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给三站派出所的一封公开信 给湖北省枝江市国保大队张远华的公开信 给大庆市国保支队冯海波的公开信 给三站派出所的一封公开信
2011年11月25日晚,采油十厂法轮功学员宋晓芬、景红花到三站镇宏伟村于家围子屯发放法轮大法的真相资料,却被不明真相的村民打电话恶告。在三站镇派出所所长娄志峰的指使下,该派出所警察贾纯军、赵小兵、苏长权等出动两辆警车将这两位大法学员绑架。第二天,派出所将宋晓芬和景红花转押肇源县公安局,被非法关押在肇源县拘留所遭受迫害达半个月。 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自1992年在我国传出后,法轮功的著作已被译成3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发行。现在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的上亿人修炼,所到之处都受到当地民众的欢迎,为他们带来了健康、平和,法轮功也受到了各国各级政府的褒奖,人们都说“世界需要真、善、忍”。法轮功利国利民、能超越不同的文化、种族,足见其内涵的博大精深;法轮功学员修己利人、大善大忍,在任何环境下对人、对社会、对国家都是有益的。 镇压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法轮功在短短的七年内就吸引上亿人修炼,这让江泽民妒火中烧,不顾政治局其他常委的反对,便对法轮功及其修炼者发动了一场中国历史上空前惨烈的政治迫害运动。这场迫害已经持续了13个年头了,但至今谁也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据,也就是说,所有的迫害行为都是非法的,是违宪的,是犯罪行为。当然任何参与迫害的人员其实都是在协同犯罪。 所以,“610办公室”的成立本身就是非法的。它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私人工具,没有合法名份,却拥有在公检法法司及政府一切部门之上的权力。 国家的立法机关从没有给法轮功定性;两高的司法解释中也没有提到法轮功,至于民政部、公安部的决定、通告,它们不是法律。而江泽民的什么讲话、《人民日报》的什么评论员文章更不是法律,他们定谁为“×教”,不仅无效,其本身就是严重的违法,是犯罪。 法轮功学员是在行使宪法所赋予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神圣权利,修心向善、何罪之有? 参与迫害法轮功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作为迫害法轮功的参与者,面对这条法律应该如何对待呢?你是否认真思考过:法轮功是什么?为什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会让如此多的人认同他?镇压法轮功到底有没有依据?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是不是违法?自己参与这场迫害到底对不对?如果是错了,自己要承担什么责任?如果这些问题你搞明白了,就知道迫害法轮功实际上是在执法犯法。那么你也就明白为什么中共一直不敢在国际上公开承认有个超越中国一切法律权限的“610办公室”的存在?为什么各级“610”、政法委对镇压法轮功的政策、文件、指示等只有口头传达而不没有文字记录;为什么中共不敢把“610”迫害法轮功写入地方县志;公安部为什么在2005年发的文件中认定了十四个邪教组织却没有法轮功,这个问题说白了,就是中共及江泽民一伙不敢承担镇压法轮功的历史罪责,想把这个责任推给下面的参与者,实际上就是镇压法轮功谁干让谁负责,谁具体实施迫害谁承担法律责任,和他们无关,这个意思是再清楚不过了。这些都明白了,你也就知道为了眼前的利益追随中共迫害中国国民中最善良的人,最终难逃法网,当然更难逃天理。 善恶有报,劝君好自为之 “善恶有报”是天理,古今中外没有谁能逃脱得了。近些年来,全国各级“610”人员及公安警察、各级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恶人遭报应的越来越多。仅在明慧网上曝光的已有一万多例。如全国第一个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审判长——海口市法院的陈援朝,于2003年9月2日因肺癌在万剑穿心般的痛苦煎熬中死去;河南登封市一个被中共谎言包装成全国英模的女公安局长任长霞,在发狠镇压4个法轮功学员不久,即遭车祸惨死,同车五人中就她一人死亡,任的亲妹妹都说她是“遭报应了”。不久她的丈夫也遭报死亡。 肇源县公安局尚岩、罗大五子(罗保民)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尚岩在一次车祸中造成高位截瘫,生不如死;罗大五子(罗保民)突然死在篮球场上。 无数血的事实教训告诉人们:中共的历次政治运动都是祸害百姓、祸害国家,其追随者都没有好下场。如文革一结束,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就第一个畏罪自杀,793名警察,17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的通知了事。想当初,这些人不也是为了个人的“前途”而不顾一切的把“希望”寄托在那场狂热的运动之上而热心追随中共的吗? 现在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5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和高官已被西班牙国家法庭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起诉;首恶江泽民至少在13个国家被控告,至少有40多个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高官在世界30多个国家受到控告。“追查国际”(全名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等组织和团体已经收集掌握到数万名迫害法轮功的恶人罪证,等待他们的都将是天理与法律的严厉惩罚。 自古以来,凡是迫害正信的没有一个成功过,也没有一个有好下场。所以希望你们明辨是非,走好未来的路,选择正义,就是选择了光明之路;善待法轮功学员就是善待你自己! 给湖北省枝江市国保大队张远华的公开信
张远华, 法轮功学员林海在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关押在枝江看守所期间,被恶警伍卫华毒打,差点把眼睛打瞎,这次,你又卖力的参与迫害他,在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你绑架了正在工作的林海,十一月十八日下午二点左右,你将他绑架到武汉,现在也不知林海被你们整成什么样子?你的丑恶罪行,已经通过明慧网向全世界曝光,我们知道你每天都在看明慧网,法轮功被中共迫害已有十二年,不仅没打倒,反而洪传全世界。这,难道还不能令你深思吗?你说,我没想抓他,这是上面的命令,这是借口,是在推责任,你可曾知道,听从那些所谓上级“命令”的后果是什么吗?文革期间哪一个不是在执行毛的“最高指示”?可文革一结束,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便第一个被“畏罪自杀”。中共为了推脱责任,还推出了一批“替罪羊”,将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793名警察、17名军管干部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了事。这些替罪羊不都是当初具体执行上级命令的人吗?现在,我们要告诉你的是: 一、林海没有违法,真正违法的是你 你知道吗?参与迫害法轮功一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国家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你,作为迫害法轮功的参与者,面对这条法律应该如何对待呢?如果是个头脑清醒的人,很自然的就会给自己提出一系列问题:迫害法轮功到底有没有依据?法轮功到底是什么?自己参与这场迫害到底有多大风险?如果你明白了以上的一些真相,就应该知道《国家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份量。 二、善恶有报是天理是一定的,古今中外没人能逃脱得了 近些年来,全国各级“六一零”人员及警察、各级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恶人遭报应的越来越多。仅在明慧网上曝光的已有一万多例。 刘方才,你的上司公安局局长(枝江市委常委、邪党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邪党党组书记、局长),五十二岁,正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时候,可是他在任的七年里,幕后指挥、操纵对法轮功的迫害,不顾法轮功学员的多次善劝,一味行恶,终于在二零零九年四月份遭报应患胰腺癌死亡。 高玉民,河北廊坊大厂县邵府镇邪党政法委书记,五十多岁,中共对法轮功迫害以来,高玉民积极参与关押、殴打迫害多名法轮功学员,表现非常邪恶。二零一零年时十月的一天早晨,高刚吃完饭不久,突然莫名死亡,当天下午高的尸首由原来的一米八竟然缩短到仅一米,而且变的瘦小,停尸位置的地下有一滩污水。高家人非常害怕,见此情形,不敢继续停尸,赶紧火化了。尽管其家人极力隐瞒,但高的死亡真相还是逐渐传了出来。高玉民离奇之死震动了当地政法委和派出所,毕竟高的死状实在恐怖。虽说,人有旦夕祸福,常人无法避免,但象高死的如此诡异、骇人听闻,也使他们不得不开始相信原来迫害善良修佛的法轮功学员真的是要遭恶报的。 陈援朝,全国第一个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海口市法院的审判长陈援朝,于二零零三年九月二日在万剑穿心般的痛苦煎熬中得肺癌死去; 任长霞,河南登封市一个被中共谎言包装成全国英模的女公安局长,在发狠迫害四个法轮功学员不久,即遭车祸惨死,同车五人中就她一人死亡,任的亲妹妹都说她是遭报应了。不久她的丈夫也遭报死亡。 陈虻,中央电视台文艺组的负责人,因造假拍摄天安门自焚案件构陷法轮功,于二零零七年得癌症死去,年仅四十七岁 罗京,中央电视台播音员罗京,因卖力播报诽谤法轮功的节目,得淋巴癌死去,死时一嘴烂光,年仅四十八岁。 三、执法犯法、迫害良善、追随邪恶、难逃法网 江泽民当初叫嚣三个月消灭法轮功,可十二年过去了,法轮功在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地区广泛传播,法轮功书籍被翻译成三十多种文字。现在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已被西班牙国家法庭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起诉。首恶江泽民至少在十三个国家被控告,至少有四十多个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高官在世界三十多个国家受到控告。追查国际等组织已经收集掌握到几万名迫害法轮功的恶人罪证,等待他们的都将是天理与法律的严厉惩罚。 你也会明白为什么各级“六一零”、政法委对迫害法轮功案件只有口头指示而不发文件;为什么中共不敢把“六一零”迫害法轮功写入地方县志;公安部为什么在二零零五年发的文件中定了十四个邪教组织却没有法轮功。如果把这个问题说白了,就是中共及江泽民一伙不敢承担迫害法轮功的历史罪责,想把这个责任推给下面的参与者,实际上就是迫害法轮功谁干谁负责,谁具体实施迫害谁承担法律责任,和他们无关,这个意思是再清楚不过了。 还告诉一件你不一定知道的消息,二零一一年二月份香港《前哨》杂志大陆报导栏目中,头条新闻就是江泽民说他一生干了两件大蠢事,其中一件就是迫害法轮功。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现在骑虎难下,后悔了,可是后悔也晚了。但这些你难道不应该深思、反省吗?一个真的为自己生命及家庭负责的人,就应该立即停止迫害,同时收集一些证据,好为自己将来有一个辩护的机会。绝对不要再为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卖命,到头来,当了中共的替罪羊、陪葬品。 俗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希望你不要再继续出卖自己良心,助纣为虐,死心塌地跟随中共参与迫害无辜的人,以此为戒,赶快悬崖勒马,立即停止迫害,无条件的释放林海,否则,一旦大祸临头,殃及子孙后代,则悔之晚矣。 给大庆市国保支队冯海波的公开信
冯海波: 自从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开始发动迫害法轮功政治运动以来,你就一直追随其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弟子,你知道大法弟子都是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都是道德高尚的人,都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人,但你知道法轮功是什么吗?你知道共产党是什么吗?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也叫法轮佛法,也叫法轮修炼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炼法轮功的人都是修佛的,是以出世间为目的,是放弃人世间一切的,最后修成正果。“真善忍”是宇宙的最高特性,是造就宇宙万事万物的本源。 共产党是反宇宙的邪灵。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公开承认“一个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的上空徘徊着”。共产党把自己视为宇宙中唯一至高无上的神明,靠笼络地痞无赖,靠“假恶暴”起家和维持独裁统治。中共从建政初就搞政治运动,历次政治运动都是利用坏人整好人,挑动群众斗群众,煽动仇恨。肆意歪曲、篡改、破坏传统文化,建立“假恶暴”党文化。强制人民信仰共产主义,打压其他信仰,特别是对佛道神的信仰,现在虽然表面上不再打击宗教信仰,可是它用统战手段强制宗教在信仰共产主义前提下信仰佛道神,它的最终目的是要毁灭人类道德,毁灭人类善良本性,把人带入地狱,销毁人。 迫害大法弟子就是迫害佛法,迫害修佛的人就等是在迫害自己。你只听信中共邪党的谣言,听从上级的指示命令,我们告诉你:中共就是靠谎言,靠造假,靠暴力维持独裁统治。现在中国大陆还有几人真正听从上级为中共卖命的?大法弟子和你说的真话你不听、不信,你不用手中的权力为民谋福,为民除暴安良,反而用在迫害善良一心做好人的民众身上,这不做损吗?你做的事不遭千人骂万人唾吗?你将要留下什么名声?你能抓尽大法弟子吗?大魔头江泽民当年叫嚣“要在三个月内战胜法轮功”,它战胜了吗?真正的刑事犯罪案件你不去侦破,反倒一门心思琢磨搜查抓捕大法弟子,从大法弟子身上搜刮钱财,从打压法轮功方面捞取政治资本,其实你是在犯罪,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 你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各级行政人员推脱责任、逃避惩罚的后路。无数历史教训告诉我们:中共一贯卸磨杀驴,历次搞运动都是祸害百姓,其追随者都没有好下场。根据《公务员法》,所有参与迫害的恶人将来都得自己承担责任。而且任何独裁者都会推出“替罪羊”为自己开脱。文革结束后,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第一个“畏罪自杀”,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七百九十三名警察、十七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的通知单了事。 “追查国际”(全称“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于2003年1月20日成立,协调国家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他们宗旨:对于迫害法轮功的罪行,无论走遍天涯海角,无论经过多少年月,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冯海波,你不但触犯了人世间的法律构成犯罪,应受刑事追究,你也触犯了天法,同时还要遭受天惩。如果继续做恶,你将什么也得不到,八百垧公安分局局长李大明就是你的先例,你就会遭恶报,而且还会殃及家人与子孙后代,就连你死去的祖宗都会跟着遭殃下地狱。如果你现在放下屠刀,可能还有挽救的机会。何去何从由你自己选择。下面选了一些遭恶报的案例给你看一看,能否使你清醒那就看你自己了。 黑龙江省汤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徐庆遭恶报 喉癌死亡 黑龙江省汤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曾借用的警察,叫徐庆,从1999年7月20日开始一直追随江、罗集团参与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在这期间,他曾经参与抓、打骂法轮功学员,一次把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公安局后,他用女人用的围脖勒在法轮功学员的脖子上用力拉扯,这时法轮功学员用手拽住围脖和他抗争,才使他没有得逞。他曾多次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私闯民宅,法轮功学员多次和他讲真相,他还一意孤行,导致恶报加深,年仅58岁,于2011年9月29 日死于喉癌。 北京通州区原国保大队一处处长龚秀敏遭恶报 肝癌晚期 北京通州区原国保大队一处处长龚秀敏,主管迫害法轮功,现在遭恶报,已确诊患肝癌晚期。龚秀敏从1999年到2008年一直主管国保大队一处,干尽了坏事,通州区所有法轮功学员的被迫害,她都有摆脱不了的干系,上千名法轮功学员屡次三番的被拘留、劳教,多人被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她的双手沾满了法轮功学员的鲜血。 长春市双阳区政法委副书记王舒涵遭恶报 长春市双阳区政法委副书记王舒涵,多年来积极参与迫害双阳区法轮功学员,经此人手判刑劳教的法轮功学员达数十人。法轮功学员多次向此人讲真相,劝他不要参与迫害以“真善忍”为原则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否则会遭报应的。此人不但没有悔改之意,还叫嚣说:我送走(非法判刑)那么多法轮功学员,我应该第一个遭报啊。二零一零年六月二日晚十点左右,王舒涵驾车在双阳与长春途中,车祸身亡。 吉林省大安市警察马力绑架法轮功学员遭恶报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九日左右,吉林省大安市安广镇公安分局指导员马力因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做恶多端遭恶报身亡,死相惨不忍睹。恶警马力,男,四十二岁,是安广镇公安分局主抓迫害法轮功的恶警头目,自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以来,善恶不分,对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十分卖力,多次参与抓捕、跟踪、打骂法轮功学员。他曾经参与绑架居住在当地的法轮功学员马凤仪、唐树德。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又参与绑架了安广镇法轮功学员王欢……给法轮功学员本人及家庭造成无法挽回的痛苦。此恶警作风不正,品行极为不端,换妻子如换衣服一样频繁,以至于熟人和他见面时问他还和那个过吗?(询问是不是又换妻子了)。十一月九日左右,恶警马力在安广镇东红岗乡地界雇佣三个推土机给自家推养鱼池,因为司机工作时边干活边打电话,没有看见马力,马力被推土机倒车时给撞压、碾死,死相很惨。 原陕西宝鸡市渭滨区公安局副局长冯爱志遭恶报 冯爱志,男,五十多岁,原为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公安局副局长。二零一零年十月底。冯爱志一行四人坐车前往广州,在宝鸡高速公路上与一大卡车相撞,其他三人受伤,只有冯爱志当场死亡。冯爱志从九九年“七﹒二零”开始到现在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由于迫害法轮功学员卖力,他步步高升,现在遭到恶报毙命。 黑龙江省桦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遭恶报毙命 陈洪辉,桦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二零零九年十月三十一日下午,因私事乘车从桦南县土龙山镇返回桦南镇的路上,撞到大树上颅骨粉碎,当场死亡。陈洪辉自接任桦南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以来,一直迫害法轮功,组织他人焚烧大法书籍和大法师父的法像。他主管迫害法轮功两年来就有十六名法轮功学员先后被非法抓捕,其中有五人被非法判刑,两人被非法劳教,其他人或被勒索罚款或被拘留。其中残疾人李成被非法判五年重刑。法轮功学员多次给他讲真相,陈洪辉都执迷不悟。就在他遭恶报的前几天,还有法轮功学员劝他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劝他退出中共邪党,他扬言说:“这么多年出车也没撞死,我就跟共产党走到底了”。结果没过一周就撞死了。 河南太康县公安局科长李亚飞遭恶报死亡 连累家人遭殃 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公安局出入境办公室科长李亚飞,女,现年三十九岁,在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七日夜约十一时,家中突然起火,李亚飞及十四岁的女儿窒息死亡。李亚飞原任太康县公安局政保股副股长,自一九九九年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以来,积极卖力,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李亚飞参与罚款、判刑、劳教,由此被提升为国保大队教导员。二零零零年春,李亚飞伙同其他两名警员将三名法轮功学员分别送至开封、郑州劳教迫害,一路上辱骂法轮功学员太痴迷。二零零三年十一月被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期满释放,接回后又被投入太康县看守所超期关押十三个月,当封金林接到六一零主任赵庆明的通知释放时,李从中阻拦并意在继续超期关押,其是执法犯法,并说;你“把他放出来,你看不给你翻腾出来点事”。二零零八年,李亚飞被提升为太康县公安局出入境办公室科长期间,继续作恶刁难,背地举报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七日夜晚,家中起火,李亚飞遭恶报,窒息而死,还连累十四岁的女儿,被火烧死,体无完肤,印证了天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定要报。”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分局恶警李庆国暴亡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分局恶警李庆国,在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大法后,紧跟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李庆国出车祸把腿撞断。遭恶报后,还不醒悟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李庆国因迫害法轮功卖力而被提升为岭东东山副所长。在二零零三年,李庆国坐车去看守所的路上横穿铁路时,被火车撞死。 山东莱阳610主任夫妻双亡 山东省莱阳市“610”主任于跃进2011年4月19日突发脑溢血,20日死亡,死时50岁左右。此人任职610主任多年,对于法轮功学员的劝善无动于衷,完全充当中共的帮凶,最终成为殉葬品。于跃进的妻子姜丽娜(在莱阳司法局工作),对于丈夫的恶行不予劝阻反而支持。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八这一天,姜丽娜自己开车去烟台探望女儿,在海阳徐家店发生了车祸而身亡,年仅49岁。车祸原因说法不一,有的说车速太高,有的说是为了躲避别人而撞到大石墩上。当于跃进去认她的遗体时,她的脸血肉模糊,别人都认不出她了,但于跃进认出她了,抱着她的遗体失声大哭。仅仅几年夫妻双双死亡,实在是恶报缠身所致。 以上是通过海外媒体报导出来的信息,在此只举几例。大庆市迫害大法弟子遭恶报的也不是少数,你可能也都听说了,这里不给你一一列举了。望你看后三思。 大庆市大法弟子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