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省报道)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被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张伟等秘密诬判五年后,法轮功学员李火生上诉到市中院。十一月二十五日,在未开庭的情况下,武汉市中院法官陈丽敏以书面审理的方式,无视律师的有理有据的书面辩护和李火生本人的事实陈述,无理驳回上诉,所谓“维持原判”。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日深夜一时,一伙不明身份的十几人以欺骗手段,突然闯进居住在武珞路的李火生家里,非法抄家、抢夺私有财产,并强行铐走李火生,闹得家人及小孩惊恐不安。后经查实,此为武昌区长春社区治安委员陈勤胜、户籍警察徐某带领武汉市公安局、梅苑派出所、社会上的混混等不明身份的十几人所为。家属多次找有关部门要人讨说法,都被无理拒绝。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张伟等秘密开庭,非法判李火生五年刑,开庭不通知其家属,行为鬼鬼祟祟,见不得天日。李火生被判刑五年后,提出上诉,写信告知亲属,其妻方知,赶紧请了律师上诉。律师写了辩护词递交市中院。武汉市中院法官陈丽敏罔顾事实与法律,枉法裁判,驳回上诉,维持所谓的“原判”。 李火生被非法抓捕关押至今已有六个多月了,现被迫害的腰部地方疼痛,且大腿肿胀得厉害,身体情况恶化,并且整夜疼痛不能入睡,吃不进食物。送到医院,医院拒收。家属要求保外就医,法官陈丽敏都不应允。 武汉市中级法院参与迫害的责任人: 审判长 陈丽敏 审判员 熊华东 代理审判员 曾琳 书记员 王晓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