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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八)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与江氏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天津市宁河县有上百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拘留、送洗脑班。其中,三人被迫害致死,三十二人次被非法判刑,一百零三人次被非法劳教,二百三十多人被劫持到洗脑班遭受精神折磨。法轮功学员不仅被剥夺人身自由,有的被迫害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等,还有被以各种借口施以经济勒索或被扣押工资、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乃至十万元不等。

天津宁河县位置图
天津宁河县位置图

到目前为止,仍有董广东、平玉荣两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下面是部份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的事实。

一、法轮功学员董朝凤,女,五十三岁,宁河县芦台镇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董朝凤因坚定修炼法轮功,被当地警察绑架到芦台镇派出所迫害。一九九九年十月,董朝凤本着一名公民有向政府反映真实情况的权利,去北京为法轮功和平上访,被宁河警察绑架到芦台镇派出所进行体罚,让她面向墙从早晨八点站至晚上十一点。参与迫害者:警察平某和所长董某。二零零一年四月份的一天,董朝凤被县“六一零”(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劫持到大于洗脑迫害十几天。参与迫害者:鲁玉生(县政法委书记)、闫淑荣(县妇联主席)、吴风江(公安局科长)、李春发、田淑敏、李军峰、张克霞、孙连霞等。同年十月十五日,董朝凤被县公安局政保科孙健民等恶警绑架并非法刑拘,恶警每天非法提审,其中一次,三名天津恶警喝的醉醺醺将她双手铐上,逼迫她蹲下,恶警踹她、打她,并攥住手铐使劲晃动,疼痛难忍(董朝凤大拇指失去知觉两年后才回复)一直折磨到晚上八点多才罢手。参与迫害者:许振和(公安局长)、县国保赵子友、政保科孙建民等。董朝凤被非法劳动教养一年半,关押在天津市板桥女子劳教所五大队。有时被迫承受十四个小时高强度奴役劳动,有时干到深夜两点还不让睡觉,晚上恶警逼迫她看诬蔑法轮功的电视。主要参与迫害者:五大队队长恶警寇娜,指导员恶警高华超。从劳教所回家后,街道片警刘志军、李辉多次上门骚扰。

二、法轮功学员姜久胜,男,五十多岁,宁河县桥北镇人。姜久胜身带真相资料去潘庄镇齐心村时,被不明真相人举报,被潘庄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三名恶警轮番抽打他嘴巴,把他双手从背后铐上,用粗木棍压在他腿上,两名恶警在上面踩,嘴里不停的辱骂师父和大法。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六日,姜久胜被宁河县国保恶警杜明远、运佩刚非法审问,后劫持到县看守所非法拘留三十八天,恶警把家人送去的七百元挥霍了四百多元。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四日,姜久胜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关押在天津青泊洼农场,二十五日转押到天津双口劳教所迫害。回家后镇政府和片警王安义多次上门骚扰。

三、法轮功学员杨景华,女,六十二岁,宁河县芦台镇居民。二零零一年正月十六,杨景华因坚定修炼被当地恶警绑架,关押在县看守所非法拘留二十多天,后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一零年正月初八,杨景华在集市上讲真相,被桥北镇派出所恶警王安义、王喜等人绑架,宁河分局恶警运配刚(手机13821563722)也参与了迫害。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七日上午十点左右,杨景华在讲真相时,遭恶人举报,被宁河县芦台派出所多名恶警绑架并非法抄家,当天晚上她正念回家。回家后幸福花园社区警察梁伟两次来家查看,芦台派出所三名警察其中一名叫王志利来家骚扰两次并恐吓杨景华随时都可能被关押、劳教。国保两名警察也到家骚扰。

四、法轮功学员岳怀江,男,宁河县芦镇人。一九九九年十月份,法轮功学员岳怀江去北京为法轮功和平上访,被宁河县警察截访,劫持到芦台派出所,被一名警察揪住头发,两各警察拖住胳膊,拖到刑讯室后遭两恶警电击达四十分钟,后被关押在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被工作单位天神山服装有限公司非法开除。二零零一年初一,岳怀江在岳父家,董庄乡派出所多名警察开着警车把岳怀江劫持到董庄派出所,因拒写不炼功的“保证书”,又将他劫持到大于庄洗脑班迫害,(参与迫害人:鲁玉生(县政法委书记)、闫淑荣(县妇联主席)、吴风江(公安局科长)、李春发、田淑敏、李军峰、张克霞、孙连霞等。)因在洗脑班炼功,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关押在天津双口劳教所迫害。二零零四年的一天,岳怀江在妹妹(法轮功学员)家,芦台派出所警察张杰带领一帮人非法抄他妹妹家,抄走了大量法轮功书籍,并把他也劫持到芦台派出所非法关押两个多小时。

五、法轮功学员胡沛友,男,宁河县丰台镇南村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中共邪党开始镇压法轮功,胡沛友被非法关押在镇政府迫害两天,期间被非法抄家。同年十月,又被非法关押在镇政府十五天。每到所谓“敏感日”镇政府及警察就上门骚扰。二零零一年一月,胡沛友在传递大法资料时被人举报,一月二日下午,县“六一零”和丰台镇派出所恶警非法闯入胡沛友家中,将其绑架到丰台镇派出所关入铁笼子中,随后非法抄家。当天下午将他劫持到宁河县刑警大队进行非法审讯。因他抵制迫害,恶警强制他站马步,然后让其在雪中站立。后又被劫持到县公安局非法审讯,在县公安局审讯室里,恶警董增权打了胡沛友几个大嘴巴。晚上十点左右,又被劫持到宁河县看守所,警察指使犯人轮流毒打他,打完后浇凉水。在被非法审讯时,胡沛友坚定信仰,恶警破口大骂。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一个多月后,县“六一零”秘密非法将胡沛友劳教一年,非法关押在天津青泊洼集中营一个多月。期间饭菜限量,一顿饭只给两个小窝头。一个多月后,又被劫持到天津双口劳教所第二大队,到了那里首先进行严管,每天审讯,强制洗脑,每天只睡两三个小时。一次,恶警宋秀峰提审胡沛友时,用电棍电他的颈部、腰部长达十多分钟,颈部起了许多大泡。三十五天后,将他下放到车间劳动,早上五点半起床,六点下楼到车间工作(早、中、晚全在车间里吃)工作强度让人无法承受,虽然说是下午五点半收工,但是要把所谓没有完成的活带到住所,一般要干到晚上十一点多钟,手指盖脱掉了,手指磨出大血泡,还有两个包夹看管。在二零零一年夏天,劳教所施行了邪恶的迫害,(“百日攻关”,也就是所谓的强制“转化”)上午把二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关在一间屋里强制洗脑迫害,不让喝水,不准动,动就打,下午进行体罚性的军训。在非法劳教一年中,胡沛友受尽了恶警们的迫害,由于他不放弃修炼,又被非法加期一年。

六、法轮功学员李茂芬,女,宁河县芦台镇人。一九九九年十月,李茂芬进京为法轮功和平上访,后被宁河县警察劫持到当地派出所,恶警张杰抽打她嘴巴,还有两个二十多岁年轻恶警猛打她的脸,后来,恶警一边用电棍电她的大腿一边辱骂她,被非法拘留十多天,期间曾转押到天津收容所迫害数天。二零零零年春,县“六一零”、将李茂芬劫持到县大于洗脑班迫害一个多月。参与迫害人:鲁玉生(县政法委书记)、闫淑荣(县妇联主席)、吴风江(公安局科长)、李春发、田淑敏、李军峰、张克霞、孙连霞等。每到所谓“敏感日”片警张杰都上门骚扰。二零零三年四月,李茂芬因讲真相被当地警察绑架。宁河县国保大队陈贺权(已死亡)用威胁、恐吓、欺诈等手段迫害她。二零零四年二月十日被宁河法院非法判三年半牢狱,关押在天津女子监狱迫害。因她坚定修炼,她在天津女子监狱期间收到非人的折磨,每天被三至四名(普通犯人)包夹,二十四小时长期监控,不许她和任何人说话,强制她听诽谤法轮功的电视宣传片,恶警指使三至四恶人轮番折磨她,让吸毒犯陈会洁、杀人犯季玉梅、抢劫犯马英楠从精神上摧残她。从身体上对她迫害,狱警逼迫她每天要打扫屋卫生和厕所,然后强制她站在门后(双脚尖顶墙两腿绷直)从早晨一直站到晚上九点不许动,不许随便上厕所,三个多月罚站使她腿、脚浮肿,脚穿不上鞋。她拒写“三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又被加重迫害,由以前六点多起床改为五点,从早上五点一直站到晚上十一点,身体被摧残的不能站立,狱警仍不放过她,强迫她坐塑料凳子,头、腰、小腿保持挺直,双手放在双腿的膝盖上两眼直视前方(监狱人都知道叫三挺一瞪)长时间一个姿势,血液循环受阻,全身肿胀疼痛难忍。三年半的非法关押给李茂芬及家属的身心受到极大摧残,给家庭经济造成重大损失。

七、法轮功学员王守可,男,七十七岁,宁河县芦台镇人。二零零三年五月四日,当地公安恶警刘彦章(刘政委)偕同警察、片警等十几人以被人诬告为由非法闯入他家抄家,当时王守可没在家,恶警们就把他妻子马广云(法轮功学员)强行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审讯,晚上又把马广云秘密劫持到曹庄子非法关押十五天。当天,王守可被蹲坑的刘彦章和片警绑架到芦台派出所,晚上又被劫持到芦台镇政府迫害,不让睡觉轮番审讯(恶警分成三个组,每组三个人)。镇政府副书记暗示王守可交一万元钱就可以回家,王守可没交。在恶警陈贺权(死亡)的指使下,恶警们把王守可劫持到县看守所非法审讯。老人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出现了高血压280、疝气等症状。就是这样,在二零零四年二月十日王守可竟被宁河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回家后,宁河恶警曾多次上门骚扰。

八、法轮功学员王淑敏,女,五十六岁,交通局运输厂退休职工。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王淑敏依法进京为法轮功和平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便衣恶警绑架至天安门派出所,后又被劫持到丰台体育馆,当晚被转押到车站看守所,恶警连夜非法审讯。后被宁河县公安警察劫持到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后由看守所劫持到单位洗脑迫害。公安局长许振等人参与迫害。每到所谓的“敏感日”片警或单位上门骚扰。王淑敏在二零零三年四月份,发大法真相资料被恶人举报,二零零三年五月六日,当地公安恶警十余人,闯入她家没出示任何证件非法地毯式抄家,并把王淑敏非法关押在宁河县看守所刑拘,期间又被转押到汉沽看守所迫害十七天,被铐上手铐和脚镣。恶警把王淑敏的丈夫绑架到公安局迫害一天不准吃喝,后被劫持到单位迫害七天才让回家。二零零四年二月十日,王淑敏被宁河法院非法判三年牢狱,关押在天津市女子监狱迫害。参与非法庭审者:第一庭审:审判长于瑞森;副审判长朱某;书记员张建霞。第二庭审由副审判长朱某出庭并宣判结果,草草了场。

九、法轮功学员陈玉玲,女,四十八岁,宁河县机械厂职工。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法轮功学员陈玉玲依法去北京为法轮功和平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便衣恶警绑架到天安门派出所,被恶警抢走现金一千六百元,铐上手铐做“苏泰背剑”的样子头朝地弯腰两个多小时,晚上被转到北京汽车站看守所非法关押数日,后被当地恶警劫持到宁河县看守所和天津市收容所两地共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被单位“双规”在这期间当地恶警非法抄家。二零零三年五月六日,陈玉玲因散发大法真相资料被人举报,由片警吴某某偕同公安恶警十来人,早上四点半多钟非法闯入陈玉玲的家中进行抄家,并将她绑架。被恶警刘彦章、陈贺权、孙建民非法审问。二零零四年二月十日,陈玉玲被宁河法院非法判三年牢狱,陈玉玲被摧残得不能自理,三年监外执行。参与非法庭审者:第一庭审审判长于瑞森;副审判长朱某某;书记员张建霞;第二庭审由副审判长朱某某自己出庭并宣读了审判结果草草了场。

十、法轮功学员孟昭新,女,宁河县商业系统退休职工。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七日,法轮功学员孟昭新因坚定修炼被不明真相人举报。宁河县商业局大搞株连,非法责令她丈夫不准上班。家庭关系紧张。二零零六年十月九日夜间十点,宁河县公安警察六、七人非法闯入孟昭新家,抄走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真相光盘等物品,并将她绑架到宁河县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月,直接参与迫害者:宁河国保恶警杜明远、运佩刚。十多年的迫害给孟昭新及家人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和摧残。

十一、法轮功学员岳井风,女,六十多岁,宁河县廉庄乡人。二零零一年一月十日,法轮功学员岳井风被恶警举报,乡政府十几人非法闯入她家,抄走大法书籍并将其绑架至乡政府,乡书记任秀生、杨某逼迫她放弃修炼,并向其家属勒索现金两千元。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四日,乡书记任秀生指使大队干部张文辰谎骗岳井风到大队开会,其实是逼迫她放弃修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五日,岳井风被劫持到乡洗脑班迫害,逼迫她看诽谤法轮功的书、电视,不看不让睡觉。二月二十八日晚上,岳井风和一位同宿同修晚上炼功,政府人员李春发冲到屋里拉出岳井风和另一位同修罚冻直到转天早上九点,之后被劫持到宁河县刑警大队,关在笼子里,后被关押在看守所非法刑拘一个月。同年四月一日,乡书记任秀生恶狠狠地对她说:“岳井风还炼不炼?炼,就没好日子过。”岳井风被劫持到县大于洗脑班迫害。七月十二日,因岳井风坚定修炼被加重迫害,单独关押,白天曝晒。大于洗脑迫害参与者:鲁玉生(县政法委书记)、闫淑荣(县妇联主席)、吴风江(公安局科长)、李春发、田淑敏、李军峰、张克霞、孙连霞等。二零零四年的一天,岳井风因讲真相被芦台恶警绑架关押在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并被非法抄家。

十二、法轮功学员毕业红,女,宁河县芦台镇人。一九九九年十月份,法轮功学员毕业红依法到北京为法轮功和平上访,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一年三月初,毕业红被桥北镇书记薛大军在半路上劫持到镇政府逼迫放弃修炼。二零零一年三月初,片警王贵旺偕同公安恶警非法闯入毕业红家谎骗说到公安局说点事就回来,结果被劫持到大于洗脑班迫害了二十三天。大于洗脑迫害参与者:鲁玉生(县政法委书记)、闫淑荣(县妇联主席)、吴风江(公安局科长)、李春发、田淑敏、李军峰、张克霞、孙连霞等。之后乡政府人员曾多次非法上门骚扰,逼迫她写不上访,不进京的“保证书”。

十三、法轮功学员邱成富、尹连华夫妇遭受的迫害,是宁河县芦台镇人。法轮功学员尹连华,女,五十二岁,她在炼法轮功前身患多病,久治不愈,十分痛苦,丈夫为此也很苦恼,感觉生活没有希望,家庭没有幸福。一九九七年,尹连华开始修炼法轮功,身体康复,精神愉快,丈夫邱成富看在眼里喜在心上,被法轮大法的神奇所震撼,从此开始修炼。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因法轮功遭恶人诽谤,尹连华和丈夫邱成富去了天津教育学院讲真相。四月二十五日他们去北京护法。同年十月邱成富夫妇去北京天安门广场证实大法,被恶警绑架关押在天安门广场看守所迫害。宁河县公安局把他们夫妻劫持到芦台派出所,尹连华被关进铁笼子里,邱成富被非法刑拘十五天,后被劫持到单位强制洗脑并被非法勒索现金一千元。尹连华从派出所被劫持到原针织厂非法监管五天后,又被劫持到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回单位,针织厂党委书记张国霞给她定了两条规定:一是不许去北京上访;二是不许出去炼功,并被非法勒索现金一千元。(后归还)在尹连华和邱成富被非法拘留期间,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他家,抄走了大法书籍和师父的法像、半箱子香(价值三百元)、香碗。当时家里只有十五岁的孩子惊恐万分。邱成富、尹连华夫妇回家后恶警、街道、单位,经常上门骚扰。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五日,邱成富在单位(造甲乡乾坤钢厂)讲真相被人举报,被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二天。吴艳涛带领恶警非法抄家,抄走了大法资料、大法书籍等。中共邪党对法轮功迫害十多年,给邱成富、尹连华夫妇及家人身心造成了严重的摧残。经济受到很大损失。

十四、法轮功学员兰大功,男、原宁河县针织厂副厂长。因修炼法轮功被经委主任李宝林一句话免职在家,不给一分生活费直至退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下午,宁河县经委把他叫去,下午两点由经委副主任宋长太带领他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张其营,去芦台派出所看诬蔑法轮功电视。一九九九年大约七月底,片警非法闯入兰大功的家中,抄走大法书、服装、坐垫等物品。而且两三天去他家里一次进行骚扰。一九九九年七月底,针织厂厂长刘文华偕同经委主任张文江、李宝林还有公安局内保科科长、警察董某某非法闯入兰大功的家中,骗说;叫他去厂。原来外面有汽车在等他,然后把他绑架到县公安局,随后又把他劫持到针织厂,非法拘禁厂里(双规),家属送饭。一九九九年底,厂里召开所谓的党员生活会,县委组织部的一名副部长参加(实际就是叫他做检查),然后叫他等县委结论。二零零零年初,经委办公室主任张士艳偕同两名恶警非法闯入他的家中进行查看、骚扰。二零零零年初,经委召集全系统法轮功人员开会,逼迫他放弃修炼。二零零零年九月,经委主任李宝林一句话免去他的副厂长职务,年底厂没活放假时,他和工人一样回家听信,一直到二零零七年退休前也没叫他上班,而且不给一分钱生活费。二零零七年退休时,厂里还叫他交一万四千元统筹金,不交不给办,他找到经委副主任许士东和当时厂长肖锋利几经交涉,最后还交了七千元。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份,他家门口有蹲坑(皮革厂退休工人王务通),每天谁去他家,去了多长时间,报告给派出所片警,一直到拆迁搬家才结束。

十五、法轮功学员李凤忠,男,宁河县芦台镇大杨村人。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氏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李凤忠被非法关押在赵庄乡派出所强制洗脑迫害多日,逼迫他放弃修炼,参与迫害者:派出所所长(姓名不详),赵庄乡乡长:薛大军。回家后,村书记邱士平;治保主任王井明和胡连玉等人经常到李凤忠家骚扰、跟踪。有一次晚上一点多钟敲玻璃,全家人尤其是孩子和老人惊恐不安,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十六、法轮功学员李建舫,宁河县芦台镇赵家园居民。一九九九年七月后法轮功学员李建舫被赵家园村干部非法勒索二百元钱并扣押身份证。二零零零年腊月十五,李建舫在学法点与同修们在一起,被当地几名恶警非法闯入围住,骗说到是镇政府说几句就回来,恶警将她们拽到车上劫持到派出所关在能容纳两个人的铁笼中。后被劫持到镇政府洗脑班迫害,逼迫她放弃修炼。一天,村干部杨贺明和杨怀纯非法闯入李建舫的家中,逼她交出大法书籍。

十七、法轮功学员李永玲,女,宁河县廉庄乡农民。二零零一年一月份,法轮功学员李永玲因坚定修炼被两名警察绑架到廉庄乡政府大院罚站一下午。乡书记任秀生等人逼迫她放弃修炼,让她在冰冷的板凳上坐了一宿,冻的浑身发抖。第二天乡政府向家属勒索一千二百元后放她回家。一个多月后,乡政府指使两名警察把李永玲劫持到大于洗脑班迫害数日。参与迫害者:鲁玉生(县政法委书记)、闫淑荣(县妇联主席)、吴风江(公安局科长)、李春发、田淑敏、李军峰、张克霞、孙连霞等。

十八、法轮功学员平艳,女、宁河县人二零零一年,法轮功学员平艳因坚定修炼被镇政府绑架关押六个月。二零零二年五月份,她又被县“六一零”劫持到大于洗脑班迫害一个月。参与迫害者:鲁玉生(县政法委书记)、闫淑荣(县妇联主席)、吴风江(公安局科长)、李春发、田淑敏、李军峰、张克霞、孙连霞等。

十九、法轮功学员崔文瑞,女,宁河县人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后,村委会多次逼迫她放弃修炼,强制她全天看诬蔑大法的电视。二零零一年腊月二十一半夜,片警杨俊等多名恶警,将崔文瑞绑架到乡政府洗脑班迫害一个多月。后又被劫持到大于洗脑班迫害。大于洗脑班参与迫害者:鲁玉生(县政法委书记)、闫淑荣(县妇联主席)、吴风江(公安局科长)、李春发、田淑敏、李军峰、张克霞、孙连霞等。之后恶人多次上门骚扰,逼迫她放弃修炼。

二十、法轮功学员史万荣,女,六十三岁,宁河县芦台镇人。法轮功学员史万荣是一九九八年得法修炼,得法前她患有高血压、心绞痛、风湿等病,花了很多钱多方医治不好。自从修炼法轮大法后,这些病不治而愈了。一九九九年七月,史万荣因坚定修炼,被谎骗到镇政府洗脑迫害,逼迫她写不炼功的“保证书”,参与迫害的人:镇政府的楚太然、张丽娟、老周、付乃生。二零零一年,史万荣因坚定修炼被绑架到镇政府洗脑班迫害,参与迫害的人:闫淑荣、楚太然、付乃生、张丽娟。二零零二年,史万荣被绑架到新生街道进行洗脑迫害,逼迫她放弃修炼。参与迫害的人:付乃生、张丽娟。

二十一、法轮功学员孙焕莉,女,宁河县人。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法轮功学员孙焕莉和其他学员一起晨炼,派出所恶警野蛮闯到炼功人群中,拉、拽、驱赶炼功人,扬言今后不许你们再炼功。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轮功遭迫害后,孙焕莉依法到北京为法轮功和平上访,半路遭恶警非法劫访,被劫持到芦台镇政府迫害。孙焕莉的单位领导,多次非法上门骚扰,非法抄走身份证、大法书、师父法像、炼功服、坐垫等,并威胁说;如果不放弃修炼就被停止工作。家周围长期有监视。二零零零年期间,孙焕莉被非法劫持到县局办的洗脑班迫害,由县妇联主席闫淑荣负责,闫扬言不放弃信仰的马上送到大于洗脑班,并逼迫她写“悔过书”。

二十二、法轮功学员覃秀莲、法轮功学员岳玉敏,俩人均是宁河县宁河镇人。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轮功遭迫害后,覃秀莲和岳玉敏去县政府要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被当地警察张建喜、刘某某非法将她们劫持到乡政府看诬蔑法轮功的电视,李泽民、杨柏东、常德华、韩振北、付清华、韩振合等恶人强迫覃秀莲、岳玉敏等法轮功学员写不炼功“保证书”,不写就不让回家。一九九九年八月晚上九点,恶警又把覃秀莲、岳玉敏劫持到乡政府非法关押十多天,并对其打骂,扣押身份证并勒索覃秀莲、岳玉敏每人现金五百元至今不还,恶警用此钱吃喝玩乐。

二十三、法轮功学员王丽芳,女,宁河县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后。法轮功学员王丽芳被单位监管不准回家,在医院病房由两名职工看管,后来改为上班单位监控,下班由家人接送(怕去北京上访)参与迫害的有,卫生局局长:刘庆珍等;医院书记:于淑海;院长及其他人员:王立全、霍士生、许天鹏、张景详、高孝贤、赵福芝、李凌云等。二零零零年四月,王丽芳因不放弃修炼,单位受县“六一零”指使,将她劫持到大于洗脑班迫害了二十多天,参与人员:鲁玉生(县政法委书记)、闫淑荣(县妇联主席)、吴风江(公安局科长)、李春发、田淑敏、李军峰、张克霞、孙连霞、张瑞标等。直接经济损失大约两千元。

二十四、法轮功学员吴沛荣,女,五十六岁,宁河县人。一九九九年十月的一天,单位负责人受县“六一零”指使非法将吴沛荣关在芦台饭店洗脑迫害,不准回家,直接参与人:县社保卫科人员和各公司都有一名领导参加,五金公司书记:李孝良。二零零零年的一天,吴沛荣被商业局领导谎骗到局办洗脑班迫害。二零零一年的一天,吴沛荣等法轮功学员被谎骗到宁河县五金会议室洗脑迫害,参与迫害者:商业局长吴风田。二零零四年一天,街道片警李辉带国保大队两警察,还有一名所长沈某从单位将吴沛荣劫持到家中,并非法抄家。

二十五、法轮功学员于文兰,女,六十五岁,宁河镇人,一九九九年七月后,法轮功学员于文兰被非法劫持到大辛乡政府洗脑班迫害十天,勒索现金两千元。村干部多次上家骚扰逼迫她写不炼功“保证书”。乡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

二十六、法轮功学员翟焕茹,女,五十九岁,宁河县芦台镇人。翟焕茹在修炼前,身患红斑狼疮病,多方求医不愈,钱花光了,人也不行了,痛不欲生。她有幸得大法开始修炼,不治之症痊愈。家属及亲朋都知道是大法师父救了她的命,称赞法轮大法好。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翟焕茹被警察劫持到芦台派出所,强制她看诬蔑大法的录像,逼迫她放弃修炼,到晚上十二点多,警察又把她劫持到芦台镇政府逼迫她写不炼功的“保证书”,她拒写,警察让她家属代写。一九九九年八月,芦台镇建国大队王一和几名村干部闯入她家,抄走一本《转法轮》还有炼功垫,后来又多次到她家骚扰。二零零一年,翟还茹被单位和县“六一零”绑架到大于洗脑班迫害七天。参与迫害者:鲁玉生(县政法委书记)、闫淑荣(县妇联主席)、吴风江(公安局科长)、李春发、田淑敏、李军峰、张克霞、孙连霞等。二零零一年十一月,翟焕茹被芦台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县看守所拘留三十天。恶警再一次非法抄她家。

二十七、法轮功学员张云芬,女,四十七岁,宁河县芦台镇居民。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下午,法轮功学员张云芬被绑架到芦台镇政府关押三天。后被劫持到大于洗脑班迫害四十余天,夜间睡在地上,并且不让家属见面。她奶奶受惊吓去世。参与迫害者:政法委书记鲁玉生、妇联主席闫淑荣、公安局科长吴风江、李春发、田淑敏、李军峰、张克霞、孙连霞等人。

二十八、法轮功学员胡向荣,女,五十六岁,宁河县人。一九九九年腊月,胡向荣被宁河县商业局干部王某某劫持到芦台饭店大楼洗脑班迫害多日,胡向荣因不放弃修炼,单位受县“六一零”指使将她劫持到大于洗脑班迫害四十五天,不准回家过年。中共邪党无人性,越是过年过节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的家越是不得团聚,凄凄惨惨。县“六一零”向胡向荣家属勒索现金五千元,当找他们要时,他们却互相推诿说不知钱的去向。参与迫害者:鲁玉生(县政法委书记)、闫淑荣(县妇联主席)、吴风江(公安局科长)、李春发、田淑敏、李军峰、张克霞、孙连霞等。

二十九、法轮功学员王丽珍,女,宁河县芦台镇人。她是一九九八年得法,得法前她患有红斑狼疮病,去过天津总医院、公安医院、铁路医院、北京协和医院治疗,花了几万元都没有治好,自从修炼法轮大法不久,红斑狼疮不治而愈。王丽珍从心里感恩师父给了她第二次生命。一九九九年七月,王丽珍因坚定修炼,被关押在镇政府洗脑班迫害。后被街道居委会非法监控,要求她出入都得向街道报告。直接参与迫害者:沿河路街道书记张丽娟、片警付乃生。二零零一年,因为王丽珍不放弃修炼,又一次被劫持到芦台镇政府洗脑班迫害。县“六一零”的指使闫淑荣带领张丽娟、付乃生闯入王丽珍的家逼王丽珍写所谓“三书”,给王丽珍的身心造成巨大的摧残,家庭也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二零零二年,芦台镇政府再一次把王丽珍绑架到新生街道进行洗脑迫害。

三十、法轮功学员卞永兰,女,五十六岁,天津市冠达实业总公司退休职工。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轮功学员卞永兰被警察劫持至芦台派出所非法拘留一天。

三十一、法轮功学员孙佩如,女,六十六岁,宁河县芦台镇人。二零零四年十月二日下午,芦台镇政府人员、北小区片警刘志军、居委会书记周增会等几人,非法将法轮功学员孙佩茹绑架到芦台派出所后又被劫持到宁河县芦台镇政府洗脑班迫害十来天。

三十二、法轮功学员董宝彩,宁河县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后。法轮功学员董宝彩被镇政府逼迫放弃修炼,强迫交大法书籍。二零零一年一月份,董宝彩因坚定修炼,被绑架到镇政府非法关押两个月。

三十三、法轮功学员刘惠珍,女,七十一岁,宁河县芦台镇人。法轮功学员刘惠珍是后续老伴,家庭矛盾不断,再加上身患高血压、心脏病等多种疾病,每天一把一把的吃药,痛不欲生。自一九九八年初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处处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包容,忍让,善待每一个子女,家庭气氛缓解,她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好,不再吃药,她从心里感恩是师父传了这么好的大法给了她新生。亲朋好友都说法轮功太神奇了,法轮大法好!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后,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董庄乡(现改为芦台镇)政府一人和村干部王少功非法闯入刘惠珍家抄走了大法书,村书记刘志贵和治保江立军,肖凤禹经常到她家骚扰,逼迫放弃修炼法轮功。同年腊月二十一日,早上九点,公安警车开到她家门口,村书记刘志贵、肖风雨对刘惠珍说:“问你还炼不炼法轮功?你就说不炼了”,刘惠珍不配合,他们就把她劫持到董庄乡派出所关押,非法剥夺人身自由,去厕所都有人跟着,还把她儿子找来,刘惠珍一气之下,犯了心脏病、高血压全身抽搐,儿子等人把她送到董庄卫生院,在医院警察还逼她写“三书”。第五天,董庄乡开诬蔑大法会,有乡书记张洪曾参加,警察将刘惠珍从卫生院挟持到会场,村书记刘志贵大叫谁都得给我批法轮功,都得写“悔过书”,把书都给我烧了把炼功服交出来,如果不交,挖地三尺也得挖出来。腊月二十七他们向刘惠珍勒索五千元,腊月二十九才放她回家。

二零零一年大年初一,他们又逼刘惠珍写诬蔑大法文章。在邪党开“十六大”之前,村治保汪某等人到她家骚扰,刘惠珍给他们讲真相,王志贵知道后气急败坏的把刘惠珍和村里的法轮功学员叫到村委会愤怒的拍着桌子说:“现在就得说假话,不能说真话”,并恐吓、搞株连要把她在外地工作的儿子叫回家不让上班。

三十四、法轮功学员王秀芬,女,宁河县小李乡村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王秀芬被绑架到小李乡,强迫看中央电视台播放的诬蔑法轮功新闻,并做笔录,按手印。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四日,王秀芬因坚定修炼被绑架到小李乡政府关押并勒索现金三百元钱。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中午,王秀芬正在家中做饭,县国保恶警孟宪功等人非法闯入家中将她绑架到丰台镇派出所并非法抄家,后被劫持到宁河县国保大队迫害。王秀芬及家人身心受到极大伤害,整天生活在恐惧中。

三十五、法轮功学员于秀珍,女,宁河县人廉庄乡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后,于秀珍被乡干部非法抄家,抄走了讲法录音带,大法书和衣服。二零零零年,在乡党委书记任秀生、派出所所长王启忠的指使下将王秀珍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家里扔下八十多岁的老人无人照顾。

三十六、法轮功学员孙立会,宁河县宁河镇北岳庄村民。一九九九年七月后,村干部逼迫法轮功学员孙立会放弃修炼,被勒索现金五百元至今不还。将孙立会非法关进洗脑班迫害。

三十七、法轮功学员杜艳红,女,宁河县芦台镇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午,杜艳红和苗庄乡同修在去县政府为法轮功和平上访的途中,被警察非法劫访,劫持到苗庄乡派出所,警察当众诬蔑大法,杜艳红当时站起来告诉警察大法如何好,警察把杜艳红单独关在一个房间,后被劫持到芦台派出所洗脑迫害。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后,芦台镇东大营居委会多次到杜艳红家骚扰。

三十八、法轮功学员于占红,女,宁河县芦台镇人。二零零一年一月份,街道工作人员张笑梅等人受上级指使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于占红的家,逼迫她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于占红不写,张笑梅等人就把她和一周多的孩子一同绑架到镇政府关押,并用各种卑鄙的手段逼迫她放弃修炼,向她勒索一千元。张笑梅、李辉(片警)曾次上门骚扰。

三十九、法轮功学员:吴士清、冯巨荣、叶玫瑰。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后。宁河县东棘坨乡派出所警察分别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把吴士清、冯巨荣、叶玫瑰家中把大法书籍抄走,并到大队录像,在宁河电视台播放,给他们三人及家属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

四十、法轮功学员沈庆英,女,宁河县劳动局电线厂退休工人。二零零七年十一月的一天,公安国保恶警运佩刚等一伙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沈庆英家中,抄走大法书籍等,并将沈庆英绑架到芦台派出所迫害。她的丈夫及家亲属担惊受怕,身心受到摧残。

四十一、法轮功学员齐秀芬,女,宁河县芦台赵家园村居民。一九九九年七月后,赵家园大队书记杨怀纯等人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齐秀芬的家中,强制她交出大法书籍并让她在就早写好的一张不炼功的“保证书”上签字,并勒索二百元钱,扣押身份证。

四十二、法轮功学员张连风,女,六十岁,宁河县芦台赵家园村居民。一九九九年七月,赵家园大队书记杨怀纯等人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张连风的家中,强制她放弃修炼,交出大法书籍。二零零零年底,大队书书记杨怀纯、李建来非法闯入张连风的家中勒索现金二百元钱,扬言不给钱就送派出所。

四十三、法轮功学员刘景华,女,年龄五十九岁,宁河县外贸退休职工。一九九九年九月份,法轮功学员刘景华被单位两次洗脑迫害,单位责任人安树生逼迫她写所谓的检查、交大法书等。

四十四、法轮功学员韩金荣,女,宁河县芦台镇东大营居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后。东大营书记偕同两名工作人员,多次非法到韩金荣的家进行骚扰,强迫她在所谓的“保证书”上签字放弃修炼。

四十五、法轮功学员韩克红,女,宁河县苗庄乡村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后,苗庄乡派出所恶警偕同大队干部逼迫法轮功学员韩克红放弃修炼,让她在他们事先写好的“保证书”上签字。二零零一年,苗庄乡派出所恶警非法闯入韩克红的家中强迫她按手印、拍照、抢走炼功服。

四十六、法轮功学员沈怀明,男,法轮功学员陈兆英,女,夫妇俩宁河县宁河镇北岳庄村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后。村干部逼迫沈怀明、陈兆英放弃修炼,被勒索现金一千元,并派人监视。

四十七、法轮功学员董凤芝,女,六十二岁,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赵家园村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后,赵家园村委会杨怀纯等人到法轮功学员董凤芝家逼迫她在他们事先写好的不炼功“保证书”上签字、交出大法书籍。二零零零年的一天,村委会上门非法勒索董凤芝现金二百元,扣押身份证,因没有找到身份证,又勒索了一百元,并恐吓说:如果不交钱就关进县办的“大于洗脑班”。

四十八、法轮功学员朱洪琴,女,宁河县卫生防疫站退休职工。二零零一年初一,宁河县“六一零”逼迫她放弃修炼,街道片警李效平带人去她家骚扰,当时她母亲有病受了惊吓。二零零一年初一,朱洪琴一家回老家过年,夜间她单位领导派人找到老家,逼迫她写不炼功的“保证书”并扣押身份证,后来每到所谓的敏感日警察就到家骚扰。

四十九、法轮功学员周洪华,男,芦台镇医院职工(死亡)。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后,周洪华是芦台镇迫害重点,县“六一零”和单位领导强制他写不炼功的“保证书”。二零零一年初一,周洪华与家人回老家过年,夜间他单位领导派人找到老家逼迫他写不炼功“保证书”并扣押身份证,后来每到所谓的敏感日警察就到家骚扰。

五十、法轮功学员刘士平,女,宁河县人。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后,单位领导杨淑华等人逼迫刘士平放弃修炼,还派人员到家抄走了大法书籍。

五十一、法轮功学员王桂花,女,六十四岁,宁河县芦台镇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后,王桂花被村干部王少功偕同派出所恶警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以后经常非法上门骚扰,逼迫她放弃修炼。二零零一年一月份,大队书记刘志贵要王桂花到大队开诬蔑法轮功的会,逼迫她放弃修炼,被非法勒索押金三百元(已退还)。

五十二、法轮功学员刘兆敏,女,宁河县董庄乡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后,村长王少功和乡里的几个人非法闯入刘兆敏的家,强迫她写不炼功的悔过书。当年八月份,村长王少功带人闯入她家非法抄家。二零零一年腊月二十一日,姜利君和乡里的几个恶警非法闯入她家,问炼不炼法轮功?刘兆敏说“炼”。几个恶警就强行把她绑架到派出所迫害。二零零一年黄历二十五下午,董庄乡长张洪增主持开批判会,乡党委副书记王得义说;你要在批判会上亲手把大法书撕毁。村刘志贵叫嚣:把大法书全部烧毁。大年初一,电视播自焚伪案,刘志贵非法闯入刘兆敏的家中不让她出门,同时还逼迫她写批判大法文章。正月初四,乡里又开批判大法会,让刘兆敏诬蔑大法。二零零二年十月份,邪党开十六大,大队汪某某和乡里一个女的非法闯入刘兆敏的家进行骚扰。下午刘玉成非法把刘兆敏谎骗到大队,刘志贵叫喊;谁也不许炼,签了名才让回家。

五十三、法轮功学员张进婷,女,河北省玉田县人。二零零一年八月六日,遭恶人举报,被县公安局带领潮络窝乡党委书记马树良、派出所所长石德海等一群人非法抄家,并绑架至派出所,下午转送至玉田县公安局,遭恶警用电棒电击全身。转天被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三个月,之后又送拘留所关押十七天,被勒索现金五百元。二零零二年三月,玉田县公安局局长边久忠指使潮络窝乡书记马树良等人开车将张进婷劫持到玉田县法制学校洗脑迫害七天。二零零五年,她在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群众举报,被乡政法委书记赵伟拓、乡派出所所长孙艳青等人将她绑架到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二零零八年,奥运会前她被非法抄家,并谎骗至拘留所非法关押半个月。参与人:赵伟拓、刘国庆、梁峰。

五十四、法轮功学员薄金爱,女,五十三岁,宁河县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后,因薄金爱坚定修炼,受邪党指使的恶人恶警经常去她家骚扰,多次将她绑架到镇政府迫害不准回家。有一次,镇政府将她劫持到洗脑班迫害并勒索现金一千元。二零零一年腊月二十,村干部张贵来、尹守明带领镇政府一伙人将她绑架到镇政府迫害一个月,后又将她劫持到大于洗脑班迫害四十五天,过年都不准回家。当时她丈夫手受重伤不能自理需要她照顾。参与迫害人:鲁玉生(县政法委书记)、闫淑荣(县妇联主席)、吴风江(公安局科长)、李春发、田淑敏、李军峰、张克霞、孙连霞等。在数次的迫害中,给薄金爱及家人的精神和经济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五十五、法轮功学员刘维聪,五十三岁,宁河县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后,因刘维聪坚定修炼,遭到大队书记薄金胜、付成顺、于克芝三天两头的到家骚扰,逼迫他放弃修炼。二零零零年,他发真相资料被本村张泽强举报。当刘维聪带孙子去派出所上户口时,被董所长非法将他和孙子扣留,恶警王贵旺带一伙人非法抄家并将他劫持到县看守所迫害七天,家中老伴是植物人没人照顾。中共邪党发动的这场迫害给刘维聪及家人的身心造成巨大的摧残。

当日前一篇文章: 亲眼所见的现世现报
当日后一篇文章: 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1年2月20日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