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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国保支队杨丹蓓犯罪事实
为升官发财多次绑架、勒索善良民众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杨丹蓓,女,四十岁左右。为捞取升官发财的政治资本,杨丹蓓多次指挥和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抢劫、敲诈活动。她还一直从事特务工作,长期监听法轮功学员的通话,有的数年前的通话都记录在案,并在学员家中偷放窃听器。她的一些同事都在背后骂她这种可耻行为。

因其迫害法轮功学员卖力,二零零八年被公安部授予所谓二级英雄模范称号。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她所做的一切正是将来被清算的证据,正如纳粹战犯将无一例外面临审判一样。如不悬崖勒马,弥补罪过,就断送了自己的未来。(杨丹蓓电话:0453-6282526、13945309336)

以下是已被曝光的杨丹蓓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犯罪事实: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日,牡丹江法轮功学员邵燕正在单位工作,杨丹蓓等人来到其单位将她劫持,并将电脑等私有财产抢走。敲诈勒索三千元现金后,于次日将人放回。

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牡丹江市国保杨丹蓓、李国军和派出所彦姓警察以有人举报为名,闯入北安温秀琴家中,抢走个人电脑、mp3,并将温秀琴绑架到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日中午,牡丹江市国保杨丹蓓、彭福明及东村派出所恶警闯入东村付春华、李元美家非法抄家,在付春华家抢走法轮功书籍及电脑,并绑架了付春华、李元美。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牡丹江数十名公安绑架从各地闻讯前来旁听的亲友及法轮功学员,杨丹蓓就在其中参与指挥。致使三十三人遭绑架、刑讯逼供,多人遭非法抄家,有近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家属曾多次向彭福明和杨丹蓓要人被拒,背地里牡丹江公安却让人打匿名电话勒索家属五千到一万元,称不送钱就折磨他们,把人整没了。恶警没有出具任何手续(包括抄家的物品清单),并剥夺行政复议权利。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上旬,杨丹蓓带人绑架了牡丹江河道管理处徐文媛(音)女士,掠走一台笔记本电脑,徐文媛被敲诈勒索数千元才回到家中。再次见到徐文媛时,发现她的眼眶青肿,后据知情者透露,是杨丹蓓用肘部击打造成的。

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杨丹蓓等人到家住阳明区二中附近的残疾人小平家中,掠走电脑和打印机等。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日下午四点半,杨丹蓓、彭福明带三、四个警察绑架了正在家中的董淑艳,把董淑艳家翻得乱七八糟,抢走家中的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并劫持了去董淑艳家串门的杨淑香和儿子张伟。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晚,杨丹蓓等人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闯入温春镇索子英和张发岐家中,绑架二人,并抢走索子英家中电脑、VCD影碟机及法轮功书籍等。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七日晚六点,杨丹蓓等人闯入温春镇王平家绑架了她,并抢走大法书、电脑等物品。晚十点,温春镇水泥厂滕艳丽被杨丹蓓等人绑架,被抢走法轮功书籍。

据悉,由于国保大队的特殊性,象杨丹蓓等人能在第一时间看到明慧网的内容,也了解法轮功,自己知道的甚至比《九评共产党》中叙述的中共恶行还要多,却为眼前利益执法犯法,迫害善良的乡亲百姓,给几十个家庭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上的重大损失。

古云:福祸无门,惟人自招。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部门,重病发病率、非正常死亡率远远高于其它部门。在此选登几个实例,希望人们都能明辨是非,珍惜自己可贵的生命,不要跟随中共作恶,害人害己。

“天安门自焚”伪案的CCTV专题节目制片人是陈虻,2008年12月23日,正想在官位继续往上爬的陈虻,在发现胃癌的9个月后,痛苦地死去,死时47岁。跟陈虻一起做伴的,还有央视新闻联播的标志性人物罗京,很多诬陷法轮功的谎言都是通过他的口传出。罗京得了淋巴癌,还一心想回去继续充当谎言喉舌,结果病情恶化,口腔溃疡最为严重,连吃饭、喝水、说话都疼得要命。医院知情人私下议论说,罗京靠嘴骗人,结果让他嘴烂成那样,真是报应啊!罗京死时48岁。

湖北黄冈市“610”(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设立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首任主任张石明突患心脏病死亡。继任的王克武,上任第二年患了肝癌,于同年清明前三天死亡。后来该市了解情况的官员都不愿填这个空缺。

黑龙江省穆棱市下城子政法委书记孟庆林,在2000年绑架法轮功学员时,破口大骂,并说“不信能遭报”。结果四天后得脑血栓住进医院,现已成植物人。

2010年11月20日,辽宁省朝阳县柳城镇派出所所长潘石(四十一岁)暴死大连,朝阳市、县各级官员闻讯无不震惊。潘石是朝阳市迫害法轮功的所谓“先进典型”,其“先进”报告刚作完两个月,报告会上他那“我不怕,就转化(指迫害法轮功学员),共产党我跟定了”的叫喊声音犹在耳,人却没命了。有的官员私下说:“这‘先进’的也不是地方啊!”

牡丹江市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头目李长青,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在任期间牡丹江至少15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至少有90人被他非法判刑,最多被判十年以上重刑,许多家庭被迫害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法轮功学员多次劝阻不听,李长清于2007年7月22日因癌症死亡,只有五十来岁。

迫害法轮功修炼者不但触犯了中国现行的法律,也触犯了中国自古流传的“善恶有报”的天理。报应来时,人是无力回天的。孔子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法轮功是高德大法,修炼宇宙特性“真善忍”,在乱世之时救度众生。在大法弘传时期,人人都在衡定自己的位置。大法慈悲与威严同在,反对大法、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罪大如天。希望杨丹蓓等人不要再给中共邪党作害人工具,善待法轮功学员,尽量收集中共迫害善良的证据,也是在给自己赎回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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