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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法弟子李达森被迫害事实
文/广西法轮功学员李达森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广西玉林市容县李达森,现年七十四岁,被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法院枉判入狱三年。

入狱前的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打算送到广西南宁市第一看守所,由于体检出血压高,送进了茅桥监狱医院(现更名为新康医院)。随后被关押在第一看守所历时九个月。在这九个月中,李达森三进茅桥医院。最后一次是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下午,在昏迷中被送去的。下面是李达森老人的自述。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日早上,我与马山县的法轮功学员罗永干一起被送往广西黎塘监狱。二零零九年八月十日到黎塘监狱六监区,即放我(血压高)到高温的地方,从上午七点三十——下午近六点的时间(除中午开饭约一小时外)。八月二十四日早上七点三十,我要求回房休息,监区领导不批准。过了数分钟,我无法再坚持,要求去卫生室,结果量出高压二百多,低压一百二十,即送医院。住院二十多天,九月十四日回监区,夏去秋来,气温下降,对于老年的人,洗冷水澡都不会适应,而且还规定要在吃过晚饭后才能洗澡。

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五日起,连国家分配的每星期加三次猪肉和一次鱼肉也不给我吃。虽然加的肉不是很多,也可以补充人体的一些需要。

于是我写了控告书,恳请检察院尽快派员来调查,尽早落实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到实处,并要求调出六监区。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约十时,有两位自称是南宁来的穿警官制服的警官来到六监区调查,把与我同房的一个服刑人员叫去了解情况。我提出要直接向他们反映情况,结果被监区警官挡了回来。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八日,我去看时间,回来时就在房门处站了一会,监控员便呵斥我回房,当时也有其他服刑人员站在那里,但监控员为什么偏偏不准我站在门外呢?我与监控员理论起来。后来维纪大组长张华进来,用脏话对我进行辱骂,我叫他去警官处论理,内值警官的意思叫我让步,我不服,要内值警官处理辱骂我的恶人。结果内值警官交由主管教处理,处理结果对我而言就更惨了。最后我表态:你六监区不处理,我就把这件事反映到场部(黎塘监狱部)去,场部不处理的话,就再向上一级省纪检委反映去。我说完这些话后,主管管教就马上离开,并下令叫我原地不能动。到六点开饭,我就开始绝食抗议,七点内值警官换班,问我在此干啥,犯了什么错误?我说没犯什么错误。他叫我回去吃饭,我说回去了,不就难为你了吗?他说你回去吧,不关你的事。随后我绝食到第四天,又来一名管教,不问青红皂白,下令我每天早上八点至九点三十,下午二点三十至三点三十在离房间十米处罚站,不得与人说话。

二零一零年二月九日,广西宾阳县人民检察院的陆科长(男性)与韦小伟(女性),来找我核实情况。最后陆科长说:“你所反映的情况,须经我们调查核实后处理。”但是至今未果,不知何故。

由于刑期将近,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我被调到第三监区(新监区)。在八月十九日上午,监区长邓国文找我去见面谈话,离他约三米左右的距离中,邓国文监区长命令我蹲下,当时我没有蹲下,与他讲理。我说:“监狱法哪一条哪一款有规定要我蹲下来的呢?”邓国文马上火冒三丈,下令维纪组长韦建凡与几个大汉一起动手,用力压我蹲下。结果我金刚不动。当时有一法轮功学员说:“这样对待一位老人是不对的。”邓国文监区长听到后,就问我:“坐下可以吗?”我说可以。由于发生了这件事,八月二十四日下午把我和同修黄若观一起调出了新监区。

调监后就更惨了,我被安排在六监区的四楼住。我一个古稀老人,身体又不好,还要爬上四层高楼,若是一个有良知的人是不会这样对待我的。我写信给监狱长,在九月十五日下午又把我调到了十三监区,安排住二楼。我每天都要去工场车间,而且还要求我与年轻人一样走快步伐,有时加班到晚上七-八点钟才能收工。冬季时在工场车间内休息,维纪员都是年轻人,他们都有床,有棉被,唯独我一个老人要受到睡地板的待遇,我曾经问过一位姓陈的警官为什么要我睡地板,陈警官说有地板给我睡算不错的了。有时最多给加一张纸皮,同时安排在一个小小的旮旯里。别有用心的人盖着棉被,开着大型风扇近距离对着我吹,他们用意何在?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日早上八点出工到工场后,主管教农德懋找我,他叫我脱去帽子,我说:“不戴帽子会感冒的。”主管说:“感冒就吃药。”我说:“你们不是挂着横幅要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吗?”主管教问我:“你有什么合法权益?”我说:“你身为一个警察,对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都不懂吗?”我还向他提出了五大禁令是什么。我一个老人为什么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呢?在监狱为什么没有人维护我应得的权益呢?法律的执行者没有依法执法,到底是法大还是权大呢?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早上出工后,到晚上八点回到监舍时发现我床铺上的蚊帐无缘无故的被没收了。

教育科阮管教几次对我宣布:不得打电话,不得接见,不得购物,写信要符合标准。刑期越近,越加强对我古稀老人的虐待。

本人受到迫害,想叫本监区的黄警官帮我把报告转交给狱政科,但是黄警官不愿意。第二天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中午吃过饭后,因我头晕,要求看医生,经十三监区第二分队队长同意,在下午二时三十分派一名警官还有监区卫生员黎瑞志陪我去监狱医院。到医院量血压,结果高压二百四十二,低压一百四十二,经批准留医住院。

第二天早上李医生查房时,我与李医生说明我的病是被迫害出来的,同时请李医生转交我的报告给狱政科,李医生随后帮我转交了报告。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狱政科来了两个人调查情况,其中一个人说:“我们还要到监区调查核实后一定处理”。结果不了了之。(这就是中共骗人的伎俩)。

由于年关已近,我于二零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早上出院,回监区过年,我原来住二楼二零九房,回去后副监区长吉光耀指令我上三楼住,让三楼的犯人陈梓涛下来睡我的床位。我说:“我血压高,上不了三楼。”吉光耀说:“二楼与三楼没有分别。”最后我坚持不上三楼,吉耀光下令犯人不得与我说话,若有人与我说话即要扣分,还指使监控我的罪犯周明对我谩骂,同时也骂我们伟大慈悲的师父。

吃完晚饭后,我觉得有点头晕,要卫生员帮我量血压。高压二百一十,低压一百一十,卫生员即报告值班警官,然后陪同我去了医院,医生说:“你怎么上午刚出院,晚上又来了”?

这些都是中共邪党对我这个古稀老人的迫害与虐待的铁的证据。虽然现已期满释放,但对我在被关押之日起身体上受到的迫害,精神上受到的折磨,应得到国家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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