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四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在武汉市政法委、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政法委、江岸区政法委、江汉区法院、江汉区检察院及市区六一零参与下,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吴碧琳,当局从非法关押吴碧琳的江岸区谌家矶洗脑班将人带来。从吴碧琳参与状告武汉市公安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李市红,到多次被绑架到谌家矶洗脑班,以及刚刚过去的非法庭审,武汉市的相关中共人员表演了一场践踏法律的丑戏。 吴碧琳参与告状武汉市公安局 二零一零年四月三十日,吴碧琳陪同法轮功学员李市红的母亲到江岸区法院控告武汉市公安局非法抓捕李市红、非法抄家、伪造证据陷害李市红;江岸区公安分局在既没有搜查证,也没有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私闯民宅,非法抄家抓走了李市红;江岸区检察院的起诉书中有多点不符合事实之处,公安伪造证据,涉嫌妨碍司法公正;丹水池派出所的余继明、万保珠(女)等在违法抄家过程中致使家中一千二百元现金丢失,家人到派出所多次报案,丹水池派出所不予立案等。 吴碧琳也因此被关押到洗脑班遭受迫害,并遭江汉区检察院和江汉区法院起诉。 湖北省委一声令下 公检法参与迫害 中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二零零七年六月,最高检察院曾出台了一个查处利用职务打击举报人的通告。 法律是法律,规定是规定,中共不过是打着法律的旗号来骗百姓。江岸区法院的不法人员吴珊榕不接控告状,对吴碧琳举报的事实不去立案、不去核实,却私下里通风报信,让江岸区委六一零的主任胡绍斌带江岸区公安分局国保的罗林等人来将告状的四个婆婆抓走,关押到胡绍斌控制的江岸区谌家矶洗脑班。后因吴碧琳身体状况恶化,六一零害怕承担责任,才让家人把吴碧琳接回家。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了结,对吴碧琳的迫害从此就没有停。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七日,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一处)便衣在吴碧琳的家门口再次绑架了吴碧琳,并将其再次送到江岸区谌家矶洗脑班关押迫害。 据说,这次绑架是因为吴碧琳去法院告状惊动了湖北省委,所以上边说一定要“严厉打击”这起告状的当事人。吴碧琳也因此再次被关押到洗脑班遭受迫害。武汉市公安国保在绑架吴碧琳时,理直气壮的说,“谁让你出头、谁让你告状。局长胡绪鹍批示抓你。” 告状有罪?!法院不就是接状子的地方吗? 武汉市政法委和检察院的一些人也深知所谓对告状人的打击不合乎法律。为了达到迫害吴碧琳的目的,又要掩人耳目,美其名曰“异地审理”。经过密谋,让江汉区检察院出面进行。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五日,江汉区检察院的公诉人到谌家矶洗脑班去给吴碧琳送去起诉书。此公诉人从关押吴碧琳的房间出来后,立即与江岸区政法委副书记六一零主任胡绍斌密谋了半天,才离开洗脑班。随后,江汉区法院也“郑重其事”的到洗脑班去对检,遭到吴碧琳严词拒绝。 谌家矶洗脑班是一个什么地方? 谌家矶洗脑班的全称是“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六一零办公室法制教育学习班”。这个没有任何司法权的机构,是共产党打着“法制教育”名义私设的刑堂,从事绑架、非法关押、实施酷刑折磨等迫害法轮功的犯罪实体,彻头彻尾的非法机构,邪恶的场所。 在一个非法关押人的地方进行了一系列用法律做外衣的,将非法犯罪过程合法化,公检法在六一零的操纵下,通过政法委穿针引线进行了一系列的活动,检察院和法院到洗脑班来批捕和提审、开庭,将一个非法机构就这样堂而皇之的“合法”化了。 公检法在政法委领导下破坏法律实施 吴碧琳在洗脑班被起诉,这可能在全国也是开了先例。身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法院一条龙的用法律做掩护的打击控告人的行为是真正破坏法律实施。 事件回放 二零一零年四月三十日,吴碧琳陪同李市红的母亲到江岸区法院控告公安非法抓捕李市红,非法抄家,伪造证据陷害李市红,江岸区公安分局是将宋文绣绑架后并从其口袋里抢走其家大门钥匙,在既没有搜查证,也没有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私闯民宅,非法抄家抓走了宋文绣的女儿李市红;江岸区检察院的起诉书中有多点不符合事实之处,公安伪造证据,涉嫌妨碍司法公正;丹水池派出所的余继明、万保珠(女)等在违法抄家过程中,致使家中一千二百元现金丢失,家人到派出所多次报案,至今丹水池派出所不立案等,控告信列举了在抓捕、起诉李市红的过程中,执法人员执法犯法的事实。 江汉区法院 | 江汉区检察院 |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 本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红旗渠路8号 邮政编码:430023 举报电话:027-85882000 江汉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警察:刘桂红、李顺来 江汉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李平、贺学忠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魏芹 江汉区人民检察院主诉检察官:耿涛 反贪局侦查二科副科长\检察长:胡捷 副检察长黄国涛、崔剑 监所检察科干警:张永、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侯鸿英 副检察长:彭尧 副检察长:潘元洲 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喻卫东 党组书记、检察长:胡捷 副检察长:彭尧 江汉区院主诉检察官:尹国传 江汉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郭艳萍 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新地址:武汉市汉口兴业路166号 邮编:430010 武汉市江汉区政法委书记办公电话:027-85481689 武汉市江汉区610办公室头子:李斌 办公室电话:027-85481692 武汉市江汉区610办副主任:袁爱华 女 袁爱华:13971630204 武汉市江汉区610办主任:胡家强 610办电话:027-85481802 江汉区610责任头子:辜建桥办027-85481689、宅027-85789968、手机13907133233 江汉区610办公室肖国雄办公电话:027-85481692 027-85481802(610办电话)宅027-85778095 国保大队 胡家祥、颜春明 13517267208 江岸区人民法院 地址:汉口正义路8号 邮编:430019 联系电话:82910036(院长办公室) 张卓立院长:82888558 政治部副主任赵红兵:82911743 立案庭:82910043 值班室:82910062 监察室:82910037(邓主任) 民事审判庭:82910047 82914197 执行局:82910073 82910063 永清法庭:82710058 岸北法庭:82302865 82312201 4、江汉区法院 江汉区人民法院 地址:汉口江汉经济开发区 江兴路 特1号 邮编:430015 电话:027-83567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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