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黑龙江省鸡西市610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 湖北省宜昌地区枝江市“六一零”头目熊剑鸣 辽宁女子监狱一监区三分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 山东省平度市祝沟镇派出所警员迫害世人 曝光云南红河州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钟崇富恶行 黑龙江省鸡西市610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
犯罪事实:鸡西市洗脑班打着法制教育学校的幌子迫害法轮功学员。 采用诱骗、劫持、暴力等非法手段将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洗脑班。 利用伪善、欺骗、辱骂、暴力、恐吓等手段从肉体上折磨和精神上摧残法轮功学员。 事例: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左右,鸡西市“六一零”头目杨伯盛带领鸡冠区“六一零”等多人,到鸡冠区法院法轮功学员王文英所在的工作单位,到王文英的办公室对王文英说要办座谈会,骗到洗脑班进行迫害。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穆荣敏被曾经所在单位“建行”诱骗去,名义上说是填表,结果被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的人员绑架到鸡西洗脑班进行迫害。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六日,法轮功学员王文莲在家中被610人员绑架到洗脑班,遭到洗脑班的迫害。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姜亚滨被非法判刑3年刚出冤狱,被当地“六一零”、警察等五人绑架到鸡西洗脑班,抵制迫害三天后才回到家中。八月二十五日中午,鸡西“六一零”不法人员和柳毛派出所恶警强行把在邻居家的姜亚滨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一年八月四日早七点左右,法轮功学员谢桂珍,被鸡东县永和镇副书记张水海、综治办陈国军、永和镇派出所副所长安利伟、片警、县国保大队何文明、韩恒昌等六、七个人在长安村绑架了谢桂珍,被送到鸡西洗脑班进行迫害。 二零一一年十月,法轮功学员范言敏被自己的母亲(邪悟人员)、父亲、丈夫送到鸡西洗脑班进行迫害。 十月二十日晚,鸡东县法轮功学员苑丽琴只有一人在家,被平阳派出所警察没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将其绑架。后在苑丽琴一再要求下,才允许打电话告知家人。遭到鸡西市洗脑班的迫害。 涉案主要单位和责任人: 鸡西市政法委,徐和祥 鸡西市“六一零”主任:杨伯盛 鸡西市“六一零”副主任:王慧学 鸡西市“六一零”科长:李立军 男干警四名:姓名待查 女干警二名:姓名待查 湖北省宜昌地区枝江市“六一零”头目熊剑鸣
熊剑鸣,湖北省宜昌地区枝江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六一零”头目,近四十岁,戴副眼镜,中等个,微瘦。一九九九年前是枝江市政府的工作人员,约于二零零五年因为其参与迫害法轮功卖力,成为当地“六一零”头目。 熊剑鸣是枝江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首犯,他亲自策划、指使枝江市各街道、社区、单位、国保、各派出所监控、绑架枝江市法轮功学员。枝江市被非法劳教、劳改的法轮功学员达三、四十多人,还有数人被非法判刑。熊剑鸣对非法劳教到期的法轮功学员也不放过,经常上门干扰,逼做所谓思想汇报。 2011年11月17日,下午6:30 左右,枝江市国保大队张远华和杨大队,在枝江电力局安保部科长董涛和周寒冰的带领下,把正在工作的林海从工作岗位带走,由枝江市电力局的万总同意。11月18 日下午2:00左右被非法送入武汉洗脑班,由王德芹陪同,这是本市策划已久绑架林海到洗脑班的一个阴谋。曾在十一期间,由枝江市“六一零”头目熊剑鸣策划在枝江办洗脑班未遂。 枝江市政府610办 地址:马家店胜利路28号 邮编:443200 熊剑鸣:0717-4212457(办) 0717-4219400(办) 0717-4282976(宅) 0717-8242899(小灵通) 熊剑鸣的前任“六一零”头目: 周开荣:717--4210526(办) 13972559382, 余红:0717--4224345(办) 0717--8232461 枝江市人大: 黄金龙(主任兼610副主任):13886675888 刘传法(副主任):0717-4211469 13308604588 李新嵌(副主任):4216402 13307201176 陈国才(副主任):4216502 13986760666 龚书玉(副主任):4216875 13872683099 钟正明(副主任):4216872 13872482888 徐庭华(副主任):4219908 13317205555 办: 姚定法(主任):4216449 13997717555 尤祖兰(主任):4211008 8307882 吕亚平(主任):4225696 1388662000 冯一波(主任):4215008 13886732258 各专工委员: 李玉修(法工委主任):4216231 13907204666 方为民(法工委副主任):4216231 8241549 禹发新:4216476 13343538998 李冬:4211018 13307207328 陈世华:4216631 13487280668 余洪炳:4216631 13886715354 马昌华:4216476 13972532355 秘书科:4214644 传真:4229505 地址:湖北枝江市马店办事处胜利路28号 邮编:443200 辽宁女子监狱一监区三分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
辽宁女子监狱(沈阳大北监狱)原一监区三分队(一监区在二零一一年改为九监区),当时监区长叫王健,女,四十多岁。一监区的科长叫吴红。三分队队长叫尹娜,女,二十多岁。她们相互勾结,运用各种残忍的手段强迫法轮功学员“转化”。 为了获取政绩,往上爬,恶警们采取买凶和教唆的手段,利用普犯来迫害大法学员。这也是现在个地监狱和教养院恶警普遍采用的手法。因为他们知道所有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他们企图以此种手法掩盖他们自己的罪行。 王健等人和大连的油嘴滑舌的诈骗犯孙茹兰狼狈为奸,不遗余力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王健、吴红开始把大法学员王春香、宋桂香等人关在一个小屋里,名义上是所谓“学习”、“思想改造”,实质上是强制洗脑,逼她看那些诽谤大法的书刊、光碟,强迫“转化”。对大法学员安排有两个犯人包夹她们,二十四小时监控,包括上厕所、睡觉。不许与别人说话,甚至不许与其他人对视,煽动所有的犯人孤立她们,仇视她们。恶警非法剥夺大法学员与家人的联系,不让给家人打电话,不让买个人需要的物品,对大法学员任意罚站、不让睡觉。 恶犯在恶警的指使和纵容下,用板鞋猛打大法学员的头部,用脚乱踢她们的下身,并将她们关入冰冷无人的仓库毒打,用尽一切卑鄙的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逼迫她们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直到这些法轮功学员承受不住如此的摧残,被迫无奈,违心的写了“转化”或什么“悔过书”。 吴红、王健等人如看出大法学员并不是真正的从心里“转化”或“悔过”,就变本加厉地迫害她们。如当王春香认识到即使是假“悔过”和“转化”也是不对的时候,便绝食反迫害,并声明一切所谓的“悔过”或“转化”全部作废。恶警们觉得她们的所谓“政绩”受到了影响,王健、吴红等就恼羞成怒,就千方百计加重对王春香的迫害,给王春香野蛮灌食,对她的身体造成极大伤害,最后竟将她迫害致死。 (丹东市五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春香女士,于二零零六年被中共非法判刑八年,关押在辽宁省监狱九监区一分队,于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在狱中被迫害致死。) 山东省平度市祝沟镇派出所警员迫害世人
最近,山东平度市祝沟镇派出所警员到村里发放一本小册子《全民防范手册》,一共八章,在第七章里有诬蔑大法的内容,还有图画。谁要小册子,就让谁签名,有人问:“有没有法轮功的事?”他们忙撒谎说:“没有,没有。” 他们的目的不是为老百姓着想,而是毁灭众生,希望乡亲们不要上当受骗。 主 审:杨钊贤 李虎成 副 主 审:殷延辉 程宏谟 荆会平 刘成爱 徐文松 王欣玉 崔广东 张可照 陈鹏程 主 编:刘成爱 崔广东 副 主 编:李法歧 代选民 执行主编:代选民 陈传敏 市长公开电话:0532-88312345 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电话:0532-88315148 市法院院长公开电话:0532-80817560 市检察院检察长公开电话:0532-83012716 市公安局局长公开电话:0532-80811626 市司法局局长公开电话:0532-88383938 市行政效能投诉电话:0532-88331110 曝光云南红河州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钟崇富恶行
钟崇富,男,约四十八岁,红河州建水县人。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开始至二零零五年(约)任红河州个旧市国保大队大队长;二零零六年(约)至今任红河州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家有妻子和一个儿子。此人多次参与抄家、绑架法轮功学员上百人次,抄走大法书籍、经文、真相材料无数,直接导致数十人被送入洗脑班、看守所、劳教所、监狱迫害,一人被迫害致死,至少五人被迫离家流离失所在外。钟崇富现在的手机号码为:13508832626(原来在明慧网公布的手机号为13508732626)。红河州公安局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区号:0873;邮编:661100 。红河州公安局办公室电话0873-3733602,通讯处0873-3733381,行动技术支队长0873-3733390,其办公电话号码范围大约在3733300到3733700之间。其主要罪行有: 一、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开始至二零零五年(约)任红河州个旧市国保大队大队长期间,亲自参与抄家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数十人,其中:董铭祖(拘留三十多天一次,洗脑班迫害一次)、刘燕(拘留一个月一次,洗脑班迫害一次)、王宇中(拘留一个月一次,洗脑班迫害一次)、陈尧(判刑三年)、张丽芸(劳教一年)、苏琼波(劳教二年)、杨文筠(劳教一年半)、张苹(劳教二年)、李凤仙(劳教二年)、杨素芬(劳教二年半,于十一月十一日早九时在开远铁路医院含冤离世)、杨林科(劳教二年)、卢子毅(劳教二年)、李惠琴(判刑五年)、马林(判刑三年)、徐丽萍(判刑三年)、张正乔(判刑三年)、万乔英(关押十个月一次,判刑五年一次)、蒋艳华(判刑五年)、陈象征(判刑五年)、高孟园(判刑五年)、李萍(劳教一年半)、杨天宏(洗脑班两次,拘留一个月一次)、周火德(洗脑班一次,拘留一个月一次)、王丽春(拘留一个月)、敖英(洗脑班一次)、邱华(洗脑班一次)、陈锦辉(洗脑班一次)、李锁英(洗脑班一次)、刘炳恒(拘留一个月)、王有芬(拘留一个月)、周兰芬(拘留一个月);尹秀生、林崇福、宋成英、李凤英、李静琴、高琴仙、张连珍等被传讯、监视居住;谢曼华、张桂仙等多人被迫流离失所。 二、二零零六年(约)至今任红河州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期间,积极牵头,动用全州国保特务,仅在二零零六年到二零零九年四年间,全州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就达四十余人,其中七人被劳教,十一人被判刑。二零一零年五至七月又主持策划绑架蒙自、个旧、开远法轮功学员李夕珠、邹振英、邓云珠、金凡学、刘燕、陈象征、蒋艳华、马国忠、王兰芬、常平、崔玲、万琼、黎明等十余人。其中多人被判刑迫害:刘燕(判刑十年)、陈象征(判刑五年)、蒋艳华(判刑五年)、马国忠(判刑四年)、王兰芬(判刑四年)、常平(判刑三年)、崔玲(判刑三年)、万琼(判刑六年)、黎明(判三年缓刑五年)。 十二年来,钟崇富为了眼前的政治、经济利益,听不进大法真相,昧着良心,无理智的选择紧跟恶党迫害法轮功,积极指挥、参与并胁迫下属残酷迫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手上沾满了法轮功学员的鲜血,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红河州对大法及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力度,导致无数家庭受害,家破人亡。人在做,天在看,善恶必报是天理,在这里,我们严正警告恶警钟崇富:为了你的家人,也为了你自己,必须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否则你面临的将是你生命的永远都无法偿还的罪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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