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海淀法轮功学员王福玲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五日被绑架,非法关押在海淀看守所至今。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星期一,中共海淀法院对王福玲非法庭审。王福玲出庭时没穿号服,坚持自己申辩:修炼法轮功无罪。法庭没宣布所谓结果。法官是游涛、所谓的公诉人是陈雷。 在王福玲被非法关押的七个月内,王福玲的子女因中共当局不许探视,心急如焚;在王福玲被非法庭审后,从司法机构也得不到任何音讯,求救无门,无奈上网寻援助。以下是王福玲的子女在网上发出的求救文字(摘要): 我母亲王福玲,女,六十四岁,祖籍北京。海淀法院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号一日对我母亲进行开庭。时间约一小时左右。 法官称,我母亲在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五日在北京某小区地灯上张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字样的不干胶字条,字条大约长二厘米,宽五毫米共计七条。由于辩护律师不能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因此由当事人自己辩护。 作为当事人的子女,对以下几个问题不解,请各位懂法的网友给予回复: 问题一:从二零一零年六月至第一次庭审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被关押七个月的时间。是否属于超期羁押。 问题二:从第一次开庭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至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为期三个月,没有任何书面或其它形式通知当事人的家属,没有进行判决,没有任何答复,(家人)无法对当事人进行探望,此行为是否正常?(委托的律师在开庭当天曾说过,开庭后十五至二十天会有结果,但至今无任何音信) 问题三:作为当事人的子女,我们有什么权利?我们应该知道并了解自己母亲的现状。 我的母亲是一位非常善良的人,与人为善,从不与人计较。我知道大家都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一张小小的纸条会对什么样的人造成人身伤害?我们爱我的母亲,她永远是我们最亲爱的人。(母亲,)盼望您早日回家! 无法尽孝的子女 二零一一年六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