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四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本溪溪湖监狱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现在本溪监狱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近四十名,非法刑期最长九年。其中有一名大连市姓刘的法轮功学员六十八岁,刑期三年零六个月,沈阳市姓文的法轮功学员六十三岁,刑期三年。 恶警放出话说:“全国看辽宁,辽宁看本溪。”(二零一零年九月“六一零”在丹东开会提出的)。可见本溪监狱的凶恶。 参与迫害的恶警有陈宋维(监狱政要)、赵学增(教育科长)、张春业(副科长)及各监区管教队长与他们所利用的管制犯(犯人头)迫害法轮功学员。 迫害手段包括:不让睡觉、坐小板凳、衣服扒光淋凉水、打火机烧、烟头烙、拳打脚踢、电棍电击、关小号。特别是后勤监区二零零八年将法轮功学员熊安明迫害昏死一天一夜(监区长章和,管教队长宋辉)。 酷刑演示:火烧炮烙(绘画) |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第四监区劫持的法轮功学员李闯被恶警张鸿军、吴广杰电击一小时,犯人头王丹丹同时殴打李闯,送小号定位四天后放回。 酷刑演示:警察用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 |
本溪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都把法轮功学员关到淋浴室迫害,那里没有监控。为鼓励犯人迫害法轮功学员,监狱规定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加分六十到九十分(减期二到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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