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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鞠在斌遭迫害含冤离世(图)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鞠在斌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迫害中含冤离世,年仅三十八岁。鞠在斌生前曾对好友讲:“我从劳教所回来身体一直没好过。”离开劳教所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只要一提起这段往事,他就脸色苍白。

鞠在斌
鞠在斌

鞠在斌,男,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出生于黑龙江省德都县,一九九五年大学本科毕业,曾在佳木斯发电厂热工分场任助理工程师。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全面迫害法轮功后,鞠在斌被非法劳教三年,关在佳木斯劳教所,期间历经种种酷刑和非人折磨,身体受到严重摧残、极度虚弱。与此同时,佳木斯发电厂将他开除公职,鞠在斌被迫流离失所,基本生活也无法保障,最终在迫害中离世。

鞠在斌遗容
鞠在斌遗容

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乐于助人

鞠在斌有兄妹四人,他是长子。鞠在斌从小心地就十分善良、懂事,尊敬父母、爱护弟弟妹妹,邻里们常叫他“好孩子”。他热爱读书、关心同学,学习成绩优秀;一九九一年七月,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上海电力学院生产过程自动化专业;在读期间,他刻苦学习、成绩优秀, 一九九五年七月毕业后,到佳木斯发电厂热工分场工作。

鞠在斌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早在读高中的期间,鞠在斌就在思考、探索人生的真谛。参加工作不久,正值法轮大法在中华大地广泛传播,“真、善、忍”的修炼原则、道德升华及神奇的健身效果,深深吸引着他,一九九六年五月,鞠在斌喜得法轮大法,成了一名快乐的法轮功修炼者。

家人合影
家人合影

修炼法轮大法后,鞠在斌按“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无论在工作单位还是在其它场合,都努力的做一个好人、更高尚的人。他每天上班都提前到班组,把卫生先打扫一遍,并为同事们打好开水。鞠在斌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脏活累活抢着干;在业务上努力钻研,解决了一些技术问题;因工作期间一直住在发电厂独身公寓,看到室友(同事)有经济困难时,他经常用自己的工资去帮助他们;单位分给他的福利,如大米、白面、豆油等,鞠在斌从不往回拿,都送给了同事们。在发电厂,从领导到同事无不称赞他是一名好同事。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一心想做好人的人,却遭到中共残酷的迫害。

被佳木斯发电厂非法开除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鞠在斌为了证实法轮大法好,当天就乘佳直达列车进京。到京后,没说上一句公道话,就被武警押上火车遣返长春,后由黑龙江省的专人专车押回哈尔滨市,再由佳木斯市驻哈市办事处用专人专车押回佳木斯。半夜十二点后被公安分局“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设立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带走。

鞠在斌的职称证书
鞠在斌的职称证书

被非法押回后,佳木斯发电厂领导经常找他谈话,企图让他放弃修炼,鞠在斌坚决不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后来,佳木斯发电厂将鞠在斌的父亲找来,企图向他施加压力,他不为所动。父亲把鞠在斌带回老家,强迫他放弃修炼,他就不断向父亲讲述修真、善、忍没有错,而中共的无理迫害才是真正错了,他父亲因为外在的压力较大,也没有劝动儿子,气得将手中的瓷饭碗狠狠的往地上摔,结果饭碗不但没碎,反而在象皮球一样来回翻跳了好几次。后来,鞠在斌向父亲表示:如果让我放弃修炼,我生不如死。父亲看他的意志那么坚决,也就放弃了对他的劝说。

为了摆脱辖区警察对他的频繁骚扰,鞠在斌在离发电厂厂区十里以外的居民区(十四小学附近)租了一个房子住,这样他每天除了上班工作之外,业余时间就可以学法、炼功。

二零零二年七月,鞠在斌被一不明真相的人诬告,后被非法劳教三年,并被佳木斯发电厂非法开除,失去了工作。

遭佳木斯劳教所残酷迫害

鞠在斌刚被绑架到佳木斯劳教所,一只手就被接收的警察扣在暖气管子上迫害。恶警郭刚等对他进行威胁、恐吓,精神上施加巨大压力;在劳教所,鞠在斌亲眼目睹了恶警们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暴行,作为一个刚出校门不久的社会阅历很少的学生,鞠在斌从未想到过警察会是如此不讲法律、流氓一般,精神压力到了极限,他拿起放在眼前的一个哑铃砸向自己的头部,砸伤了自己、鲜血直流,染红了包扎的纱布(附注:法轮功修炼不允许自残,这是学员在难以想象的极端邪恶环境中的不理智行为,不可效仿)。其他法轮功学员看见,问郭刚你们怎么把人打成这样,郭刚说是他自己砸的,法轮功学员说,那也是你们威胁恐吓造成的,不然不会这样。

接下来,恶警妄图“转化”鞠在斌,逼迫他放弃信仰。在四个月的时间里,不分昼夜轮番围攻、软硬兼施,也未能动摇鞠在斌对大法的正信。一次,劳教所警察指使刑事犯用脚猛踹鞠在斌的胸部,使他心肺损伤很大,造成呼吸困难、不断咳嗽,直到离开劳教所很久都没有康复。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九日,佳木斯劳教所以多发奖金、升迁或者给刑事犯减刑等为诱饵,指使恶警和刑事犯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迫害。他们分期分批将学员关进一个屋子,强制学员把双手放在膝盖上,一个挨一个坐在小凳上码在一起(警察的行话叫“码大排”),不让动、不让说话,学员周围站满许多手拿棍棒与电棍的恶警与刑事犯,迫使学员观看诽谤大法的电视录像,气氛十分恐怖。谁动一下或反抗,就会遭到电棍电、棍棒毒打等酷刑。

当晚十一点,鞠在斌被恶警拖到七号监舍,监舍里有被酷刑迫害、几天几夜不准睡觉、疲惫至极的大法弟子;有被打的面部变形,眼睛青肿、封喉的郭玉珠;还有被毒打后,扣在光板床上的慧月新,以及牙被打掉的敬广林。目的是让鞠在斌目睹这种恐怖场面,在精神上造成压力。然后开始迫害他。恶警把鞠在斌双手扭到背后,用手铐铐在铁床头上,强迫他坐二十公分高的带棱的塑料小凳上(这种小凳人坐久了以后,臀部会皮开肉绽,裤子与肉粘在一起),并唆使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最邪恶的四个刑事犯之一的梁金贵迫害鞠在斌。

酷刑演示:坐在小凳子上,双手从背后铐在床架上
酷刑演示:坐在小凳子上,双手从背后铐在床头上

梁金贵对鞠在斌说:“听说你是发电厂的,又是个大学生,我专治大学生。”说着用脚猛踢坐在小凳上、没有丝毫防备的鞠在斌胸部,鞠在斌惨叫一声卧倒在地上,面目苍白(当时毒打法轮功学员的场面,把在场的十七岁刑事犯王强吓成精神病,后保外就医)。

接着,男队大队长刘洪光、中队长郭刚等四个恶警进屋将鞠在斌拖到无人的十一号监舍,用上述方法铐在铁床头上,唆使也是迫害法轮功学员最邪恶的四个刑事犯之中的王宏伟、孙志松、梁金贵等人对鞠在斌肉体上、精神上进行摧残。连续五天五夜,鞠在斌被强迫坐在带棱的塑料凳上,不让睡觉、不让动,双手背铐在铁床上,只要闭眼或动弹立遭棍棒打;另外的酷刑是,一见发困或被冷水浇头、或用烟头烧烫脸部,甚至将烟头塞进鼻孔里,用雪团子放进脖子里,用多根电棍电击等等。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这是劳教所违反宪法、刑法、干警法,指使警察、唆使无人性的刑事犯非法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惨无人道迫害的一个场景,这种迫害形式始终没停止过,目的是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真善忍信仰。即便如此,鞠在斌在这场迫害中非常坚定,没有放弃信仰。

二零零三年四月下旬,大队长刘洪光、中队长郭刚等恶警又采用上述手段,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发动的新一轮的残酷迫害,他们唆使刑事犯把法轮功学员“码”上,坐小凳、双手放膝盖上不让动,从早四点一直到夜里十二点,有时甚至到凌晨二点。恶警们先是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使身心极度疲劳,再把学员单独关入无人房间酷刑折磨、摧残,逼迫放弃信仰,这次鞠在斌又被单独残酷迫害,因是关在无人房间,具体迫害实情虽不得而知,但不难想象迫害之惨烈。

含冤离世

三年多的残酷迫害,使鞠在斌身体和精神受到了极大伤害。离开劳教所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只要一提起这段往事,他就魂不守舍、脸色苍白、非常痛苦。在佳木斯劳教所的迫害中,鞠在斌肺部严重受损、呼吸困难、咳嗽不止,是导致他身体虚弱、含冤离世的一个重要原因。

鞠在斌的离世,不仅是他个人家庭的悲剧,也是当前中国大陆因中共迫害造成的无数人间悲剧的一个实例,中共邪党对“真、善、忍”的迫害,才是一切罪恶的根源。

当日前一篇文章: 毛永芳遭恶警酷刑折磨 生活不能自理
当日后一篇文章: 明慧周报(大陆版第三二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