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一日,广州市公安局警察以“去执行义务交警任务”为名,绑架了正在上班的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干部、法轮大法学员张莉萍,于当天劫持到广州市石井潭岗劳教所附近的洗脑班迫害。 不法之徒这次对张莉萍的绑架,不出示任何合法手续,没有任何合法名义及不出示任何合法证据的情况下,用欺骗手段实施了绑架。家人打电话质问其单位的邪党政委,该政委以依据单位的规定可以送去“学习”为借口,无理狡辩。作为执法单位的官员,他们当然明白张莉萍根本没有犯法,他们也明白在没有犯罪证据的情况下,强制让人失去自由就是绑架行为。 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与广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一直以来是间断的派人监控张莉萍,学院领导层本来没有对张莉萍采取非法手段,但是从去年开始,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就图谋对张莉萍进行洗脑迫害,其单位政委、政治处主任及公安局洗脑专家多次找张莉萍谈话,逼迫她放弃信仰,未得逞后,遂上报广州市公安局,合谋绑架了张莉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