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二日】(明慧记者王枚温哥华综合报道)“七•二零”将至,中共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已经持续十二年了,无数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被监禁,被酷刑折磨,无数个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据不完全统计,已有3425名法轮功学员经核实被迫害致死。 中共的暴行不断地被海内外法轮功学员揭露出来,引起国际社会的愤慨和谴责。为了掩盖罪行,压制反迫害的呼声,中共不择手段,把黑手伸向海外法轮功学员,向海外传播诬陷法轮功的谣言,用各种方式阻挠法轮功学员的活动,拒绝给法轮功学员更新护照,对回中国探亲、旅游的法轮功学员或家人进行威胁恐吓,甚至采用威胁海外法轮功学员在国内的亲友等种种为人所不齿的下流手段。但是,这一切卑劣行径无法阻止正义呼声,只能使中共自曝其丑,让国际社会更进一步看清中共的真面目。 以下仅以温哥华部份法轮功学员所遭遇的中共骚扰和迫害为例,揭露中共的罪行。 拒换新护照 剥夺法轮功学员公民权 当海外法轮功学员中国护照到期时,中领馆拒绝给换新护照,迫使法轮功学员成为无国籍人士,造成生活、工作、外出的不便。这是中共惯用的手法之一,近期温哥华就有二名法轮功学员有此遭遇。 陆群在中领馆签证处前抗议迫害 |
温哥华法轮功学员陆群的中国护照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九日到期。二月九日,陆群向中领馆申办换新护照,窗口告知一个月后取。三月九日,陆群去取护照,还是说一个月后再来。 四月六日,陆群再去签证处取护照,窗口工作人员要她留下电话,说会在当天下午回复她,但她几天没有得到任何电话。 四月十九日,陆群再次去中领馆,一个领馆工作人员要求和她单独面谈,谈话中明确告诉她:我可以给你换护照,但希望你不要参加法轮功学员在中领馆前的抗议。 当然陆群不会接受这个“交换条件”,陆群说,中共迫害法轮功没有停止,抗议也不会停止。这样,陆群被迫成了一个没有国籍的人。 另一位法轮功学员董淑惠在去年也经历了同样的遭遇。 法轮功学员董淑惠告诉世人法轮功被迫害真相 |
一九九五年董淑惠和家人移居到了新加坡,第二年全家就成了新加坡的永久居民。一九九八年董淑惠在新加坡接触到了法轮功,成为了一名法轮功的修炼者。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九日,已经在新加坡生活了十四年的淑惠,去新加坡的中国使馆申请办理更换新的护照,使馆没有说不行,但她去取的时候,一次次地落空,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她也没有拿到新的护照。 眼看护照快要过期了,董淑惠决定到温哥华试一试。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四日,她独自一人来到了温哥华,八月三十日,董淑惠去温哥华中领馆递交了更换护照的申请,并被告知于十一月一日取护照。 但九月八日上午十一点多,中领馆的一个领事打电话告诉董淑惠,表示不能给她换新护照,她问为什么,对方答道:“没有原因”。 拉拢亲共政要 干扰中领馆前抗议 温哥华法轮功学员在中领馆前抗议迫害 |
温哥华法轮功学员自二零零一年八月起持续在中领馆前二十四小时抗议中共迫害,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许多西方人都是从这里知道了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这也成为中共执意要去除的眼中钉。 温哥华《信使报》(Vancouver Courier)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曾报导,前温哥华市长李建堡就法轮功学员在中领馆前的抗议展板一事曾和两届中领馆总领事会过面。他认为加拿大是尊重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的,他没有对此采取阻挠行动。 但事情在亲共的苏利文(Sam Sullivan)担任温哥华市长后开始发生变化。 二零零六年苏利文以违反城市及交通附例为由,向卑诗省高级法院提出请求强制令,撤除法轮功学员在中领馆前的抗议展板和小蓝屋,温哥华学员不服,提出上诉。二零零九年一月法庭判决执行市府强制令,温哥华法轮功学员以中领馆外的抗议符合加拿大宪法为由再次提出上诉,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九日,卑诗省上诉法院作出裁决,判定法轮功学员胜诉。 在庭审中,虽然苏利文没有直接承认和中共有交易,但从其庭外言行和媒体的相关报道不难看出其中的关联。 温哥华前市议员提姆•刘易斯(TimLouis)表示,“中国政府(中共)一直给温哥华市政府施加压力,要终止法轮功学员在中领馆前的抗议,这不是什么秘密。 中国大陆报纸曾登载多篇吹捧苏利文的文章。温哥华《太阳报》曾报导对苏利文的采访,苏利文说:“我在中国访问期间,中国用红地毯欢迎我,我受到了皇帝般的款待。遗憾的是,温哥华没有这样的预算,使我能回馈他们。” 二零零六年八月,苏利文在向法院提出请求拆除法轮功学员在中领馆前的展板后,他应邀到中国驻温哥华总领事杨强家中赴私宴,主动向杨强提供撤除展板的最新消息。他告诉杨强,此事已经进入法庭,不久就会有结果。 中领馆总领事杨强在二零零八年九月离任举办记者会时,有记者问他在任内有没有“遗憾”的事,杨强公开承认,他曾多次要求温哥华市政府拆除法轮功学员在中领馆前的抗议点,但一直未遂,是他任内的“遗憾”。 上诉法院判决法轮功胜诉、并责成温哥华市政府半年内修改城市附例以符合宪法。但最后出来的修改稿甚至还不如原来的,律师安世立(Clive Ansley)说:修改稿“几乎是为限制法轮功学员抗议而量身定做的。” 本地多家媒体报道,市政府官员承认,在修改过程中征求过中领馆的意见。对加拿大一个城市的附例需要去征求一个外国政府的意见的做法,当地媒体一片哗然,政要、民众纷纷谴责。 暴徒攻击抗议迫害的法轮功学员 受攻击的法轮功学员张春雨在新闻发布会上 |
在被要求撤除抗议展板以后,法轮功学员在中领馆前抗议曾受到暴徒攻击。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日凌晨,法轮功学员张春雨被三名二十岁左右的亚裔男子袭击,他们动手撕毁法轮功学员的抗议展板,其中一名身穿白色体恤、浅蓝色牛仔裤的男子持一把手枪冲到他的面前,以枪抵着张春雨的太阳穴,要他离开这里,用英语对他叫喊:“Don’t stay here!Go away!(不许在这里,走开!)” 三个暴徒一起殴打张春雨,专门用拳头打他的眼睛和头部,致使张春雨眼骨碎裂,眼底出血。暴徒还用脚将小蓝屋踹破了几个大洞,直到一辆过路的巴士驶近,才逃离现场。 温哥华法轮功发言人张素认为,显然暴徒是受人指使,有备而来。 操控华人社团阻扰法轮功参加社区活动 二零零七年法轮功学员在唐人街游行,亲共侨领站在前面阻挡。 |
温哥华一位国会议员的办公室工作人员曾对和她熟悉的法轮功学员说,中领馆对华人社团的活动十分关注,每次到会必讲和法轮功的“斗争”。 中领馆除了向海外华人灌输诬陷法轮功的谎言外,还通过亲共侨领阻扰法轮功学员参加社区活动,根本目的是不让海外华人了解法轮功真相。 阻扰温哥华法轮功学员参加华人新年游行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温哥华法轮功团体自二零零三年以来曾多次提出申请参加游行,均被亲共的华人侨领找借口拒绝。二零一一年递交申请时,还遭到游行组织团体之一的洪门民治党接待人员的粗暴对待,某侨领还利用一些华语媒体散布诬陷、不实之词,并且公开撒谎,说:“没有收到过法轮功的申请”。而此侨领正是中共政坛的座上客。 家人回国旅游 国安上门恐吓 法轮功学员张女士未修炼的女儿和女婿(西人)二零一零年底去中国旅游,在北京旅游期间,遭到国安非法查询和威胁。 连续几天,他们晚上回来旅馆房间的门打不开,必须去服务台换卡才能进房间,随后二个便衣(国安)上门,要求两人跟他们出去谈话。张女士的女儿认为不合法,坚持不去。 便衣被拒绝三次后,第四天,来了三个穿制服的国安及一个翻译,强制要求张女士的女儿女婿跟他们走,在被要求下才出示了警察证件。随后他们被带到旅馆会议室,非法问讯二个多小时。 在问过一般情况后,国安直接追问:你妈妈在海外做什么?叫你妈妈不要出头露面,反对中国(中共)。女儿回答:加拿大信仰自由,妈妈有自己的信仰,我有我的信仰,我不能干涉她,她也不干涉我。 最后国安提出要她带个信给妈妈,在国外不要揭露中共,如果不答应,他们就不客气了。 监控胁逼回国探亲学员 法轮功学员鲁女士是在海外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二零零八年初,她和未修炼的先生、女儿回国探亲。当地国安包下了他们所住旅馆的左右隔壁房间,四个国安对他们进行非法审讯,追问带回家的法轮功资料种类、数量及给了哪些人。 鲁女士说:“他们似乎了解我在国外的一切,包括我在商场里推广神韵时穿了一件什么样的旗袍、旗袍是在哪里买的、多少钱买的,他们全都清楚。” 探亲期间的后半假期,在不同的城市,不同的旅馆,国安一路贴身跟随一直到他们出境。国安还强求交换邮件地址,要求她在国外把她知道的或者参加的法轮功活动情况发回给他们,说穿了就是要她做提供海外法轮功信息的特务。 另一位同样是在海外开始修炼法轮功的施女士回国探亲时也遇到类似情况,她第一次回去时,没有人找她,给她的感觉是自由的;第二年回去的时候,就被叫到了当地公安局,多名国安和她“谈话”,问她在海外的活动、神韵演出情况,连她买神韵票请朋友看都知道,并告诉她:“你去年回来我们也是知道的。”最后也是索要她的邮件地址,表示要和她“交朋友”。 威胁学员国内家人 另一位学员赵女士出国后一直没有回过国,可是因为她在海外讲法轮功真相,劝人“三退”(退出中共党、团、队),中领馆官员曾当面指着威胁她,她在国内的亲人也经常被国安敲诈,勒索“请客”,并比着手势说:“你妈妈的材料,包括照片、电话录音,在我们手里有这么多(一大叠)。” 据不完全统计,几年来,当地有数十名法轮功学员本人、家人受到中共当局或海外特务的骚扰、恐吓。 中共自曝其丑 法轮功越来越强 对于中共的这种种伎俩,温哥华法轮功学员表示,中共的种种恶行,最终都是徒劳。 十二年来,人们见证了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承受的巨难。但巨难并没有压倒法轮功学员,而是使他们更清楚地看清了中共的邪恶本质,更坚信法轮大法是正法,在修炼中也越来越成熟。 中共把迫害输出海外,对法轮功学员的各种威胁和干扰,即使能暂时掀起一点风波,但最后只能使中共自曝其丑,使中国人和世界人民进一步看清它的真面目,也使更多的人从中共的邪恶和法轮功学员的大善大忍中,明白真相和是非,从而摆放自己的位置,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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