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七日】新宇宙生命与旧宇宙生命最大的区别就是新宇宙生命是建立在无私无我的基础上的,而旧宇宙生命从根本上讲是为私的。“过去的修炼人说:“我在干什么”,“我要干什么”,“我想得到什么”,“我在修炼”,“我要成佛”,“我想要达到什么”,其实都没有离开那个私。”(《瑞士法会讲法》)在正法中,贯穿生命层层的“私”必须去除。 很多大法弟子在邪恶的劳教所、监狱、洗脑班,被邪恶用各种刑具折磨的九死一生,最后凭着对大法的正信正念闯了过来,真的非常了不起。我想从另一个方面与同修交流。 师父在《各地讲法五》〈二零零四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中说:“承受迫害本身也无法修的更高,更达不到大法弟子的标准。”当邪恶迫害我们时,我们一定要从思想上深挖一下,在承受迫害时,我们的思想念头是不是完全在法上、是不是符合正法的标准。很多同修在承受迫害时非常消极,用人念抵抗,甚至最后停在一念上:“哪怕失去人体,也不能给大法抹黑”、“打死我,我也不在转化书上签字”。从对大法的坚信这一角度讲,这种念头在刚入门的层次上无可挑剔。但是,对于许多老学员来讲,也许正是这一念给了邪恶生存的土壤,给了旧势力迫害的借口,使大法的威严难以展现出来。如果这种念头从根本上讲是为了个人的圆满,那么就仍然没有跳出那个“私”,因而符合了旧宇宙的理,旧的生命才敢于行恶。我们应该从法理上认识到:这场对大法弟子所谓检验性的迫害是旧势力为了达到其为私的目地而安排的,对师父正法和救度大穹中的众生就是一种邪恶的干扰。而以助师正法、救度众生为己任的大法弟子,就应该完全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和迫害。 新宇宙的理是不允许有迫害度人的神的事的,大法有他的威严。如果我们说“我不能签字,我不能给大法抹黑,我不能如何如何”时,心里想到的是自己的圆满,那与过去的“我要干什么,我想干什么,我在修炼,我要成佛,我想要得到什么”又有什么区别呢?我们是正法时期大法弟子,我们将成为新宇宙的佛道神,我们的每一念都应该是无私的,个人的一切又怎么能与正法相比?大法不允许被迫害,大法弟子在救人,不允许邪恶以任何借口来迫害,因为新宇宙的理不允许。 一滴水溶入大海会掀起惊涛骇浪,那是大海的威力,水的作用体现在其中。一个大法粒子溶入正法,就会体现出大法的威力,邪恶就不敢迫害我们,迫害也必须结束。 个人层次所悟,不当之处,望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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