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在修炼前,我的工作要接触有毒化学品,后来得了职业病(实际上是全身中毒),在身体上反映出来就是头痛,神经性皮炎,四十来岁就得高血压,心脏病,由于剖腹产,子宫恢复也不好,经常出血,再加上肠胃不好,一年到头吃稀饭,还老肚痛、腹泻,人被折磨的痛苦不堪。 自从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三日开始炼功一直到现在没花过一分钱的药费。身体感觉一身轻。现在我的亲戚、朋友都羡慕我身体那么好,我自己也感觉浑身是劲,近六十岁的人,好象到了二十几岁的状态。四十岁时住院不认识的人就说我五六十岁了,问我退休了没有。现在人家说我四十几岁。 我曾开过一间小店,经常有单位来我这买香烟什么的,有时让我开发票时多开一点(这在中国是不正常的“正常事”),我为了多做点生意,就照做了。修炼以后,师父要我们用“真、善、忍”要求自己,真,就得说真话,办真事,我开假发票,在人这也是违法,认识到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我就婉言拒绝了。 卖东西,以前碰到熟人就便宜一点,对不认识的人价格就不一样,炼功中悟到修炼人要与人为善,对谁都要一样对待,所以我给熟人什么价,我就以这个价卖给任何人。少赚一点,生意却越来越好。 有一次买菜,我看到有一摊菜挺新鲜的,就向她买。可是,她却把放里面不新鲜的给我,要是不炼功,我肯定会拒绝,可是我是修炼人,我就付钱买了。比如买西瓜,有时卖瓜人会请你尝尝,有时我不好推,于是买好西瓜付钱时,我就多给二角,他不要,我就说我是炼功人,师父教我们不能占别人的便宜,他说:那你这个功真是好,一般人零钱都不肯付给我。 再举个例子,修炼前我和邻居发生了这样一件事,她丈夫和我丈夫是同事,我们又住隔壁,她丈夫经常上我家坐坐,他们家夫妻、儿子之间一直关系不好,经常打架,我丈夫也经常去劝架。后来他们闹离婚时,把我们也扯上,坐县委大门口、到我店门口撒泼,胡说他们离婚是我们导致的,说我们与她丈夫三人合起来打她。单位解决不了,差点闹到派出所。这样的人我永远不会再理她。这是我修炼前的状态。修炼法轮大法后,师父告诉我们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同时懂得了人活着就是业力轮报,任何事情都是有因缘关系的。师父的法理解开了我的心结,我对她的怨恨也消了。我照样和她打招呼,善对她。她也真心对我说:你量大福大,所以身体会这么好。因为她也看到了我身体的巨变。要是没有法轮大法,这是不可能的事。由于修大法,邻里之间关系也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