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五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二零一一年五月六日上午八点左右,法轮功学员杨倩在骑车上班的途中,被成都西安路街道办“610办”(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人员绑架,现在被非法关押于新津“610”洗脑班。 街道办:上面又有任务——绑架 二零一一年五月六日上午八点左右,杨倩刚出十八中宿舍门不远,骑车至十八中学校大门口旁时,十多个早已潜伏在此多时的男子一拥而上,大声嚎叫着强行把杨倩绑走。据目击者称,当时现场非常混乱,很多在场的人都很震惊,如此对待一个弱女子。 西安路街道办把人绑走后,并没有通知杨母,杨倩的自行车也没有送回(现场离杨家只有一两分钟的路程)。后来,目击此恶劣绑架事件的邻居告诉杨母,杨母找到西安路街道办张继伦(音),才得知女儿被非法关押在新津“610”洗脑班,原因就是杨倩去年拒绝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所谓“三书”,现在他们上面又有任务,等等。杨母指出他们的行为是违法的。 杨倩曾在512大地震后去都江堰做义工,因说了几句实话被非法关押、被打、游街而受过刺激。现在又遭此恶性绑架,杨母与杨倩的妹妹很担心她的精神状况,决定就西安路街道综治办的绑架、非法拘禁行为向相关部门报案、投诉。 派出所:我们不讲法律 二零一一年五月八日下午,杨倩的妹妹杨静与杨母就杨倩被绑架一事前往白果林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不允立案。 派出所方面先说:要把目击证人找来作证(而不是他们去取证)。后来又改口说因为杨倩炼法轮功而不立案。杨静与母亲当时就指出:炼不炼功都是杨倩的权益,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中国现行法律没有把法轮功定为什么教,也没有法律规定不能炼法轮功,“法无禁止,即为可行”。一女警随后很不耐烦的说:“政府规定不能炼就是不能炼。”杨静与母亲反驳说:“政府不代表法律。江××的个人言论没有法律效力。”女警竟说:“不要跟我讲法律,我们不讲法律。” 杨母很震惊:“执法部门不讲法律,讲什么?” 是呀,如果警察都不讲法律,这个社会还有安全可言吗?发展下去不可怕吗?最后杨静与杨母指出:非法拘禁罪的刑期为三至七年有期徒刑,政府工作人员犯此罪将加重处罚。 游街、骚扰 二零零八年“512”大地震后,杨倩捐钱捐物还到都江堰做义工,见一些人在废墟边哭述:自己亲人埋在下面,前两天还有声音,叫那些人来救却无人来,现在已听不到声音了……义愤下,杨倩也跟着说了几句,并告诉周围的人贵州奇石惊现“中国共产党亡”一事,却被恶人绑架到派出所,非法拘留,遭到殴打,还被非法游街侮辱人格,杨倩因此受到很大刺激。 杨倩在都江堰被非法拘留后,因当时常有余震,都江堰又处震中,杨静母女找街办开证明希望当局能早点释放杨倩,让她安全回家,结果街办范领才不但不开,反而出言侮辱杨母。 二零一零年九月成都地区各洗脑班又蠢蠢欲动,非法关押了一些法轮功学员。各街道综治办公开表示:上面有“转化”(即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任务。各基层人员、社区及所谓二派也纷纷出动,闯到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逼迫他们在所谓的不炼功“保证”上签字盖手印等。 这次成都白果林街办派一黄姓人员两次上门逼杨倩“转化”,还说什么“先礼后兵”,不然就要叫派出所、公安局上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