被投在检察院举报箱里的举报信,警察用口香糖给粘出来,生怕恶行被曝光。 为了阻止法轮功学员抄写经文、互传信息,警察把铅笔、橡皮搜走,过一段时间又把钢笔也搜走,只能使用签字笔(签字笔芯消耗量很大,一根一元五角)。每次进班搜检,警察都要把法轮功学员记事用的纸条,不管是写字没写字都要搜走,以防法轮功学员写东西。法轮功学员被禁止炼功,六队一个班集体炼功,普教放哨保护,被警察发现召开全所审判大会,炼功的普教被延期,一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后判刑。 从四队(集训队)分到各大队的已写“三书”(决裂书、悔过书、保证书)的人分到队里后,都由普教在单独的房间看着,身体冲墙坐小椅子,一个高凳当桌子(不许随便走动,只有上厕所的时间才能活动一下),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学习诬蔑法轮功的书并写认识,而且每人间隔一段距离不许说话,队里其他法轮功学员每天看到的只是她们的背影。 每个队都有10个班,如果队里有新来法轮功学员就有10-13个班(包括3-4个小班),班与班之间不能同时上厕所,排班上厕所时,要等很长时间,年龄大、闹肚子的上厕所就会遇到“憋刑”。等到夜里上厕所时,人与人之间也不能说话,而且警察或普教还要记录谁几时上厕所,上了多长时间,感到行为可疑的,还要问。 自从又实施所谓的“新规范”后,在班级出班上厕所、洗漱、看新闻、到库房拿东西、活动等在走廊里看见警察都要全班立正,有一人喊立正,全体人员还要大声喊:队长好。警察让走后还要喊“谢队长”,不让走就让立正站着。劳教所里上厕所要请求:“报告队长,某班或某人请求出班上厕所,警察同意后才能去。其它活动,如要出班也要请求,更侮辱人的是:吃药也要请求“队长好,报告队长,劳教人员某某请求吃药”,在警察给完药之后,还要谢队长。 劳教所每晚的一个小时强制看“殃视”新闻时间,规定坐儿童椅,双腿双脚并紧,双手平放在大腿上,身体还要坐直,年龄大,身体不舒服的也不例外,其实就是刑罚“椅刑”。 自从发生一普教因忍受不了五队的残酷迫害,(此队是大田队,劳动强度很大,所有种菜,施肥、翻地都由五队承担)用开水自残事情后,劳教所各队的热水供应由每人半壶改为四人一壶,不论老中青,身体好坏,天气酷热寒冷都是这四人一壶水,短发一星期洗一次,赶上刮大风下田劳动后头发也不许洗。四队(集训队)一普教因忍受不了点名要立刻蹲下低头,双臂抱腿大声喊“到”,而吞服掰碎的塑料肥皂盒。过一段时间四队点名时就站着答“到”,同时集体外出时也不用头低下、眼睛看地了。 洗衣粉是平时必备的用品,不知为什么也搜走,只有每周一次的洗衣时间才让拿出,而且只让拿一次使用的量。 平时由劳教局编辑出版的《劳教报》以及劳教所出的《塑新报》都要回收,连搞卫生都不让用,说是内部资料不能流入社会,其实是怕骗人的花言巧语被揭穿,迫害人的证据被抓到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