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林素良(又叫林久良),女,今年五十六岁,家住四川省新津县五津镇。林素良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以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慢慢地,不知不觉地,类风湿、心律不齐等病症不翼而飞。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林素良在过去十多年的时间里多次被非法关押、抄家。 二零零零年三月下旬,新津县五津镇派出所与新津县五津镇政府工作人员殷某同居委会大约七、八个人将林素良从家中绑架到五津镇政府办公大楼下面的车库非法关押六天,每天四个人一组轮换看守,不准炼功和其它活动,晚上坐在凳子上过夜,六个黑夜都是坐在凳子上过的。 同年四月九日,林素良去北京上访,讲法轮功真相,在天安门广场被北京警察劫持到成都驻京办事处,当天, 由新津警察张水源与五津镇党委副书记王世民两人带回新津直接送新津拘留所非法关押四十五天,非法抄家,抢走电视机一台,至今未还。 同年六月下旬,林素良再次去北京说明法轮功真相,在天安门广场被北京警察劫持到成都驻京办事处,大约第二天由新津警察带回送新津县拘留所非法关押三十天。 同年九月三十日深夜,五津镇派出所警察文海元与另一警察,欺骗林素良说有事要与她说,骗取开门,就这样林素良又被非法送新津拘留所关押约十五天。邪党新津公安在那几年一到节假日就要绑架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关押,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林素良只好忍痛撇下年迈的老人和家人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下旬离家远走,二零零一年八月才回到家中。 二零零一年九月,五津镇派出所警察用欺骗的手段,骗林素良说叫她去说点事情,妄图绑架她,有了前几次的教训,林素良没有配合恶警,哪也不去,才使绑架未遂。 二零一零年十月下旬的一天晚上,林素良去发真相资料救度世人,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三天后的十月二十五日,新津县花桥镇派出所所长余申亮带领几个警察闯入林家时,其中两人问道,还有没有那些东西?(指法轮功真相资料)林素良还未来得及问这伙人闯进家来的原由,就见这群人已经闯进了林的房间了。林素良在他们后面问道:你们要干什么?不准你们私自进我的屋,这是违法的。于是其中的一个人走过来,拿着一张纸,告诉林素良这是“搜查证”。林素良拿过来一看,上面印有“搜查证”三个字,但没有说明是什么原因搜查,没有谁签字,也没有公印章,纯属一张白纸。林素良大声喊道:你们这是违法的。这伙人中的一人便拿着照相机对着林素良拍照。他们进到房屋里,到处乱翻,把所有的家具、衣物翻得乱七八糟,还把家具撬烂,箱子撬烂,衣物丢得满地都是,被踩得又脏又烂。简直一帮强盗、土匪的行为。 这伙人抢走林家所有大法书籍,还抢走金戒指一个、手机一个、影碟机二台及现金等。后林素良到该派出所只要回二台影碟机、手机一个,而大法书与戒指还有现金至今未还。 又隔七天,十一月一日上午十点左右,花桥派出所副所长陈先涛等五、六个干警再次来到林素良家,毫无理由地将林素良绑架抬走。当时,林家中只有九十多岁的老公公在家,老公公见这群人毫不讲理的要抬走儿媳妇,便上前阻拦,警察竟将九十多岁老人的手拉着不让老人阻拦。结果林素良从家中被绑架到新津拘留所非法关押五天。 在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这些年中,不仅林素良遭受邪党迫害,当时(一九九九年)还在读高中的她的女儿也未幸免。 林素良的女儿廖文婷,当中共全面镇压法轮功时,为了行使国家《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为了向政府说明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于二零零零年六月一个人到北京去讲法轮功真相,那年她才十六岁,读高中二年级。在天安门广场被北京警察劫持到成都市驻京办事处,当天由时任新津县五津镇派出所副所长的彭树全带回新津拘留所,当天下午由新津县华润学校廖文婷的班主任杨超荣老师带回学校,学校教导处主任威胁廖文婷说,马上通知派出所将廖文婷带走,最后强行廖文婷在“自愿退学”书上签字,实质是开除。廖文婷从此失学。 信仰自由,天赋人权,是受宪法保护的。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修心健身,无私无我,做好人,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违什么法?犯什么罪? 让我们共同呵护人间正义,抑恶扬善,这不仅仅是为了法轮功学员自己,也是为了所有的人明真相、动善念、行善事、得善果,其中包括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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