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被迫离家在外的辽宁省葫芦岛市法轮功学员李凤春七月十八日十九点在沈阳被绑架。第二天,葫芦岛市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陈玉龙给李凤春母亲打电话,说李凤春在沈阳被绑架回葫芦岛,已被非法批捕,并恶狠狠的叫嚣:一定要使劲判(刑),这几天就到葫芦岛判刑。 李凤春,四十岁,葫芦岛市建昌县小德营子乡新立屯人农民,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与丈夫于海洋屡遭中共邪党迫害,长期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八年三月份,于海洋、李凤春遭到当地恶警非法抄家迫害,夫妻俩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九年五月八日,于海洋夫妻在葫芦岛市连山区临时住处被葫芦岛市连山区国保大队大队长张军等人、塔山派出所所长孙立强 、指导员刘士君、警察王九儒及两个协警等十几人绑架、抢劫,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市看守所。被抢走的物品有:电脑、打印机、摩托车、手机等物品,还有四千八百元钱。几天后,所谓案件被转到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日,连山区检察院认为“不够批捕”,于海洋夫妇以“取保候审”得以回家。 二零零九年六月九日上午,于海洋夫妇到塔山派出所去要回被非法搜去的钱物,警察王九儒急眼了,诬陷于海洋夫妇“围攻”,并推脱说除摩托车外,其余所有物品都在连山区国保大队,你们找他们去吧。于海洋夫妇随后又来到连山区公安分局去要,恶警当场将于海洋非法扣押,李凤春走脱。下午连山区公安分局孙树森、王树民签署对于海洋的非法刑拘通知单,上写“破坏法律实施罪。” 于海洋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九日一直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市看守所,二零一零年二月七日,于海洋被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诬判六年,二零一零年七月被劫持到大连市监狱。 李凤春当时趁机走脱,葫芦岛市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一直没有放过她,逼得她有家不能回,一直漂泊在外,于海洋家中年迈的母亲和他们未成年的孩子无人照看。 两年多来,葫芦岛市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陈玉龙等人多次闯入于海洋家中和李凤春母亲家中搜查李凤春,并非法抄家。今年七月一日,恶警还闯到李凤春母亲家中,逼其家属提供李凤春下落。有关于海洋和李凤春的迫害详情明慧做过多次报道。 参与迫害相关单位和个人: 区号0429 邮编125001 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安分局 国保大队 办3175041 办3175026 办3171605 大队长陈玉龙 办3171030 13998988339 教导员于贵秋 3171031 副大队刘士军 3171063 副大队任清泽 3171050 副大队侯爱军 孙树森 王树民 塔山派出所:4016007 所长孙立强、魏朝、王九儒、刘士君 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 检察长姜公臣 办2659001 副检察长黄忠凡 办2659006、宅3126391 副检察长王颖 13842996588 副检察长张晓丹 办2659006、宅3035888 副检察长月红岗 办2659007、宅7777707 副检察长殷维顺 检察官冯新 检察官周丽娜 检察官马洪军 2135528 13942900369 调研室段树森 3951801 内勤室 2659037 举报电话 2122000 监所监察科 2659059 检察院检察员李清艳 乡镇检察室: 2659079、2659028 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 地址:滨河小区 邮编125001 区号:0429 院长骆忠山 2163111 2160072 副院长室 2160821 2160491 2160843 副院长朱永存 2603760 2166166 副院长王海燕 2160228 3315111 副院长陈天文 2160843 2859789 副院长康广欣 2163941 3110032 庭长卜立民 2160074 副院长王学志 2160931 副院长郜金宽 2160843 主任刘汉国 2163920 刑事庭刘恩栋 2160530 2912000 刑事庭李德海 2163963 2163962 大庭皮成文 2161064 三庭庭长 马文胜 2160191 王凤 2163926 郝国君 2160679 郭兴林 2160018 刘奥 2163926 赫牛 2163928 立案庭马文君 2161062 立案庭张微 2161064 流程办罗玉珂 2161063 流程办金键 2163906 刘林义 2163922 民一庭: 2160108 张尚生 2160013 唐林 2163923 民二庭王长民 2160274 政治处 2160842 民三庭 2160191 2160679 办公室 2160231 档案室 2160027 督察室 2161084 行政庭 2160216 审判监督庭 2160741 研究室 2163920 法警队 2160034 刑事庭 2160530 代表连络室 2161140 立案庭 2160251 2161062 2161063 2161064 监察室 2161085 李爱华 2160250 李福山 2163959 立安庭 王月秋 2161064 审判委员会 杜伟平 2163919 母彤 2163912 孙越 2163913 杨作兴 2163955 崔丽军 2163939 政治处 陆素娟 2160763 孟石磊 2163915 段沿东 2160842 杨志恩 2163928 执行局 副院长 朱永存 2603760 徐世江 2603772 于千海 2603775 潘世纯 2603778 谭香梅 2603781 马印良 2603762 沈晓天 2603761 赵宏临 2603763 王泉 2603769 周占贵 2603771 朱春阳 2163919 葫芦岛市中级法院: 地址:葫芦岛市龙湾大街 邮编125001 区号:0429 院长柴学伟 办3166501 内勤电话: 3166465 法官李建波 刑事庭庭长安静 刑事庭副庭长袁晓芳 刑事庭负责审判高恩思 王建国 内勤电话3166465可找到:院长柴学伟、刑事庭的庭长安静、高恩思、王建国 刑二庭:3166468 3166472 3166471 3166487 3166469 3166470 3166449 3166428 3166449 31665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