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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特兴镇中共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九日下午四点过,泸州龙马潭区特兴镇新来的邪党书记刘珊,带领特兴派出所副所长李科、政府人员张远明,闯进一名法轮功学员的店铺,见她正在看大法的书,不由分说一把夺过书把书抢走。随后又到特兴镇奎峰乡去骚扰其他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一年农历三月十一,特兴镇政府治安员张远明,勾结特兴镇奎峰乡派出所、阳寺店派出所及龙马潭区国安“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利用地痞无赖,诱骗法轮功学员唐全珍给真相光碟,设圈套在特兴阳寺店非法绑架了唐全珍,并带人非法查抄了唐全珍的家,还把唐全珍投进监狱非法拘留十五天。

在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十多年里,特兴镇邪党政府人员、派出所、“六一零”人员,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从未间断,曾把多名法轮功学员投进监狱或非法劳教。有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两次,受尽劳教所的非人折磨。恶党人员们常年骚扰当地法轮功学员,特别是一到邪党的所谓敏感日,邪党书记便亲自出马,带着政府官员,伙同公安劫持,闯到法轮功学员家骚扰。

这些中共邪党之徒特别擅长“抢”,在他们眼中根本就没有百姓的人权,对法律不屑一顾。老百姓的家,他们想来就来,长驱直入,凡见到家中有法轮功师父的像就强行取下来抢走;凡见到家中的法轮功书籍、音像资料、mp3等私人财物,更是要拿就拿,要抢就抢,东西抢走连收条都不打;甚至看到家门口过年贴的对联都要撕掉。其实公民的私人财物,是受法律保护的,即便是政府官员、公安警察也不可想拿就拿,想抢就抢;贴对联是中华传统,是百姓的正常生活,政府官员、公安有什么权利干扰与破坏百姓的正常生活呢?这些邪党官员、公安恣意践踏法律、侵犯人权、胡作非为,实属荒唐。

特兴镇镇政府书记:刘珊
特兴派出所所长 文茂春 电话 13679691139
座机2695300
特兴派出所副所长 李科 电话 15883036336
座机2750167
特兴派出所行政内勤 何光明 电话13619045003
特兴派出所户籍民警 李涛 电话13882715991
特兴派出所户籍员 李丹 电话15928289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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