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自从中共与江氏流氓集团相互利用开始对法轮功的迫害以来,重庆地区也是迫害法轮功学员严重地区之一。重庆各地的公、 检、司、法都参与了迫害,在即使中共体制下的法律条款中也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据的前提下,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其目的是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被非法关入监狱的法轮功学员,遭受各种精神摧残和酷刑迫害,多人在监狱被迫害致死。下面是重庆女子监狱和重庆检察院、法院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部份人员。 一、重庆女子监狱 吴大茂:重庆女子监狱(2009年10月份以前)监狱长。热衷追随中共邪党。在其监狱大会上,总要攻击和贬低法轮功。2009年10月以后,据称,因与文强涉黑案有关,再未露面。 李小娟:重庆女子监狱长,原为某监区长,后被提为监狱“法研办(强制洗脑“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机构)”负责人;中共邪党的热衷追随者,为了洗脑,转化法轮功学员,她搜集了大量邪党攻击、诬蔑法轮功的“书”、“资料”,强迫法轮功学员学,还规定学后要回答邪党的提问。那些下三滥的“书”中,充满了污言秽语和谩骂……“假、恶、斗”在其中表现的淋漓尽致。 李文(据读音):重庆女子监狱“法研办”负责人之一。热衷追随中共邪党。极力强制洗脑,“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 张锐:中共邪党的热衷追随者,重庆女子监狱原老弱队监区长。她极力设法迫害法轮功学员,为了强制“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不顾学员年老体弱,专挑最邪的恶警管制迫害学员。为了施加压力,故意制造法轮功学员与家属的矛盾,后(2009年)被提升为监狱大队部干部。他们的“人性化”管理高调全是愚弄、欺骗外界民众的谎言。 刘小梅:重庆女子监狱八监区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警察。她热衷追随中共邪党,极力迫害法轮功学员。监狱规定:每个服刑人员每月可下账300元,以这样供买生活用品,营养品,加菜等。但对未“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她规定只许下账50元,这样购买生活用品都不够,就更谈不上营养了。其他服刑人员晚10:00准时就寝休息,但是未“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只准夜11:30~12:00才休息;其他服刑人员中午可以休息,未“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连床边都不准挨靠……因此,在她及其他同伙的迫害下,未“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的身体都在受着极大的摧残。 杜客:重庆女子监狱老弱监区一最邪恶警察。她热衷追随中共邪党,仇视法轮功,经常攻击、诬蔑法轮功。 为了强迫法轮功学员“转化”,不顾学员年老体弱,她专挑心肠最狠毒、想从中获取高额减刑分数的多名(3名甚至更多)服刑人员包夹、看管、监视法轮功学员;并想尽一切恶毒办法,用极端的条条框框、限制、软禁法轮功学员,以从精神上和肉体上摧残未转化法轮功学员。 对已被“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也不放松迫害。她利用服刑人员的助纣为虐故意制造矛盾,借口高额扣去已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分数,以达到她不予减刑的目的。 二、重庆检察院、法院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 何福: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检察员,执法犯法,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使法轮功学员遭受邪党迫害。 文跃:重庆市渝中区法院审判长,执法犯法,非法将法轮功学员判刑,使法轮功学员遭受邪党迫害。 汤伟: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审判长。不认真受理法轮功上诉材料,执法犯法,非法将法轮功学员判刑,使法轮功学员遭受邪党迫害。 崔虹: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审判员。不认真受理法轮功上诉材料,执法犯法,非法将法轮功学员判刑。 江玲: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审判员,敌视法轮功,不认真受理法轮功上诉材料,执法犯法,非法将法轮功学员判刑。 王磊:重庆市解放碑家乐福保安。他助纣为虐,迫害大法弟子。2006~2007年,为了得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高额奖金,同重庆渝中区法院串通,多次造假编写目睹现场笔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