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冀州市法轮功学员李书良,男,今年五十七岁。二零零九年八月被绑架,二零一零年三月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劫持到唐山冀东监狱迫害,一个幸福祥和的家庭遭中共强行破坏。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后,为了揭露中共毒害世人的谎言,李书良利用各种方式讲清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四日,冀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王忠兴伙同冀州镇派出所所长李东勋到广东,将在广州做生意的李书良秘密绑架,羁押于衡水市看守所。随后在冀州市公安局王忠兴和张君庙伙同下,到李书良冀州市家中非法抄家,抢走电脑、打印机等大量私人物品。 李书良在衡水市遭国保警察威逼、恐吓、逼供,后又被转押在冀州市看守所。在冀州市看守所被关押了半年的时间,中共衡水中级法院唆使冀州市法院欲对李书良非法判刑,家人、亲朋为无端遭迫害的李书良请了辩护律师。自知理亏的中共冀州市法院,唯恐这场非法审理的闹剧难以收场,百般阻挠北京来的正义律师出庭为李书良辩护。就在中共公检法人员对李书良的无理指控、诬告被律师有力驳回、并指出根据现今中国的法律,修炼法轮功是完全合法的情况下,二零一零年三月中共冀州市法院还是枉法对李书良非法判刑六年。具体参与迫害人员:冀州市检察院:翟彦行、李文玉;冀州市法院:刘丽爽、张金彪、董方林、李向飞。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从来没有讲过什么法律,中共假借法律之幌子重判法轮功学员——先非法抓人、内定判刑,然后违法走过场庭审,这是中共继续迫害法轮功、要挟更多司法人员犯罪,同时混淆视听、欺骗国际社会的邪恶伎俩。希望所有主动、被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级人员,明辨是非,守住良心,不要再做替罪羊,因为非法枉判善良人,谁做谁承担责任,没有后路。赶快清醒吧! 所谓的公诉人:冀州市检察院:翟彦行、李文玉 冀州市法院:审判长:刘丽爽 审判员:张金彪:办公室0318-8627638,小灵通0318-8991438,家庭电话0318-8615628 代理审判员:董方林 书记员:李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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