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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报在我的家族中展现
文/江苏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六月八日】我们兄弟姐妹共7人,各自都成立了家庭,彼此和睦相处、勤俭持家。但是若干年来,每家的经济状况都很一般。数大哥、二姐家条件最差,他们都是农民。因农田位于凹地,虽然一辈子都在辛勤劳作,但多年来只能勉强糊口。大哥夫妇现已70岁,五个子女都已成家,经济状况都不好。

我于96年得法,得法后无病一身轻,感到了大法的伟大和超常。我对师父对大法从没有动摇过,即便在劳教所被迫害的死去活来,都没有想过要放弃修炼。我曾被迫害关进劳教所,两次被关进洗脑班。

在我被非法关押迫害的那几年中,我们全家大多数人因了解大法,也知道我因修炼了大法,才变的比以前更好了,而且身体也变好了,所以他们对我都很关心,想方设法帮助和营救我。他们从乡下来探望我,特别是去劳教所,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需要起早摸黑的坐船、多次转车,花费也很多,有的还需要步行很远。那时大嫂的小孙女才两岁,她来看我时还得带上小孙女,他们为我吃了很多苦。当然也有少部份亲人在中共邪党的造谣和610的煽动、恐吓下不敢帮我,担心那样做会对他们子女的前途造成影响,所以对我不闻不问,或冷言冷语的挖苦我。

2004年底,我从劳教所回到家以后,因为被迫害的很严重,身体十分虚弱。大哥的几个子女一如既往的给予我多方面的关心和照顾,而他们的经济条件也随他们的付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他的大女儿,这里仅以大哥和二姐家的变化为例说说善有善报:

大哥家子女的经济状况普遍的改善了,越来越富裕,而且互相间的关系十分和谐。他的大女儿以前一直靠种田勉强的维持生活,当初为了去劳教所看我,常常为筹集路费而发愁。现在她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月收入为3千元以上;持有大专学历的大女婿一直苦于找不到合适工作,三年前被一家国营企业聘用,现在年收入达7-8万元,并有了私家车;其女大学刚毕业,就有了一份满意的工作,月收入三千元;大哥的二女儿大约10年前辛苦经营过一个小商店,后全部亏在了股市上,颗粒无收,因她善于经营,现在被一家大超市聘用,月薪5千余元,月奖金2-3千元;为人善良的二女婿现在经营家电维修,收入也很理想,也买了私家车;大哥的四女儿和儿子,以前分别在国营企业工作,月收入只有1-2千元。多年来一直想合伙承包一饭店,现已圆了他们的梦:他们与别人合伙承包,每人年收入都在8万元以上;四女婿在一家国营企业,因为他工作勤劳与熟练的技术,两年前被晋级、加薪;大哥的儿子已有两辆私家车。而大哥的三女儿的收入无明显改善,因为她当时的付出也少。

再如,我的二姐全靠种田吃饭。农田地势欠佳,长年收成不好,还要照顾一位90岁的老人。大儿子大学毕业多年找不到工作,成家后仍然要靠二姐补贴,故二姐常为柴米油盐而犯愁。三年前其大儿子有了比较满意的工作,月薪大约四千元,现在他不仅能养活一家三口,还能给二姐赡养费了。一家人衣食无忧,其乐融融。

看到大哥、二姐等曾经为我辛苦奔波的亲人生活的都很美满,我真为他们感到高兴。相反,在我被迫害时因为怕受牵连而袖手旁观、冷眼相待的人,他们的经济状况依旧,子女的工作月收入仅仅在1.5-2千元左右,或内退在家,靠几百元的生活费度日。

善待大法和法轮功学员有福报,在我这个大家庭中表现的非常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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