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六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江西省女子劳教所警察操纵吸毒犯人(即所谓的“包夹”)折磨、殴打法轮功学员,强迫她们违心表态放弃信仰,即所谓的“转化”。 酷刑演示:暴力殴打 |
法轮功学员吴团英被恶警们纵容“包夹”黄秋香毒打。恶警秦莉为了达到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目的,还纵容戒毒人员庞辉打骂吴团英。在恶警秦莉的压力下,庞辉经常打骂吴团英,并说:我就要打的她见了我就怕。她一天不转化,我就不让她有一天好日子过。恶警秦莉就这样指使庞辉不断地对法轮功学员吴团英行凶。晚上强迫她站立多个小时,白天不放松对她头脑的摧残,强迫看诬陷法轮功的录像,逼她写认识,不写就天天罚站。转化的目的没达到就每天强迫她劳动十几个小时,有时要到半夜十二点。即使这样也完不成她们所谓订下的任务,惩罚就是加期。 那些吸毒女犯说,打法轮功学员,打了算白打,不会受任何惩罚。吸毒女犯王赫妮把九江法轮功学员田海英打得手都抬不起来,脚上青一块,紫一块。 因为法轮功学员是以修炼“真善忍”为标准的,首先得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当遇到这些不公的人身侵犯时,学员都是苦口婆心的劝善,给她们讲道理,劝她们理智的分清是非,不要善恶不分,将来后悔。就是这样,这些被警察操纵的犯人被中共谎言与利益诱惑扭曲了,甘心充当中共的打手。 吸毒女犯何雪英逼法轮功学员陈玉莲穿牢服,陈玉莲认为自己没有犯法,没有错,是中共在迫害人权,自己本不应该被关在这儿,拒绝穿牢服。就遭到卡脖子、扇耳光的人身伤害。 这些吸毒女犯互相之间还会炫耀:说打人时狱警就在身边看着都不制止,说就是要这样做,做好了可以减期。后来为了掩盖她们的这种违法行为,警察交代吸毒女犯们要管住自己的嘴,不要乱说了。 早在二零零一年,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王俊征就对吸毒人员彭翠蓉、王莉等人讲过这样的话:对法轮功该出手时就出手。恶人对待七十多岁的老人、九江法轮功学员黎桂花是拳脚相向,因为老人坚持自己的信仰,不转化,要炼功的合法环境,就一直受着镣铐的铐刑。 江西省女子劳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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