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一年二月九日,法轮功学员谷云鹏被呼兰监狱集训监区关押禁闭,同时被上地环酷刑,至三月中旬,解除禁闭,身体极度虚弱,在这样的情况下,又被上刑,双臂和双腿分开,身体成大字型绑在床上,不能动弹,并每天有专人看守…… 酷刑演示:法轮功学员被绑成“大”字型固定在床上,也叫“死人床” |
现在谷云鹏情况十分紧急,生命垂危。 责任人:大队长 张洪良,教导员 胥如野,副监狱长 张树民 谷云鹏,三十三岁,家住肇东,二零零三年曾在哈电厂上班,其父是肇东公安局内保科警察,请肇东法轮功学员务必设法找到其家属,告知此事,请家属去监狱要求接见,也可去监狱管理局狱政科直接投诉,或去司法厅监察室投诉,要求查清此事给犯人和家属公道,严惩滥用刑罚、体罚的违法乱纪行为,并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谷云鹏的迫害。 滥用刑罚、体罚,这些是法律上明令禁止的,只要家属去上级投诉就一定受理,之前有过家属投诉事件,效果非常好。特别提醒:家属去投诉时一定要带身份证,最好是再写一份书面的“上告信”。 谷云鹏从齐齐哈尔大学毕业后,在哈尔滨市哈飞汽车厂经营管理部微机室任技术员。二零零三年,在单位用局域网给同事发邮件讲真相,被不明真相人诬告,哈尔滨市平房区公安分局将他绑架。后平房区法院诬判谷云鹏入狱三年,同年哈飞集团将其开除工 作。 二零零九年二月,谷云鹏被哈尔滨市恶警绑架,被劫持到道外区看守所。恶警强迫谷云鹏喝厕所里的污水,将谷云鹏倒挂灌芥末油,及使用几十斤重的手铐和脚镣连在一起的刑具酷刑迫害。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哈尔滨道外区公检法诬判谷云鹏入狱五年。 黑龙江省呼兰监狱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广街79号 黑龙江省司法厅地址:哈尔滨市红旗大街433号 副监狱长:张树民 电话:0451—57307198 副监狱长: 刘伟 电话:0451—57307562 纪委办: 电话:0451—57307727 刑罚执行科: 电话:0451—57307732 驻监狱检察科: 电话:0451—57307339 省监狱管理局狱务公开: 电话: 0451—86316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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