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报道)所谓的“转化班”,民众叫洗脑班,很多地方谎称“法制教育培训中心”,法律界公认是典型的非法拘禁,公安和政府部门联合,有组织的系统犯罪。 一般由警察和办事处人员上门绑架,然后关押在一个对外封闭、与世隔绝的处所,类似监狱,派办事处人员全天二十四小时贴身监控,期间有专门的“老师”(恬不知耻的自称)负责强制洗脑谈话和所谓的“学习”,抵制和抗议者将遭受各种酷刑的折磨。 这种非法的限制人身自由,少则半月二十天,多则三个月,有的甚至长达一年多。以在最近发生的一起案例说明如下: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河北唐山法轮功学员李珊珊被唐山市国保警察五男一女,从新天地超市摊位上强行带走,她向旁边的民众呼喊“让我家人帮我请律师!”就这样珊珊因为坚持控告天津港北监狱,替冤狱中的丈夫周向阳伸冤,自己再次遭陷害。 十月三十日,李珊珊的亲人去唐山市洗脑班(地址在丰润)送衣服,工作人员把衣服拿进去了,不让见珊珊;后来再去要求见人,工作人员告李珊珊被转移走了,下落不明;亲戚朋友心里焦急,十一月三日去丰润区第五小区社区询问情况,社区人员说他们负责出人看管李珊珊;十一月四日亲人先去太平路街道办事处询问,街道书记张士平说:是市里出的钱,市里有领导负责看管李珊珊,街道不知道详情。 珊珊的亲人们无奈再次去了洗脑班,工作人员说不让见,正巧赶上珊珊出来上厕所,珊珊的亲人们才终于看到了珊珊一眼,但不让说话。李珊珊被国保警察强行劫持,非但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也没有任何人通知家属,亲人们心急火燎的四处打探,还处处遭遇职能部门的搪塞、蒙骗,历经一个星期的周折,终于证实李珊珊确实被关押在唐山市“法制教育中心”,民间称洗脑班,地址在丰润拘留所院内。光天化日之下,李珊珊就被国保警察这样绑架失踪了,还不知道要被非法拘禁到何时,珊珊才能获得本该属于她的人身自由。 十二年来,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的数百场无罪辩护,已经讲清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抓捕、起诉、判刑等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参与的公检法司人员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诬陷、枉法裁判等犯罪;而“转化班”就是典型的非法拘禁。对“法制教育中心”的非法性及量刑标准,律师已经依法做出了如下阐述: 1、地方政府与部门设立的强制性“法制教育中心”没有法律依据,是非法之举 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是必要的(编注:其实中国的百姓是最守法的,而中共的官员和警察才是最擅长犯罪的,对中共的官员和警察进行法制教育才是必要的),但绝对不能以限制人身自由的形式进行。根据《立法法》第八条第五项和《行政处罚法》第九条第二款之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设定)。也就是说,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之外,其他任何部门都无权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因此,地方政府与部门设立的“法制教育中心”没有法律依据,是非法之举。 2、地方政府与部门设立的强制性“法制教育中心”的目的 “法制教育中心”就是将当局认为“不老实”的公民(编注:其实是依法坚持自己基本权利的民众)强制隔离在某一隐蔽场所,学习《信访条例》、治安处罚法等内容,但主要是让他们承认错误,并写下“保证书”,承诺今后不再上访。“学习”期间,上访人由专人二十四小时“陪护”,每个上访人的陪护人员少则四、五个,多则十人。“学习”时间少则十天。多则一个月,甚至也有一年的。期间上访人不得回家,亲属也不知其“学习”地点,自然不能探望。因此,地方政府与部门设立的强制性“法制教育中心”的目的不是为了进行法制教育,而是为了打击、报复当局认为的“不老实”的公民。树立他们的绝对权威,使公民成为服服帖帖的顺民。这样,他们不依法行政的“政令”能够畅通无阻。 尤其对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更是以“教育、感化、挽救”为借口,肆无忌惮的残害,各种酷刑百余种,各地被“洗脑班”迫害致死的案例都时有发生。 3、有关责任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应该立案依法查处 借“法制教育中心”名义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是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立案标准》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二、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三、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四、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五、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六、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这些政府工作人员的做法不仅粗暴地剥夺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而且是对法律的蔑视和公然对抗,严重败坏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影响恶劣。人们都麻木的认为“转化班”只是执行上级命令的一种政府工作,在中共的历史上,一直都存在着“非法意志”, 如同文革一样,运动一过,这些人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李珊珊被劫持案中的唐山市国保大队长高会祥及其参与绑架的警员、看管李珊珊的街道办事处书记张士平及其工作人员、“法制培训中心”校长郑瑞学和钱立民、以及他们的主管领导唐山市政法委书记许德茂等人,都犯了非法拘禁罪。正如北京正义律师谢燕益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时,在法庭上面对法官和检察官所说“你们现在不被追究,不代表你们将来不被追究。” 附:李珊珊被劫持前后的相关情况 中共的这种“法制培训班”,专门用来陷害报复迫害法轮功学员,李珊珊的遭遇再一次证实了这一点。 李珊珊因为替丈夫周向阳申冤、控告港北监狱酷刑犯罪,以一封公开信引发了两千三百名民众联名支持的事件,触动了中共高层,邪党出于恐惧而制造恐惧,实施流氓报复行径,在周向阳的老家骚扰签名民众,在唐山对这样一个 善良忠贞的女子实施非法监禁,已经引起了更大关注。 李珊珊 | 周向阳 |
此前,二零零六年一月,珊珊因替周向阳申诉触动了港北监狱,导致自己遭受来自这些政府机关黑社会式的报复行径,被非法劳教一年三个月。 当时唐山警察说:港北监狱张士林“指控”李珊珊给监狱写恐吓信,并恶告李珊珊替周向阳申诉喊冤在监狱门口聚众闹事儿。劳教决定书还写了一条:“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无法想象,一个政府何至于用这么大的罪名强加在珊珊这样一个弱女子的头上。那一年珊珊只有二十五岁,遭受了劳工奴役和暗无天日的寂寞难熬的日子。李珊珊获释后仍不改初衷,坚持探望向阳。 现在天津市港北监狱故伎重演,构陷李珊珊。可李珊珊是唐山的女儿,她的那份忠贞坚韧,实在是这个时代女子难得的品格。为只有三面之缘、遭九年冤狱的男友周向阳,苦苦等待七年,而且因替男友申诉遭监狱陷害被非法劳教十五个月,仍不改初衷,顶着世俗的压力,从二十几岁等到三十几岁,与周向阳终结连理。今年三月五日,刚刚结婚半年多,周向阳再次被劫持到港北监狱,珊珊仍然坚持替夫申冤。这种善良、忠贞的女子,是唐山市的骄傲。作为唐山市国保警察本应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依法维护家乡人的合法权益,怎么能甘心被利用来当打手陷害自己家乡的儿女呢? 周向阳在监狱里一直绝食抗议七个多月了,随时有生命危险,家属悬念牵挂,忍无可忍持续地控告和抗争。周向阳的老母亲抗议被非法剥夺会见权,穿状衣到监狱门前要求见人,然后控告港北监狱此前曾对周向阳施用地锚、电击等酷刑迫害,后来妻子李珊珊写下自述公开信《一对年轻人的苦难经历:七年等待,九年冤狱》,公开信相继被近十家海外媒体转载,周向阳家乡众多乡亲在看完《苦难经历》后,纷纷加入了救助家乡好儿郎周向阳的联名申诉。截止到九月末,签名人数增至两千三,在海内外产生较大影响。在中共高层的指令下,天津市港北监狱想转移压力,嫁祸于人,利用唐山的警察来当挡箭牌,居然用心险恶到会再次利用“非法监禁”的方式陷害这位无辜的贞德女子,良心何存呢? 几年来,越来越多的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的上百场无罪辩护,证实中共对法轮功的打压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而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政府人员、公安人员、检察官、法官、狱警等,都构成了犯罪,二战和文革的教训就在眼前,历史很快会给出公正的定论。而对李珊珊的劫持,不通知家人、没有任何法律程序,这是执法犯法的非法拘禁罪行。 李珊珊的亲人将保留聘请律师和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相关单位和责任人 石家庄区号为0311,唐山市电话区号均为0315 邮编063000,天津市为022
河北省政法委: 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6号,邮编:050051 电话:0311-87907241、87903645、87903174、87902784 政法委书记车俊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王其江 河北省副省长兼政法委副书记何少存 政法委秘书长傅剑仁 河北省政法委电话:031-87907706,87907206 河北省政法委信访处85186157 河北省委政法委信访副处长张建旗 河北省610办公室,办公室 87906057 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6号,邮编:050052 头目:李建方(原保定市委邪党书记,较邪恶) 头目张国均,办:0311-87906310,宅:0311-87906898 副头目:王永志 办:87908681,宅:87906766;13931110731 副头目:冀廷宇,办:87908895,宅:87906889 助巡:丁绣峰,办:87906533,宅:87900918 秘书处长:王树民,办:87906057,宅:87909866 秘书处:87908610 副处长:王秀英,办:87906535,宅:83022650 唐山公安局
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 地址:西山道 28号,电话:0315-2530111 国保支队在唐山市公安局五楼 唐山国保大队书记办公室电话:0315-2530202 唐山市公安局长贾文雅 办 0315-2530001 副局长刘晓忠,13832980008,是唐山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曾勒索法轮功学员家属巨额钱款。 唐山市国保六支队 电话 0315-2530200 大队长:高会祥(警号081208) 手机18832988508 副大队长:张泽兴 手机13832981512 警员: 马震地,五十五岁左右,手机:13832985616 史晓建 手机13832984378 边 毅 手机13832980767 崔丽芳(女警) 手机13832983386 郝东平 手机13832981501 王 军 手机188329819856 范玉林 手机13832981669 张军(开车) 温某(矮个男警察) 李健(参与抄家) 大个警察(进行非法录像) 唐山国保大队大队长高会祥 | 唐山公安局长贾文雅 | 副局长刘晓忠 | 唐山政法委书记许德 |
河北省唐山市委,地址:唐山市西山道,电话:(0315)2825030 唐山市委书记:王雪峰 唐山市委副书记、唐山市政府市长:陈国鹰 唐山政法委书记许德茂:宅0315-2846948 手机13803328858 住址:河北省唐山市华岩东里增一楼3门302室 许德茂妻子:胡玉珍已退休。 “六一零”头目周景林:0315-2836588,0315-2236588 13832980005 河北省唐山市政府,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西山道3号,电话:(0315)2823553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单位地址 唐山市西山道3号 办公电话 0315_2823553 承诺电话 0315_2802670 唐山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办公室电话:0315-2803239 唐山市人大,地址:唐山市西山道9号,电话:(0315)2821464 唐山市政协,地址:唐山市西山道9号,电话:(0315)2821615 河北省唐山市司法局 地址:西山道7号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地址:唐山市长宁道601号 人民法院,唐山市南新西道15号 唐山市中级法院 - (0315)2826840,唐山市建设路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六一零”头目陈建福 陈建福家庭住址:唐山市丰润区21小区803楼2门402室,邮政编码:063030, 宅电0315-3135499.其所开私家车是灰色雪铁龙,车号冀B 8 8 H 2 8。 (妻)杨翠金3933132住址21-803-2-402工作单位:唐山市丰润区文教局,邮编:063030。 丰润区防范办(610)电话: 3081152 (区号0315) 丰润区610主任 郑瑞学 电话: 3081055 13623333068 丰润区610副主任 钱立民 电话: 3081152 3952667 洗脑班校长 钱立民 电话: 3081152 3952667 洗脑班校长 陈建富 电话: 3135499(宅) 唐山市丰润区太平路街道办事处,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幸福道40号,邮编:63000 电话:3242425, 张士平 党工委书记 魏春华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崔洪发 人大联组长 负责人大、政法、信访、610、综合办公室 李洪芹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刘连红 办事处副主任 刘东风 办事处副主任 谷士俊 办事处副主任 徐凯辉 武装部长 负责武装、信访 郑艳辉 组织委员 马宝全 宣传统战委员 辖区社区: 冀新社区社区书记兼主任 谷玉香 办公电话3226002 唐车社区社区书记兼主任 李子来 办公电话 3089675 幸福社区社区书记马志玲、社区主任王志才 办公电话5011878 万隆社区社区书记李顺志、社区主任姜文新 办公电话3930477 纺织一社区社区书记兼主任 魏长刚 办公电话 3249279 纺织二社区社区书记兼主任戴春丽 办公电话3222606 园东一、二社区书记兼主任张丽敏 办公电话15081522618 园林社区社区书记兼主任 崔启宏 办公电话 3134121 园北社区社区书记兼主任李爱琴 办公电话3133824 锦祥社区社区书记张丽 办公电话3228890 前大树社区社区书记翟宝春、主任于春胜 办公电话3123227 中大树社区社区书记张国海 、主任翟立生 办公电话7205018 看守所所长 宋殿春 5132475 13832985269 拘留所所长 孔德会 5234861 13832989672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监察室的电话:022-27351374 天津市司法局长办公室电话:022-23082621 天津市第二人民检察院信访中心的电话:022-88222000 天津市信访中心安徽路8号电话:83606940 天津市政法委 湖北路14号 邮编:300042 天津市公安局信访办:地址:营口道41号 市局信访电话:27319000 滨海监狱五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监区) 监区长:张仕林(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头目):022--62071156 一分监区:022---62071151 二分监区:022---62071152 监舍:022---62071158 八监区(迫害死法轮功学员李希望的监区) 监区长:022----62071065 教导员:022----62071155 一分监区:022---62071190 二分监区:022---62071222 三分监区:022---62071063 出监队:022----62071157 车间:022----62071123 监狱领导:徐步荣:022---62071018 62071028 郑国峰:022---62071288 李国宇:022---62071078 李凤亮:022---62071098 李洪亮:022---62071068 窦华顺:022---62071048 应急中心:主任:022---62071221 副主任:022---62071010 总控室:022---62071285 值班室:022---62071279 政治处: 主任:022---62071016 纪检:副书记:022---62071035 审计:022---62071011 考核办:022---62071036 驻监检查组:022---62071037 普查办:022---62071230 服刑指导主任:022---62071172 副主任:022---62071171 监狱医院 院长:022---62071039(姓蒙,与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沆瀣一气,迫害法轮功学员) 副院长:022---62071206 值班室:022---62071079 保健站:022---62071050 狱政科(接待律师工作) 科长:022---62071051 副科长:022---62071196 接见室大厅:022---620710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