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九日,辽宁省盘锦监狱批准了五监区(现在的二监区)集体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批示;下午一点,恶警强行将法轮功学员黄立忠、龚万友绑至严管队(禁闭室),迫害四个小时,连续迫害三天,直至四月二十一日下午三时许,才结束酷刑。 迫害刑具使用150万伏高压电棍,电击全身,用鞋底抽打头及脸部。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mh/article_images/2010-6-5-minghui-persecution-194948-3--ss.jpg)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
酷刑迫害结束后,黄立忠、龚万友身体被高压电棍电的体无完肤,头及脸部被打的比原来肿出好多来,嘴歪到耳朵旁边,完全看不出人形。 当时,遭受这种酷刑迫害的还有法轮功学员杨将威、赵潞、吕秉贵。 参与这次酷刑迫害的,主要恶警大队长:王建军。管教科长:王辉。其余恶警有:刘兴圆,陈超,孙玉东,郝玉昌,窦春。各中队、管教恶警有:一队:吴冬。二队:张福德。三队:刘继春。四队:王玉龙。五队:马英。六队:刘文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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