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近日看到一本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二零一一年八月发放的所谓的“市民安全防范手册”,蒙骗全市居民相互“监督”举报,这是中共利用群众斗群众的一贯手法,煽动矛盾与仇恨,制造社会不和,并恐吓民众,以维护自己贪污腐败的权力。其首篇就是“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有奖举报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公告”,把法轮功列为举报范围第一条。小册子散发全市居民每家每户,流毒甚广。 法轮功教人向善,法轮功学员都是修心向善的好人。中共才是一个罪恶累累的邪教,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才是犯罪。为了广大市民不再受蒙骗而对法轮功产生误解、仇恨,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澄清事实。 信仰合法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1992年李洪志大师传出的佛家上乘功法,修炼者是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自觉自愿的净化心灵、提升道德做好人的,在提高道德境界的同时获得了身心健康。信仰自由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修炼法轮功是纯粹的信仰,是受《宪法》保护的,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而镇压法轮功则是践踏《宪法》、破坏法律的行为,完全是违法犯罪的! 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 把法轮功诬陷为“×教”是中共头目江泽民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在法国接受《费加罗报》记者采访时信口雌黄的诽谤。第二天人民日报评论员发表了诬陷法轮功的文章,重复着江的谎言。江泽民和人民日报评论员的文章纯属个人行为和媒体行为,不能代表法律,更无法律效力!而且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然而十二年来却有几十万法轮功学员依照宪法行使自己信仰自由权利而被扣上“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无辜的被江氏流氓集团以“法律”的幌子被关押、判刑、劳教等。其间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学员遭受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至少3448名被打死,有被打伤打残的、被活摘器官给当权者牟取暴利的、妻离子散的、被逼居无定所的、家属、亲朋好友、同事被株连遭迫害的‥…,这不是明目张胆的制造冤案吗?江泽民流氓集团居然拿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当罪状,这是不是违法犯罪? 法轮功教人向善,修炼者通过亲身实践而获得身心健康,并向更多人介绍法轮功,没有人强迫任何人修炼。然而,中共滥用手中权力,开动所有宣传机器散布谎言对国人洗脑、实施精神控制,更动用国家机器使用暴力手段企图改变法轮功学员的信仰,中共才是彻头彻尾的邪教。 也许有人会说:1999年7月22日全国上下媒体大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功的决定》,随后公安部又发布了一个:依据民政部的取缔决定而做的公告。但民政部、公安部是没有立法权的,它们的“决定”、“通告”不是法律,而且都违反了宪法第三十六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也违反了宪法第五条关于“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的规定,因此这个“决定”和“通告”都是非法的。 公安部发布了《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中指出:到目前为止,共认定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其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邪教组织有七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七种),没有法轮功。时至今日中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法规说法轮功是×教。把法轮功说成“×教”完全是江氏流氓集团无中生有!到底是谁在破坏法律?谁在违法犯罪?这不一目了然吗? 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合法 《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信仰者拥有文字载体是正常的事。十二年来中共江氏集团竭尽全力封锁能使中国大陆人们了解法轮功真相的明慧网等互联网站,把持操控国内所有媒体,一直用一言堂的谎言造谣抹黑法轮功,煽动仇恨,掩盖残酷迫害法轮功的罪恶。“言论”当然就有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法轮功学员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表达自己的意愿,和平理性的向人们讲清真相是在揭露这场无辜的残酷迫害,是为了制止迫害,是帮助人们实现知情权。完全是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事,完全是合法的! 然而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发布的“有奖举报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公告”中公然诬陷法轮功,试问一个地方区政府有什么特权超越宪法?!《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说明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各级行政人员负有法律责任,难逃惩罚。 对法轮功的迫害早已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重视:联合国有关组织已经接收了数万名迫害法轮功的恶人名单;首恶江泽民至少在十三个国家被控告;2009年 11月西班牙国家法庭作出了一项史无前例的裁定: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当历史的真相大白于天下,非法迫害正信、迫害修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都将遭到清算,那一天不管你是主动还是被动执行的,作为具体施恶者你怎么逃脱你自己的罪责! 我们真诚劝告那些附和、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要把眼光放远一点,不要为了眼前一点小利就助纣为虐,赶快明辨是非,立即停止迫害。善待法轮功就是善待自己,现在很多人明白了法轮功真相,放弃了迫害,有的在暗中保护法轮功学员,他们选择了正义和良知,也为他们的生命选择了美好的未来!所有迫害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的恶人只顾眼前的蝇头小利而不知厄运早已在等着他,如不立即停止作恶,将功补过,绝无可赦! 人心发一念,天地尽皆知;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 邮编341000 赣州市市委书记 史文清 收 赣州市区委书记 曾文华 收 赣州市公安局局长 尹良健 收 赣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 伟 收 赣州市政法委 刘光荣 收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 收 赣州市检察院 院长 收 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 国保大队 沈 伟 收 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 国保大队 邱诗跃 收 赣州市国家安全局 胡 明 收 赣州市公安局法制科 科 长 收 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副局长 黄小明 收 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副局长 李小华 收 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 国保大队 黄锐剑 收 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 国保大队 朱芳明 收 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 胡 兵 收 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 罗 军 收 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 程金山 收 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 王 荣 收 现将邪恶举报(构陷)方式公告如下: ㈠构陷信函。 邮址: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指挥室, 邮编:341000 ㈡构陷电话 非工作时间拨打 0797-8303306 工作时间拨打 0797-8303309 国保大队 0797-8303119 0797-8303120 国保大队长 朱芳明 13879768880 黄锐剑 13979737818 住址 赣州市杉木树下34号 邮编341000 肖华福 13307078666 ㈢辖区片警电话 赣江公安分局副所长李 晖 13979737818 钟ⅩX 0797-8292216 赣州市湖边镇派出所: 15970795888 15970995888 胡敦财: 13607978533 邓习光 18979769636 南外派出所 刘莹 13320075800 |