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明慧网

首页
按栏目浏览
按日浏览
辽宁锦州市中共政法委书记杨玖瑛恶行(图)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杨玖瑛,女,五十多岁,曾任锦州市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二零零八年六月起任锦州邪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是锦州市“610”恐怖组织的重要成员。杨玖瑛自就任邪党政法委书记以来,积极追随中共,不断下达打压文件,卖命迫害法轮功。

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至七日,北京有八位人权律师来到锦州市太和区法院为法轮功学员刘凤梅等四人做无罪辩护后,在锦州司法界和社会上引起反响。九月三日至五日,杨玖瑛在锦州市军供大厦一楼会议室组织了所谓的培训班,她不但纠集了司法局人员,还召集了全市各律师所主任,律师协会、鉴定协会的负责人,也有公安和法院部门的有关人员。杨玖瑛在开场时对与会人员说:“现在有许多访民要求上访,特别是法轮功,……要提高警惕,严厉打击,一律制止,特别是律师界,不要接受任何访民的案件(包括法轮功)。”

杨玖瑛
杨玖瑛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在迫害法轮功的所谓“春雷行动”中,杨玖瑛是中共在锦州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幕后黑手,致使王丽阁、吴艳秋、宋亚萍、于静等数十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劳教和非法判刑,不仅使法轮功学员身陷囹圄,还给他们无辜的亲人和家庭带来巨难。事后杨玖瑛将这次行动作为她向中共邀功的资本,在邪党的会议上不断的炫耀,并将其讲话印成文件向各单位下发。

鉴于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迫害长达逾十一年之久,鉴于杨玖瑛还在继续任锦州市的邪党政法委书记迫害法轮功学员,我们决定从明慧网上曝光的大量事实真相中,统计出部份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迫害案例,这将成为中共当局和其追随者在对法轮功学员迫害中的罪证,也为后人了解这段历史留下备案。

案例一:优秀教师王丽阁遭牢狱苦难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早晨六点左右,锦州市国保支队、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正大派出所等部门的恶警将王丽阁母女俩绑架、关押,并劫走王丽阁女儿平时画画用的笔记本电脑和许多贵重的物品,将她家翻得一片狼藉,恶警们甚至将王丽阁的头用黑头套套了起来,完全是黑社会手段。

王丽阁,五十二岁,是锦州市第二中学的英语教师,英语教学组组长,锦州市中青年骨干教师。她用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淡泊名利,辛勤耕耘,对工作认真负责,是学校和家长最信赖、也是学生最尊敬与爱戴的好老师,王老师在修炼法轮功以前曾患有多种疾病,炼功后身体迅速康复,真正体验到了无病一身轻的幸福。她被绑架后,身体虚弱,曾因炼功好了的病又重新返了出来。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九日上午九点,锦州市凌河区法院对王丽阁非法开庭,她身体非常虚弱,是被法警抱进法庭的,刚开了二十分钟,就心脏病发作,手臂不停的抖动,法警叫来120急救中心的医护人员开始抢救,心电图显示心脏偷停,血压增高,她的辩护律师多次提出休庭,择日再开。可锦州市凌河区法院不考虑当事人的生命安危,强行把庭开完,整个庭审过程是在王丽阁躺在担架上完成的。中午十二点二十分,非法开庭结束。同年十一月十七日对她非法判刑四年,送到辽宁女子监狱第八监区继续迫害。王老师在监狱里被迫参加超负荷的奴役劳动,由于体力不支,几次被带到监狱医院输液。

案例二:吴艳秋修大法创造医学奇迹,做好人遭迫害两次入狱

吴艳秋女士,四十六岁,原是锦州石化天元公司沥青车间主任兼厂长。在一九九三年,单位突然发生了一次燃气爆炸,虽保住了性命,但身体大面积烧伤,调养数月后,脸上、脖子、胳膊、手臂烧伤处皮肤仍呈红色,不能出门见人,内心十分痛苦。

一九九四年六月,吴艳秋有幸参加了李洪志师父在济南办的传法班,短短的十余天竟使她严重烧伤的脸部和身体其他部位皮肤肤色变得与正常人一样了,从那时起吴艳秋就坚定了此生修炼法轮大法的决心。

二零零零年七月她被绑架到马三家劳教所,遭受了三年的非人迫害。回家后,当地恶警也没有放弃对她的迫害和骚扰,长时间过着居无定所、有家不能归的生活,靠家人给点生活费艰难度日。直到近年吴艳秋才回到家中居住,谁曾想竟又遭绑架。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早六点,锦州市古塔公安分局出动三辆警车、一台吊车及数名警察将吴艳秋的家团团包围。警察们强行撬坏门锁,闯进屋中绑架了吴艳秋,并将吴家翻得乱七八糟,还暗自给吴家换了门锁。吴家的亲友们知道了此事后,气愤地向警察索回锁匙。知道此事的当地民众也议论纷纷,他们都知道吴艳秋炼法轮功创造医学奇迹的事,骂这帮“警察”尽迫害好人,出入百姓家里简直就象自己家似的。

二零零九年八月中旬,吴艳秋被古塔区法院非法庭审,枉判五年,数日后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迫害。

案例三:宋亚萍被辽宁女子监狱迫害得生命垂危

古塔区的法轮功学员宋亚萍,在没修炼以前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啥家务活都不能干,深感人生的艰难。自从她修炼了法轮大法,身上的各种疾病不翼而飞,真正体验到了大法的神奇和无病一身轻的喜悦。她时刻用真、善、忍要求自己,每天总是乐呵呵地善待他人,从不与人斤斤计较,孝顺婆婆。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好人,竟在迫害法轮功的所谓“春雷行动”中被绑架。她八十岁的婆婆受到儿媳被绑架的消息的打击,多少天都起不来床。老人刚能下床行走就一次又一次地到古塔分局要人,诉说自己年事已高,非常需要儿媳在身边照顾,她儿媳只是坚持自己的信仰,没有犯法。古塔分局恶警单学志骗老人说会为宋亚萍办保外就医,让老人回家等。老人信以为真,盼啊盼,盼来的却是儿媳宋亚萍被非法重判十一年的一纸判决书。

二零一一年大年前,宋亚萍的孩子去辽宁女子监狱看望已被非法关押近两年的日夜想念的妈妈。看到妈妈被折磨得更加瘦弱、痛苦的样子,孩子心如刀心割,经询问才知:宋亚萍一侧身体及一侧脸部已麻木,曾在锦州看守所被检查出来的子宫癌已扩散并到晚期了,生命垂危,但她仍顽强地坚持自己的信仰。监狱方无视法轮功学员死活,以宋亚萍不“转化”(放弃信仰)为理由不给医治,拒不放人,并且仍然有几个刑事犯看着她。

结语:

通过这么多年的接触,法轮功是什么样的功法,法轮功学员是一个善良的群体,杨玖瑛应该很清楚了,可是她依然死心塌地的跟随中共积极参与迫害。其实翻开中共的历史也能知道,凡是紧跟中共积极参与迫害好人的都没有好下场,例如文革后在全国军管干部中有十七人、警察七百九十三人,总共八百一十人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为蒙骗家属给一张“因公殉职”的通知单,以隐瞒内幕。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出台的《公务员》法中有一条这样写的:“国家公务人员执行明显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把那些以“执行上级命令”为借口干坏事的恶人后路给堵死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那些恶人即使暂时逃脱人间法律的惩处,也难逃天理的报应,希望杨玖瑛要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三思!

杨玖瑛的个人档案:

丈夫:薛恒,原丹东市委书记,2010年调任营口市委书记
女儿:薛杨,沈阳市团委书记
婆婆:张桂芝
公婆家住址:锦州市凌河区民和里23号楼24号(二单元二楼东屋)

当日前一篇文章: 湖北枝江市法轮功学员受迫害部份事实
当日后一篇文章: 法轮大法救了我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