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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用法律控告清算邪党恶徒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随着正法的推進,另外空间的邪恶因素越来越少,从九九年“七•二零”到现在,当地恶人所犯下的罪恶,现在是用法律起诉清算的时候了,而且更能震慑邪恶,解体邪恶,救度众生。现在世人都清醒了。自己谈谈在这过程中的一点认识。

九九年“七•二零”至二零零零年,本市六一零、政法委和当地派出所,非法强行、威胁、恐吓勒索每个法轮功学员三千至五千元,而且没有法律依据,更有甚者连张白条子都没有,随便搜走学员身上的钱,占为己有。让我清楚的记得,九九年“七•二零”的第二天,当地派出所到我家非法抄家。在派出所,我责问所长:“你为什么抓好人?”没想到他大声喊:“那怎办?我就是江泽民的一条狗!”而且每次绑架学员都喊这句话。

在二零零一年,我从马三家教养院回到家,在法中认识受迫害这条路不是师父安排的,是邪恶迫害,应该把钱要回来。于是给马三家教养院、辽宁省司法厅、法院,写了一封揭露本市当地如何欺骗学员的流氓行为和犯罪事实。省司法厅把信寄回到当地六一零和政法委,别的乡镇基本上都给退回来,唯有我们镇派出所没有退还。因为我们镇進京上访的学员比较多,非法罚款的数额比较大。

后来我们多次去要钱,没想到六一零、政法委和公安局相互勾结,表面上非常伪善,全是欺骗和谎言。我们只能再上访,当地镇政府书记只好说出实情。原来这批巨额罚款根本一分也没上交政府,全被当地派出所非法花没了,原所长告诉我在家等。一个星期后保证退还。结果一个星期后再去找,新来的所长说原所长已经调走了,原来这是一个骗局。

后来我天天到镇政府书记办公室去要,书记找到所长暂时给我两千元,其余的以后尽快退还。我们的要求必须退还全部学员的钱。那时我在法理上认识不清,看成是人对人的迫害,没能在法上认识,人心太多,没重视学法。

时间过去十多年了,在二零一零年,我又去找六一零、政法委和当地派出所要钱,从上到下已经换了好几任了。新来的书记、所长相互推脱责任,不予处理。新任所长对我暴跳如雷,扬言威胁。他们知道我从监狱回来,没有到派出所落户口。后来片警到我家找我去派出所落户口,照身份证,我认识到这不是师父安排的路不能走,正好借此机会讲真相,从那以后他们再也没有来。

二零一零年年末,我又天天去当地找书记、镇长、六一零、派出所要钱,揭露邪恶。他们辩解说:这笔钱上边给没收了。大法弟子的钱,也是大法资源,不能给邪恶挥霍,对他们也是一种犯罪。在学法中向内找,给不给钱是师父说了算。还是自己没有做到位,心性没有达到标准。应该用法律起诉他们所行的犯罪事实。在同修的热心配合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各种处罚条例,形成好法律起诉控告书,写清事实的经过,写明犯罪人的姓名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让他们清楚知道所犯的是哪一条法律,必须承担什么样的后果,直接投诉。不到4个小时,当地六一零的人到我家和我商量,不要往上告,明天到派出所取钱(退还给三千)。

自己所经历的过程中,遇到的每一件事都不是偶然的,都是要魔掉一颗执著心。不管遇到什么干扰,阻碍,不能放弃。这个过程也是提高心性,去各种执著心的过程。我对师父和法的要求相差太远,只有精進实修,做好三件事,跟师父回家。希望同修不管文化多少,但佛法是超常的,都拿起笔来用法律起诉控告,清算邪恶、邪党恶徒,彻底解体邪恶。

自己所在层次的一点认识,有不对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当日后一篇文章: 从法中形成对家庭教育的正念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